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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大宋-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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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三岁的少年,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也正是从这时候起,杨怀仁看兰若心有了不同的感觉。

    或许另个人从小培养的感情基础起了作用,没等杨怀仁开口表白,兰若心首先就向他表明了心迹。

    杨怀仁至今还记得当时那种心动幸福的感觉,就像站在春天开遍了鲜花的无垠田野里,闭上眼聆听风儿吹过来温柔的歌声。

    两个年轻人上学一起走,放学也一路躲在绿树掩映的公园小径里拉着手回家。

    兰若心喜欢听杨怀仁唱歌,杨怀仁就买了许许多多的卡带,认真的去学每一首她喜欢的歌曲,然后轻轻的在她耳边唱给她一个人听。

    本来杨怀仁不喜欢老爹逼着他学习制作小点心,可是当他知道兰若心喜欢吃的时候,他又不分昼夜的去学着做,一度让杨老爹以为儿子得了精神病。

    杨怀仁一直觉得他的一生,只会喜欢一个女人,就是兰若心。

    人在幸福里呆的时间太久了,就容易忘记了这世界上越单纯的东西,就越容易变质。

    后来两人初中毕业,兰若心考上了当地的重点高中,杨怀仁却去了技校学习厨艺,人生的三岔口,对于两个年轻人来说,来的太快了。

    两个学校距离很远,杨怀仁却觉得爱情是不分距离的。

    他总是骑着他那辆破自行车,从城市的西边骑行一个多小时到城市的东边,就为了接下了晚自习的兰若心放学,两个人好一起回家。

    刚开始两个人还是好好的,这一年里,杨怀仁也日日坚持着,风雨无阻的骑行在那条熟悉的马路上,只为了见到他心爱的人一面,他觉得再怎么苦都是值得的。

    比起见到兰若心的那种快乐,再苦再累他都觉得这种付出都不算什么。

    但是慢慢的他发现兰若心仿佛有了心事,每次见到他在学校门口等待的那种微笑和喜悦渐渐的消失了。

    原来兰若心在重点高中接触的都是全市的精英,这些人大多数将来都会考上全国的名牌大学,再将来会有一份体面又高薪的工作,而杨怀仁,说破了大天去,他的未来就是一个给人家做饭的厨子而已。

    那天很冷,是个雨天。阴暗的天空下着冷雨,杨怀仁去接兰若心的路上被这场大雨浇了个通透,他躲在车棚里冻得瑟瑟发抖,脸上却是幸福的期待。

    不知道是不是一道霹雳劈中了他,他发现兰若心已经牵着另一个男孩的手。

    他傻了,想问为什么,却开不了口,兰若心发现了他,脸上有些惊讶,不过很快就回复了平静,只淡淡的对他说了句“对不起”,便静静的从他身边走过。

    杨怀仁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家的,大雨里模糊了视线,不知道脸上滑落的是雨水,还是泪水。

    杨怀仁的初恋就这么结束了,以一种残酷的方式,在一个冰冷的雨天。

    刚开始的那种感觉,像一把刀插在了心脏上,痛,每一次心跳都痛,痛的无法呼吸,想把这把刀拔出来,却如何也拔不出来,反而越发的痛。

    他想唱歌,或许唱一首伤心的情歌,可以缓解这种痛苦,但是杨怀仁自负五音齐全音律优美,却第一次跑调了。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日子久了,在每日的油盐酱醋和肉鱼蛋菜之间,杨怀仁慢慢的看开了。

    每个人的追求是不同的,兰若心那样的选择,是她的权力。

    杨怀仁不再去怨她,甚至不愿去想,只是觉得她如果能追求到她要的东西,那么这次分开就是必然的。

第七十五章:“受惊”() 
后来的几年里,杨怀仁和兰若心两个年轻人,各在不同的人生道路上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和人生价值。

    杨怀仁在五星大酒店当学徒的时候,在同事的介绍下又短暂的交了两个女朋友,不过失恋遗留在他心底的伤痕让他不敢轻易付出感情。

    所以这两段感情并没有经营多久,也都以失败告终,当然,杨怀仁总是被甩的那一位。

    杨怀仁也很无奈,在那个靠脸吃饭的年代里,他的确太平凡了,平凡到扔到人堆里,认识他的人都不一定能认出他来。

    之后他拿大冬瓜袭击了酒店的大厨,被保安请出了酒店,他回到老爹的胡同饭店,继续他的切墩生涯。

    有一天夜里,他喂完了臭蛋和毛球,锁了饭店的门正要回家,却接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电话,是兰若心打来的。

    电话的那一头,兰若心在哭泣,她被她那个有颜值有钱途的男朋友抛弃了,因为高富帅有了另一个比她更漂亮的女人。

    或许是下意识的额举动,杨怀仁又找出了他的“战车”,飞奔到兰若心身边。

    那一夜,她伏在杨怀仁的肩膀上哭了整整一宿,痛斥着长的好看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哭诉着世界上好男人都死绝了。

    杨怀仁很尴尬,他觉得他并不是鬼魂,不然怎么有肩膀给她依靠?

    不过他没有把这话说出来,只是顺着她的话安慰她,把那位高富帅的全家老小数落了一个遍,最后还把他的新女朋友的上下十八代编排了个够本。

    就这么连哭带哄的过了一夜,兰若心又回到了杨怀仁身边。

    他心里知道他只是兰若心的备胎而已,可是他不在乎,他心底里最怀念的那种感觉又回来了,他的生活又有了开心起来的动力。

    开始的时候两个人还是幸福的,牵着手逛街,牵着手在公园里那条熟悉的林荫小道上散步,甚至牵着手陪她去高富帅那里挑衅。

    日子在平淡里过了几个月,兰若心开始嫌弃他的破自行车,于是杨怀仁换了个电动的“战车”,可是她还是不满意。

    杨怀仁意识到他们之间那个最根本的问题又回来了,他只是一个没有房子没有车子没有票子的小厨子,而且还是给他老爹打工的小厨子。

    每当他看到她望着马路上穿梭的车流里各色的名车的时候,他就知道了,那个时刻又要到来了。

    或许提早有了心理防备,当那句“对不起,我们始终不是一类人,不如分手吧”从兰若心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杨怀仁并没有第一次那么伤心。

    巧的是那一天还是个雨天,盛夏的下午,大雨如注。杨怀仁没有那么矫情认为那是老天也在为他的惨痛经历伤心落泪,因为在他的认识里,雨,是老天告诉你,只有洗刷掉过往,才能重新开始新生活。

    这一次杨怀仁分得清脸上流过的水是雨,而不是泪。他看着兰若心离开的背影,试着唱了一首歌,不错,没有跑调。

    我决定从今天开始,立志要做个高富帅,杨怀仁对自己说。

    当然,这话也就是对天装逼说说而已,杨怀仁很清楚一个胡同饭馆的厨子距离高富帅的距离差不多相当于从地球到月球那么遥远。

    所以他穿越了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样子的时候,他埋怨老天不公平,两世为人都一个迪奥斯样子,实在对不起他的雄心壮志。

    后来他发现一米七几的身高在大宋朝还算是比较高的,而自己如今的样子虽然算不上帅到碉堡,也勉强算的上玉树临风一英俊小生。

    他拼命赚钱,不是他贪财,而是他为了实现那个“高富帅”的最终目标。

    黄天不负有心人,这几个月,他觉得他实现了他最初的目标,但是当他遇到何之韵的时候,他才明白,高富帅只不过是一张皮而已,真正让男人变得有魅力的,是那种真心真意去爱一个人的心。

    当他看到面前的女人跟兰若心长的一模一样的时候,他确实有些惊讶了,只不过这种呆滞只在他脸上停留了一秒钟。

    他明白或许老天跟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之后,还觉得不够,让他再遇到一个很兰若心张的一模一样甚至连名字都相同的女人的时候,只是另一个不太高明的玩笑罢了。

    现在的兰若心看样子十五六岁,一身绿萝裙裳,头上戴着一个淡绿色遮脸的幕离,静静的站在马车前,跟过往的行人显得格格不入,仿佛出淤泥而不染的一株未开放的青莲。

    “不知这位姑娘何事,要拦住在下的马车?”

    “小女兰若心,请杨公子到舍下一聚,有几句要紧的话要告知公子。”

    杨怀仁看看她身后两个威猛的大汉,有些犹豫。

    但是仔细想想,她一个小姑娘,应该不会把我怎么样,再说她敢拦住马车,一定不是件小事。

    一种好奇的心态促使杨怀仁跳下来马车,跟随着兰若心来到了距离大路不远的一处小院落。

    这个院落的格局跟王夏莲家原来的房子差不多的格局,是个普通人家的院子,跟兰若心这身装扮来说,身份上实在是不太搭调。

    两个人背北朝南的大屋里分宾主落座,一个仆子默默的斟了茶水,才弓着身子后退除了房间。

    兰若心摘下了幕离,露出一张绝美的俏脸,如果不是杨怀仁早先习惯了这张脸,或许早已经把持不住了。

    “公子好定力,若是个平常的男人,看到小女的模样,没有不惊诧的,可是杨公子面色如常,看来坊间传闻的杨公子的好色之名,是他们瞎说了。”

    杨怀仁呵呵一笑,心道这小姑娘还挺臭美,哥惊诧啥啊,这张脸上辈子看了多少年了,被这张脸的主人蹬了两回,还能有啥惊诧的。

    再说哥现在的未婚妻小韵韵就一青春少女般的志玲姐姐,哥受惊也是看自己的未来老“受惊”,你想“受惊”哥还看不上你呢。

    “哦?他们怎么传的,不如兰姑娘说来听听。”

第七十六章:你还嫩了点!() 
兰若心脸上带着笑,回道:“坊间传闻随园老板杨公子有三爱,爱美食,爱金银,爱美人。

    杨公子书香世家,能舍了读书人的面子委身厨行,抛却了功与名,这第一爱美食,实乃是令人佩服;

    人活在世上,有谁不爱金银?杨公子会赚钱,东京城里人尽皆知,被些妒忌公子才华的宵小之辈说成了贪财罢了,这第二爱金银,小女子认为并无任何不妥;

    公子仪表非凡,相貌堂堂,早是城里闺中娉婷们心仪的男子,加上公子才华横溢,家财万贯,公子这第三爱美人,说起来也是美谈。”

    杨怀仁被她夸的心里桃花朵朵开,笑得嘴巴快咧到耳朵根了,却仍然谦虚的摆了摆手道:

    “兰姑娘谬赞了,我杨怀仁肚子里墨水没有三五滴,才华横溢实在不敢当。

    其实市井里说在下的那些话,并非没有道理。人活一世,就要及时行乐,想吃就吃,想睡就睡,人才活得简单快乐,喜欢吃点好东西,喜欢做出些好吃的东西,的确是本公子的最爱;

    说道赚钱,我赚那点钱实在算不了什么,比我有钱的人多了去了,要说我喜欢钱,那可真是说对了,我这人没什么大梦想,随便赚个几十万贯够我花的也就行了;

    说我好色,我也认。男人嘛,本性使然,不好色就不是男人了,你说对不?

    再说了,我杨怀仁再色也是色我自己的未婚妻,烟花柳巷我可从来没去过,并不是我不想去,本公子路盲,不认识路啊,兰姑娘若是认得,不如指点一二啊,呵呵。”

    兰若心听了这话,笑得很勉强。

    她以前听过杨怀仁不少事,多是些酒楼茶肆里的谈论他的闲话,从这些信息里判断,杨怀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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