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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聊斋-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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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州和宁州,都是江南重镇。繁华热闹,笔墨鼎盛,涌现出许多才子佳人,以及书画大家等。俗话有说,天下士子风流,江南占得八斗。

    绝非说说而已。

    这一路来,陈唐一行之所以走走停停,不外乎也是想饱览江南风景。若是到了任上,可就不会那么自由,可以到处游玩观赏的了。

    被挑起话题,苏菱就道:“不矜哥,听说江南这边的风俗,过节与我们有所不同。”

    陈唐点头回答:“当然不同,风土人情,自是迥异。关于饮食方面,你们也品尝过了,偏甜些。”

    苏菱笑道:“但也挺好吃的。”

    “是啊,特别是那些花糕,吃了还想吃。”

    丫鬟阿花附和道。

    这阿花长得粗手大脚的,干活很麻利,但长相只能说一般,性子也有些笨,不识字。

    陈唐便看中她的老实。

    在潘州时,有不少富贵人家提出要赠送丫环,都是面容娟秀的少女,但陈唐都婉拒了。当家业开始发展,宅子便等于后院,女人多了,又一个个暗藏心机的话,很容易便出问题。对于那些狗血的勾心斗角,陈唐是最为反感的。所以用人,只用安分老实的,听使唤即可。

    苏菱道:“好吃是好吃,但也不便宜。”

    陈唐笑道:“无妨,等到了江州府,咱们继续找好吃的。”

    正说着,前头阿来猛地一拉缰绳,吆喝一声,让马车停了下来。

    陈唐眉头一皱,问:“阿来,怎么啦?”

    回答的是阿宝:“公子,前面有人挡道。”

    闻言,陈唐一怔,撩开帘布看去:但见四下雨丝茫茫,两边皆是荒芜,不见人家。

    这样的地方,一向属于官道中的偏僻路段,容易滋生事端。

    前头约莫数丈处,站着一人,身材高大,身穿宽大道袍,头戴毡帽,看不清面容。其双手垂立,静静地拦在路中心处,一言不发。

    阿宝惊疑不定地道:“这厮莫非是想上车避雨的?”

    陈唐目光渐冷,他已认出对方,正是那个跟随在道人身后,形影不离的怪汉。只是当下,却不见那道人的踪影,不知躲在了什么地方。

    对方挡道,显然来者不善。

    他忽然明白过来,对方很可能一直在跟着自己这辆马车,等到了这片荒芜路段,才现身拦截。而在义山县的时候,他们有所顾忌,所以没有动手。

    那么,是想劫财呢?而或别有目的?

    前头的怪汉蓦然抬头,可见一双眸子,发出妖异的红芒,充满了一种嗜血的疯狂之色,浑然不像正常的人类。

    突然间,他开始奔跑起来,如同一头发狂的野牛,目标正是陈唐他们所在的这辆马车。

    车辕上,阿来阿宝显然被惊住了,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反应。

    “胭脂,冲!”

    陈唐大喝一声。

    “聿聿!”

    胭脂马扬首长嘶,四蹄撒开,得得得,如槌击大地。

    冲锋!

第两百零三章:摆脱() 
负重的马,拉着车子的马——这不是那种古代战车,而是载着数人的重达千斤的民用马车。

    然而胭脂马跑起来,竟然像风一般。

    速度突然加快,坐在车辕上的阿宝两人大吃一惊,下意识地赶紧伸手抓住身旁的牢固事物,以免跌落;车厢内,苏菱与阿花也是始料不及,几乎摔倒。

    马车与怪汉之间的距离,不过数丈而已。当彼此都发起冲锋,不过转瞬功夫,已经撞到一起。

    “聿!”

    胭脂马突然扬蹄,海碗般大小的马蹄,有若一柄重锤,不偏不倚地踢中怪汉胸口。

    噗!

    如击木石,发出沉闷的声响。

    这一踢,力量不知几许,如果蹬踏到人身上,绝对是胸口都会被踢烂了去。刹那间,怪汉高大的身子被踢飞,摔到侧边一丈开外。然而几呼吸间,他又慢慢站了起来。

    摔倒之际,其头上的毡帽掉落,露出一颗丑陋的脑袋,面容斑驳,似乎是被大火烧过一般,毛发须眉皆无,光溜溜的。看上去,颇为可怖。尤其他的一双眼睛,闪露出妖异的红芒,浑然不像正常的人类。

    “呲!”

    他裂开大嘴,有獠牙森森。

    陈唐看见,心中一凛,搞不懂对方是僵尸呢,还是别的什么怪物,不假思索地喝道:“胭脂,走!”

    胭脂马本还想趁胜追击,但陈唐下了命令,牠便长嘶一声,拉起马车,疾跑而去。

    得得得!

    很快消失在雨幕之中。

    身后,怪汉不甘心地发出野兽般的怒吼。

    唰的,道人的身影出现,脸沉如水。他口中念念有词,是一段艰涩难明的符咒之语。随着念咒,怪汉的情绪才慢慢安稳平静下来,眼内红芒一闪而没,消失不见。笨拙地移动步子,站在道人身后。

    道人长出口气,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显得有些狼狈,嘴里喃喃道:“这马,有点妖……但是,是尸傀看中的血食口粮,一定要拿下。吃了它,尸傀便能蜕变,那样的话,我的进度,肯定能超过燕云师弟,获得师尊嘉赏……”

    他鼻子嗅了嗅,迈开大步,追了下去。

    ……

    得得得!

    胭脂马四蹄撒得欢,速度比起之前,不知快了多少。

    阿来与阿宝被吓得不轻,根本无法驾驭得来,只能紧紧抱住扶手木栅。

    “胭脂慢些。”

    陈唐及时开口说道。

    “聿!”

    胭脂马的速度降缓下来,只比正常速度快上一些。

    关于陈唐与胭脂马的关系,之前阿宝等人也是知道的,明白此马对于陈唐,简直千依百顺,有若宠物般,十分听话,甚至每天心甘情愿地挨鞭子。

    然而刚才胭脂马的神俊表现,却让他们瞧得目瞪口呆。

    过了好一阵,阿宝才醒过神来,问道:“公子,那挡道的人是干什么的?”

    陈唐淡然回答:“也许是想拦路剪径的吧。”

    “贼寇?”

    阿宝吃一惊,想一想,还真像是。

    路有贼寇歹人,不足为奇。出发之际,两名长随得了王甫吩咐,身上都带着短刃,若是有事发生,他们便要身兼陈唐的保镖,负责守护。

    不过这一路来,倒是平安,不起风波。安逸惯了,难免懈怠。两人又想着,自家公子可是去当官的,亮出身份,足以震慑宵小。然而没想到,突然间便冒出个怪人来挡道剪径,幸好胭脂马发威,冲了过去。若是短兵相接,那就不好说了。

    两名长随虽然身体结实,也曾操练过,但身手只能说马虎,不曾真正动过手。

    陈唐坐回车厢内,见苏菱与阿花脸色发白,便安慰道:“没事了。”

    两女并没有看到怪汉,不过听陈唐说可能遭遇了贼,她们自是害怕不已。

    陈唐让胭脂马离开,也是考虑到这些问题。那怪汉身子,仿若铁铸般,非常强悍,被胭脂马重重蹬了一脚,竟没受到多少伤害。再加上一个没有现身、藏在暗处的道人,难免让人心生忌惮。如果只得陈唐一人一马,自可放开拳脚,可车上有着苏菱等人。厮杀起来,受到祸及的话,相当麻烦。

    正常的情况下,以苏菱他们的状况,基本属于普通人,邪祟妖魔等闲看不上眼。问题是那道人来历神秘,动机也显得诡谲,就不好把握了。

    说起来,此事还真得有点莫名其妙。陈唐自问,不曾与对方起过任何冲突,就在客栈打过一次照面,连句话都没有说过。既然如此,为何对方处心积虑地跟梢,甚至挡道下手呢?

    难道真是碰上劫道的了?

    马车南下,带着女眷,只得两名长随伴当。路途漫漫,路上被贼寇看中,惦记上,属于大概率的事。不过陈唐一路注意小心,谨慎提防,倒是安然了很长的一段路程。却没想到,山贼没碰到,反而杀出个妖道来。

    现在虽然冲了过去,但看样子,事情远未解决。陈唐觉得,对方很可能还跟在后面。

    秋雨绵绵,万千丝缕,下得叫人心烦。赶过这一段荒芜的路程后,到了中午时分,官道上出现了行人旅商的行踪,人气开始变得热闹起来。

    见着人,心安许多。

    接下来的路程,陈唐更加谨慎,只走大路,晚上住宿,打醒精神。一边养气,一边守夜。好在胭脂马非比寻常,有牠在,本身就多了一份依仗。刚好一里一外,双保险。

    如斯过了一天,不见道人追上,不知是否摆脱了,还是对方已放弃。

    不过陈唐依然没有松懈,时刻注意着。

    又过去一日,马车辚辚,来到了江州府城之下。望见这一座远比潘州府还要雄伟高峻的大城,陈唐终于松了口气。

    天下九州并立,但州域之间,其实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不管是疆域,还是城池方面,以及人口数量。相比之下,潘州之地,明显不如。

    “要进城喽!”

    苏菱等人非常高兴,一路经过的乡镇县城不少,但怎么比得过真正的州府?

    驱车入城,很快找到个不错的客栈住下,安顿了下来。计算时日,明天便是中秋佳节,陈唐决定留在城中,过完节后,再奔赴南服县。

    ……

    黄昏时分,一道人带着个怪汉,同样抵达江州府城下。不过道人只看了看高大城墙,微一踌躇,便转身离去。

第两百零四章:吐印() 
却说陈唐等人,入住的客栈名为“悦宾客栈”,条件比起那些小客栈来,要优胜许多。房间布置,大方干净,最起码的,没有异味。当然,收费的数目,也要高出一筹。

    客栈生意红火,侧边一个大院子,搭建起马厩等简易建筑,专门提供给住客旅商们拴放牲口。

    陈唐与苏菱在客栈门外下车,阿来负责搬行李,然后阿宝把马车从胭脂马身上卸下来,让它好好歇息歇息。

    自从见到胭脂马脚踏怪汉后,对于此马,两名随从那是心悦神服,更加不敢怠慢,伺候得非常周全。

    马厩那边颇为拥挤,牵着胭脂马,阿宝好一会都没找到合适的位置,有些烦闷。

    “聿!”

    猛地间,胭脂马嘶叫一声。

    哗啦啦的,马厩内的马匹如听到了猛虎吼叫,一匹匹惊慌失措地闪避走开,顿时让出一块宽阔的空地来。

    这也行?

    阿宝瞧见,不禁傻眼,望着胭脂马,莫名竟心生敬畏,觉得牠很可能是一匹马王。

    “怎么啦?”

    “好端端的,我家的马怎么受惊了?”

    马厩周围,不少仆从守在那儿,照料自家牲口,听到动静声响,连忙过来看。

    阿宝不理他们,牵着胭脂马进入,拴好。

    “站住,是不是你打我家的马了!”

    一名健仆喝住阿宝。

    阿宝双手一摊:“你别冤枉好人,我什么都没干。”

    “还敢狡辩,刚才你一来,这里头的马就受惊了。哼,告诉你,咱家可是亨利商行的。”

    这名健仆非常神气地一叉腰,傲然说道。

    阿宝听说过亨利商行的名头,知道那是一间大商行,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大江南北,皆有声名。不过阿宝不怕,自家出身可不差,公子乃是七品县令。在他的心目中,当官的才是最威风,商人什么的,统统靠边站。

    当即冷声道:“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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