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舌尖上的大宋-第13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刚走到大堂门口,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里边跪了一地的是些什么人,便听见堂上的知州大老爷吹胡子瞪眼的怒喝道:“你还是不招是吧?来人啊!给我拉出去打!”

第239章:草民冤枉!(今日加更,欢迎赞助冠名!)() 
“草民冤枉,请大人明察!”

    一个只穿了件单薄黑褐色衣衫的少年人被反绑了按在地上,脸上不但有些被拳脚相加而留下的青紫,还有几处抓痕,嘴角里也流出血来,却依旧咬着牙强挤出几个字来喊冤。

    “冤枉啊,我弟弟怎么会杀人?冤枉啊大老爷……”

    少年身边还跪着一个年轻的女子,一身麻布的素色衣衫,腰间围了个围裙,头上长发卷起来拿一个竹筷一扎,倒是干净利索。

    堂上的知州大人是个六十余岁的白胡子老头,听了姐弟二人大声喊冤,气得吹胡子瞪眼,头上翅帽儿呼扇呼扇上下跳个不停。

    “啪!”

    老州官右手哆哆嗦嗦着用力把惊堂木摔在面前的几案上,“大胆刁民,换做别人喊冤或许本州还会琢磨琢磨,你柯小川喊冤,你当本官是你个小厮好晃点的?!”

    老州官一口济南腔,晃点便是和点诳,忽悠差不多一个意思。

    “柯小川?”

    杨怀仁听了这个名字心中一惊,这不是前几日在梁山泊大野坡打劫自己那个倔强的小子嘛,怎么才几天没见,就成了杀人的嫌疑犯了?

    杨怀仁现在更好奇了,极力的想挤到前排视线好的位置看个究竟,可面前都是些五大三粗的山、东大汉,有几位大嫂也是身强力壮,凭他那个身材,还真不够看。

    跟着他来的陈天霸倒是凭借着身材的天然优势看的清楚,想让天霸弟弟帮忙给他挤出一条路来冲到前排,杨怀仁又觉得不好意思,哥们从来不是那种仗势欺人的人。

    好在他平时习惯了出门去随园的路上,都打赏那些义务给他家看门防盗的叫花子们,所以身上一直都随身带些铜钱,那拿钱买条路出来,还是可以的。

    仗势欺人和花钱买路,这是大大的不同的,或许这就是好人和坏人的区别之所在。

    笑呵呵地分完了一大把铜钱,杨怀仁终于换到了前排围观的好位置,天霸弟弟也一直尽职尽责的贴在他身后,而再后边,就是一条空出来的道路了,因为站天霸弟弟身后,是一点视野也没有的。

    一个六旬年纪的老妇人被好几个年轻妇人搀扶着跪倒在地,哭天呛地地嚎叫着,“民妇命苦啊,就这么一个儿子,呜呜……还被这天杀的给攮死了,民妇可怎么活啊,呜呜……求青天大老爷给民妇做主,杀了这个狗才给虎儿偿命!”

    柯小川的姐姐哭泣着辩解道:“民妇的弟弟只不过是上门讨账,只不过是四百二十五文的账目,怎么会为了这点钱就杀人呢?”

    “怎么不会?”

    老妇人身边的一位年轻妇人红着眼对柯小川的姐姐怒目而视,“民妇正去我家官人房里唤官人起床,可打开门一看,这天杀的就站在官人屋里,官人浑身是血躺在地上,当时已经没气了。

    小女子吓得浑身酥软,这才大声叫喊起来,是家里的仆子们把这该遭雷劈的厮捆了揪送到州衙门来的。

    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小女子亲眼看见的,还能有假?求青天大老爷为我家官人伸冤啊。”

    州官老爷早从衙役哪里知道了这事情经过,这是柯小川杀了人没来得及逃遁,被闯进来的目击证人抓了个现行。

    那么事情就很明显了,事发现场又没有第三个人,那么除了死者,剩下的柯小川便是杀人凶手无疑。

    “啪!”

    州官又狠狠的敲了一下惊堂木,指着被按在地上一脸不服气的柯小川骂道:“人证物证具在,你还有何狡辩?”

    “草民不服,州尊大人糊涂啊,这案子事实不清,事理不明,草民大大的冤枉!

    草民今早去雷老虎府上要账,开门进去时他已经躺在血泊之中一命呜呼了,和草民何干?”

    老州官被他大骂糊涂,顿时感觉胸闷气短,气不打一处来,胡子都气歪了,跳起来胡乱抓了“明”字桶里的两支竹签子朝柯小川头上扔了下来。

    “刁民,事到如此竟然还要嘴硬,来人啊,给本官拉下去重打二十大板!”

    杨怀仁一看这架势,不用等到秋后问斩,柯小川当场就得没命。

    宋朝的大堂几案上,一般摆了四个木质的签筒,每个签筒的容量恰是一升,衙门的老爷审案的时候,这签筒也可以作为量具使用。

    四个签筒上各写了一个字,分别是“执、法、严、明”。

    后世的电视剧里的,那种衙门大堂几案上摆了一个写着“令”字的签筒,筒子里装了做成令箭形状,而且上面同样写着个“令”字的令牌,其实是军队里中军大帐里才会出现的东西。

    而把这样的东西放在寻常州县的衙门里,那是对道具极其不严谨的表现。

    实际上四个签筒里盛放的,是像筷子一般粗细,足有一尺长的竹签。

    “执”字筒里的竹签是“无色签”,俗称“捕捉签”,一般是在衙门长官下令捉拿某某疑犯,或限时破获某某案件,用于给衙役和捕快下令时投掷用的。

    “法”字筒里的竹签露出来的一头被浸染了白漆,所以叫做“白头签”,一签代表一板,衙门长官扔几支白头签,便代表对执行刑罚的衙役下令,要对人犯打几下板子。

    不过白头签代表一种比较轻的刑罚,无论是十板二十板甚至是八十大板,执行刑罚的时候,对行刑衙役的要求是打完板子之后,被打者要“皮肉白净如旧”,打完了甚至可以自己走回家去。

    而“严”字筒里是一头染了黑漆的竹签,叫做“黑头签”,一签代表五板,不过比起白头签来,黑头签是一种中等程度的刑罚。

    投掷黑头签对行刑的衙役的要求是,被打者受刑之后要皮开肉绽,但是不能伤筋动骨,表示对他的惩戒,但是不会要人性命。

    最后“明”字筒里装的是染了红漆的竹签,叫做“红头签”,一签代表十板,比起前两种下令打板子的签子来,这可就是最重的刑罚了,意思相当于长官下令“往死里打”。

    所以杨怀仁心中大叫不好,柯小川还是太年轻,一个“糊涂”二字惹恼了州官老爷,看来他这是要下狠手了。

第240章:小川受刑(今日五更,第二更送上!)() 
大堂上的衙役们见大老爷掷下的是红头签,心中一凛,这红头签可是大人多年未用了,今日堂上这小子看来是逃不过这一劫了。

    几个行刑的衙役凶神恶煞似的冲出来,手里胳膊粗细的水火棍往他腿上一架,把本就被绑着的柯小川叉倒在地。

    前边两人把水火棍交叉着死死的把他的脑袋按在地上,后边又各有一人把他双腿抻直了压住,左右又各有一个五大三粗的行刑衙役,手里水火棍抡圆了猛地一下打在何小川的大腿后侧上。

    “啪”地一声巨响,何小川的双腿感到一阵剧烈的疼痛,好像后腿肉都被打散了,腿骨都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碰撞,他的裤子上马上便渗出了血来。

    挨了第一板,柯小川的脸上便煞白煞白的没有了血色,可是他却死死咬住牙关,不肯喊出声来。

    小胡子的师爷拿出一份早写好了的伏罪状在他眼前晃了晃,“只要画个押,就不用再受这等严酷的刑罚了,嗯?你招是不招?”

    柯小川双眼通红,恶狠狠的抬头看了看小胡子师爷和那张伏罪状,“草民冤枉,未曾做下的罪行,如何肯招?”

    小胡子师爷冷笑着摇了摇头,又给行刑的衙役递了个眼色。

    另一边的衙役同样毫无保留的又是重重的一板子打了下去,柯小川的屁股上又生生多出了两条血痕。

    小胡子师爷又问道:“你这是何苦呢?你若不肯招供,这二十板子打完了,你小子肯定没有命了,招了说不定还能多活个两三月。”

    巨大的疼痛让柯小川的全身都颤抖起来,可是他仍旧紧咬牙关,脸上青筋暴露,眼睛里似是要喷出血来,可他却依然没有半点要屈打成招的意思。

    他强忍痛苦,闭上眼睛用尽了全力从嘴里挤出几个字来,“草民……冤枉,无罪可招!”

    州官老爷恨得咬牙切齿,“大刑之下,这厮竟然如此嘴硬,今日本官倒要看看,是你的骨头硬,还是衙门的板子硬!给我打,狠狠地打!”

    柯小川绝望地闭上了眼睛,没想到自己堂堂一条好汉,还没有在江湖上闯出任何名头来,今日却要枉死在这齐州公堂之上。

    柯小川的姐姐见弟弟承受了这么大的痛苦,心疼的五脏六腑都要炸开了,见衙役抡起第三板马上就要打下去,眉头一紧,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趴在了弟弟的身上,试图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弟弟的受刑之处。

    行刑的衙役被突如其来的这一幕惊了一下,可手里打下去的水火棍已经收不回来,心里恼道这女子疯了。

    这红头签的板子不比寻常那种装腔作势的板子,这可是真要人性命的,即便是个身强体健的男子,挨上一板也要几天下不了床,打上七八板就能让一个大汉落下残疾,一个柔弱女子怕是要一板打在身上,都很有可能直接打死。

    可这时候他想收力已经来不及了,还是有七成的力度打在了何小川姐姐的后背上,只听一声惨叫,她果然承受不住,晕了过去。

    柯小川知道是姐姐帮他挨了这第三板,听到姐姐那声凄惨的叫声,心都碎了,挣扎着想站起来去看看姐姐现在怎么样了。

    但他被四个衙役死死叉在地上,加上受了重重的两大板,身体哪里还能听他使唤?

    柯小川霎时里怒火中烧,睚眦欲裂,开口大骂道:“狗官!我姐姐若是有任何不测,我柯小川就算变了孤魂野鬼也不会放过你!”

    当着诸多围观百姓和堂上许多属下被人骂成了狗官,州官老爷也是怒发冲冠,浑身颤抖着指着堂下扯着嘶哑的喉咙叫喊着,“把这个刁民女拖开,把这个天杀的给本官往死里打!”

    杨怀仁一开始也没搞清楚状况,这案子根本都没审明白,只是因为柯小川出现在事发现场,便被认定是杀人凶手,这也太草率了。

    首先州官老爷所说的“人证物证俱全”就是睁着大眼说瞎话,人证倒是挺多,可这写人证都是受害者的家属或者仆从,看见主人浑身是血躺在地上,屋里还站着另一个人,自然而然的就会主观认为这个人就是凶手。

    至于这个人杀人的过程,他们谁也没有看见,所以说他们的证词都是不充分的,好比你走着路,身边另一个人突然摔倒了,旁边就有人说是你把人推到的,这个理由太牵强。

    柯小川也说他只是上门讨债,进了门才看见死者早已经被人杀了,所以才躺在血泊之中,他只不过是恰巧遇上了而已。

    实际上很大程度的可能,确实如他所说,他只不过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而已,但是这种说法同样没有任何旁证,只是他一面之辞,州官没有采信,也是正常。

    如此说起来,这所有的证词,都没有任何人能证明柯小川就是杀人凶手,同样的,柯小川也不能证明他就不是杀人凶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