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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神王-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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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野鹿哀鸣着在盾牌前面挣扎,它们已经撞断了尖角。

    “刘凤阁下,如果您可以使用长枪的话,请把前面受伤的野鹿杀死,挑向两侧远方,越远越好,可以引开狼群。”艾尔的传音,再次响起,现在团队的指挥官,就是他。

    “好,没问题!”刘凤一口答应。

    取出那把神之金属打造的坚硬长枪,艾尔等人微微的挪动了一下脚步,大盾之间露出不到二十公分宽的缝隙,接近丈二长枪探出,一枪捅进张嘴鸣叫的野鹿,左手握着长枪后端,右手紧握微端,在他的巨力之下,右手只需要使劲一压,杠杆作用下,接近千斤的成年野鹿,向着侧后方抛去。

    长枪一刺一挑,速度极快,第一头野鹿远远的尚未落地,刘凤已经挑起了第十头!

    连成串的野鹿在天空中飞过,远远的落到右侧后方,足有百多米远,这还是刘凤并没有使用全力,动用气血的效果!

一百四十三章 秘境(四)() 
正面哀嚎的野鹿很快清理干净,刘凤干脆也不收回长枪,而是等那不长眼的野鹿撞上来的时候,直接一枪痛死,挑飞了事。

    围猎的野狼果然被血腥的肉食吸引过去,在他们右侧围堵鹿群的野狼顾不上找人类的麻烦,它们迫不及待的追上落地的野鹿尸体,撕扯下大块的血肉,吞入腹内,填充一下饥饿的肠胃。

    但这些野狼极有章法,他们并不会吃的饱饱的跑不动路,只是吞下了能够继续维持体力的血肉,就再次参与围猎,那些血肉留给后面的狼群,继续狂奔而去。

    远处一头巨大的狼王,看着自己族群有条不紊的捕猎,眼中甚至露出了满意的神色,令一直观察它的人类心中直冒寒气!

    还好,可能是他们的肉太少,不够狼群分食,巨狼在观察他们很短的时间之后,就选择了放弃他们,继续围猎鹿群。

    看着鹿群在狼群不间断的风刃袭击下,疲惫的越跑越远,人类总算是可以松一口气了。

    “高级秘境果然恐怖,那头狼王的智慧好高!实力不如野猪,但比野猪聪明的多!”琼斯摸了一把额头上冒出的细汗,那头巨狼太聪明,这家伙吓到了。

    被吓到的不止他一个,第一次进入高级秘境的,都是一副心有余悸的表情,那狼王要真跟他们死磕,能活下去的绝对不多!

    不过他们理解错了刘凤的表情,刘凤觉的很可惜,没有能够和狼群一战,对付这种群体的攻击,是锻炼枪法的大好机会啊!

    “哎~~还是要继续前进!”琼斯拿出地图,看了看,一脸郁闷的说道。

    “也不知道哪个混蛋,竟然已经标记了草原里危险的狼群、鹿群、羊群,害得我们还得继续探索!”

    “呃~~抱歉,阁下,地图上的标记是上次和您的兄长一起进入这里探索之后,您的兄长标记上去的。”艾尔一脸尴尬的解释。

    “哈哈哈哈。。。。。。琼斯,出去之后我一定要向你的兄长传达一下你对他的敬意!哈哈哈哈。。。。。。”大卫等人楞了一下,爆笑出口。

    “哦~~卖糕的,这可真是个令人伤心的坏消息!”琼斯傻眼,最后只能苦着脸耸耸肩,惹来众人一顿大笑。

    可惜,刘凤击杀那么多的野鹿,最后却全被狼群捡了便宜,连根骨头都没给他们留,全部狼群吞噬干净,他们白白的浪费了那么多的力气和魔力,辛苦半天一无所获。

    还好接下来的路程很轻松,他们专门找鹿群和狼群冲过的路,自然不会有什么危险,有惊无险的一天终于过去。

    舒服的宿营地已经离他们远去,他们现在只能在草原中露宿,魔法烧去大片野草之后,他们简单的安插了帐篷,留下四个德鲁伊守夜。

    白天的经历,他们根本没有在草原睡觉的心思,除了刘凤,没人有那么粗的神经,前半夜四个德鲁伊守夜,后半夜换两个德鲁伊加上两个高贵的魔法师大人。

    高贵的魔法师大人也终于难逃守夜的命运,不过这些和刘凤没有关系,该睡觉的时候,他照样呼哈呼哈睡的香。

    和队友不同的是,有了十二大巫一生的战斗经历,他有着远超队友们的警觉性,在睡觉中被敌人靠近,身体的本能反应,比他睁眼的速度都快,即使没人守夜,他也照样睡得香甜。

    守夜的德鲁伊和高贵的魔法师,倒了大霉,大草原上的蚊子,在这个季节,没有什么防范措施的话,一夜下去绝对能把人活活吸干!

    即使他们带了驱蚊的药,也还是备受骚扰,总之天亮之后,除了戚昌、琼斯和他自己,没有参与守夜的人之外,其他八个人露在外面的皮肤,或多或少的出现一些鼓起的大包。

    刘凤心中好笑,自作自受的典范啊这是,要不是大卫一把火烧出个营地,草原上其实有很多捕蚊草的,直接睡在野草上,都不会比他们更惨,可惜,谁让他们怕蛇呢。

    洗漱过后,刘凤昨天昧下来的一头野鹿,成为了众人的惊喜,野鹿是无属性的魔兽,血液制成的魔法药水更加珍贵,肉食也是所有人都可以吃的,自然是皆大欢喜。

    更好的是,鹿皮细腻,除了头部、脊背、臀部、四肢,别的地方的皮,都可以制作卷轴皮纸,一头野鹿,在斯维尔的高超手艺下,制作了标准魔法皮纸二十四张,虽然比野猪的等级低了两级,但也能制作中级魔法卷轴,在市场上,正是销量最好的那一类。

    规矩还是一样,刘凤收走一半,剩下的一半,正好戚昌等人每人三张,可惜,一头野鹿虽然很大,却无法让七个大肚汉填饱肚子,也只能吃个新鲜罢了。

    草原看起来一望无际,但在轻身术的辅助下,魔法师的速度都能达到一日千里,快若奔马!

    虽然草原危险,众人不敢跑那么快,但每日走个两百里,还是有的,这样的速度,走了一个月之后,他们总算是走出了草原。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运气不好,一路上竟然只看到了三种生物,狼、鹿、山羊!当然,蚊子、蛇和老鼠之类的不算。

    众人无奈,也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没啥危险,倒是收获了一大堆的羊肉和羊皮,魔法药水也收获了不老少,令人恶心的是,山羊也是土系,魔法药水虽多,用不上啊!

    还好无论是哪一系的魔兽,制作魔法皮纸的过程,可以把它们本身的属性消去,制作成的魔法皮纸,每个魔法师都可以使用,不然他们可真要哭出来了。

    “各位,不用上前去看,也知道,过了草原就是森林了,而且森林深处,有高山,我们已经完成了任务。”琼斯高兴的宣布着好消息。

    “各位认为,我们有没有前去看一下的必要?还是直接回去交任务呢?”

    “琼斯,草原的具体范围,我们走了多少路算出来了吗?”

    “当然,丘陵一千五百千米,草原三千千米!哦,这还是直线距离,如果算上我们绕的路的翻过的山,那可真是令人伤心的数字!”琼斯一脸惊讶表情的说话,他自己都没想到,他竟然能走这么远的路!

    “好吧,真是令人惊讶,我们竟然走了这么远,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我的心变成箭?射回了家里?”詹姆斯皱眉思索着一个他应该记得的成语。

    “拜托,那叫归心似箭,OK?不是已经回到了家里。”琼斯毫不客气的开着玩笑,给予同伴嘲讽。

    “好吧,虽然汉语的成语蕴含着哲学,但很难记,我并不是很喜欢。”詹姆斯耸耸肩。

    “那么,我们原路返回?直接回家?”

    刘凤是无所谓的,大家既然都点头,他自然也不坚持,虽然来这一趟很无聊,但完成任务就好。

    “咦,那是什么东西?”突然,斯维尔看着森林的方向,好奇的出声。

    “哦~~祖神在上,那是一只鸟,速度好快!”斯维尔鹰眼看的远,那一个还不如蚂蚁大的黑点,他竟然能看见。

    “趴下!快趴下,不要动!装尸体!”

    眨两下眼的时间,那个黑点已经从蚂蚁大小,变成了麻雀大小,众人已经都能清楚的看到,艾尔脸色大变,说完直接躺倒在地,一动不动装死去了。

    刘凤瞳孔急速缩小,他看到了什么?大鹏鸟!妖族!而且还是妖王级别的妖族!飞禽里最残暴的妖族!

    妖族在洪荒时代,刚开灵智的是小妖,变成人形的是妖将,统帅半径千里之地的才是妖王,能够统帅半径五千里的,是大妖王。万里,那是天妖!

    他现在的实力,连个妖将都不是,这尼玛竟然碰见了妖王!高级秘境竟然这么牛掰?

    这种时候,还等什么?刘凤直接收敛全身的气息,躺地上装死。什么武者之心,在绝对的实力差距前,敢去挑衅,那是找虐、找死,不是武者!

    妖王啊!这尼玛,已经初步的引星入体,只等凝练出照天星辰,就是大妖王,凝聚实体星辰,那就是天妖,形成星相,就是妖圣!

    妖王有多厉害,刘凤知道的再清楚不过,尤其还是飞禽类的大鹏鸟,速度第一,一身金羽防御强悍,一对利爪可以撕裂同阶的神龙!

    大巫的记忆,有着太多和妖族的战争,眼前这个大鹏鸟的战力,只要有洪荒妖王战力的十分之一,想杀他都轻而易举。

    还好,他是坐在草地上的,大鹏鸟应该没看到他才对,他只是在前面挡着的艾尔等人的缝隙里看了大鹏鸟一眼罢了。

    想想大鹏鸟的习性,刘凤不放心的在空间里弄出来腐烂的尸体所化的尸水,闭上眼,泼了自己一身,全身的气血极度的凝练,全部灌入紫府空间,留在地上装死的身体,惨白的脸色,如同失血过多。

    他甚至取出了一把垃圾长剑,斜着插在自己的胸口,连身下黑褐色的血迹都准备好了,一切都在眨眼间完成

一百四十四章 秘境(五)() 
戚昌就坐在刘凤旁边,这家伙也是个聪明人,一看刘凤这动作,精神外放,控制刘凤往身上泼的尸水,分了自己三分之一,然后魔法杖也直接往自己的肚皮上一插,鲜血直流,也直接躺倒在地,就和刘凤紧挨在一起。

    琼斯等人也够果断,一个个的直接躺倒在地,可惜,他们根本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只是随便的往地上一躺,不是秃鹫,很少有鹰类吃腐肉的,何况是那么大的一只鹰?

    如果刘凤知道他们的想法,一定会说,地球经验害死人啊。

    几个呼吸时间,大鹏鸟到达众人头顶,那么快的速度,竟然没有带起任何风声,但一股如山如狱的威压临头,让人生不出任何念头,仿佛肉体已经消失,灵魂却陷入时间停顿,连思维都迟钝到恐怖。

    “装死?没想到,竟然会碰到人类,不是已经被吃光了吗?”

    一个声音从头顶传出,很轻,却如同在灵魂中响起,可惜,没人听得懂,而听得懂的人,直接封闭了所有的感官装死呢。

    “听说,人类味道很好吃,嗯,尝尝味道。”

    一股黑色妖风卷起,地上十一具‘尸体’飞起,向着大鹏鸟张开的大嘴里投去。

    现在才能看出,这大鹏鸟的身躯之大,翼展足有十里!十一具尸体,对那张开的大嘴来说,真的好小好小。

    一股腐臭味传入鼻腔,往嘴里落下的‘尸体’立刻顿住。

    “唔,这是死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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