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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的脊梁-第2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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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叠殿试

    是科举制度最高级别的考试,又称御试,廷试,亲试。殿试试题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有时由读卷官预拟后径送皇帝圈定或由皇帝直接拟题。殿试题一开始是策问,后来改为诗赋,到明清时,主要仍是策问。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甲鼎”;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称号。

    折叠编辑本段唐朝科举

    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唐朝时期,科举制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调动了人们积极进取的精神,提高了官员素质,有利于社会进步,以积极影响为主。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武则天时设立武举,即是武状元。

    唐代科举及第之后,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身份,必须经过吏部的铨试或科目选,考试及格,才能真正步入仕途。官职较优升迁快。以进士和明经为主

    折叠编辑本段宋代科举

    宋初,仍承唐制。太宗以后,科举及第者除第五甲外,都不需要再参加吏部的铨选考试,可以直接授予职事官。其授官也比较优越,如唐代科举及第只授予从九品的小官,宋代大多数可以授予从八品或正九品的阶官。而且,科举出身的官员升迁也比较迅速,非科举出身者需逐级升迁,科举出身者则可以越级升迁。其高科及第者,往往不到十年就可以升为宰相或副宰相。如吕蒙正状元及第,六年后即升为副宰相,十一年后又升为宰相。要职由科举出身者担任。

    另外,宋代还规定一些清要的官职如宰相、副宰相、翰林学士等,必须由科举出身者担任。可见,宋代科举及第者的待遇,比起唐代和其他途径入仕者要优越得多。这也说明科举取士在宋代的政治、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

    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

    折叠编辑本段元代科举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创新先例。元代的科举制度基本沿袭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由于元朝幅员辽阔,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停办两次,共举办过十六次,取进士1,139人,国子学录取284人,总计1,423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元代科举经历了四个阶段:即戊戌选试、延祐复科、至元废科和至正复科。元朝建立以后,蒙古贵族和军功吏才对科举取士制度最初并不在意,经过许多儒臣的竭力倡议,特别是仁宗的儒师集贤大学士王约的积极建议,元朝才于皇庆改元(1312年)后真正开始建立了科举制度,1313年开考,此时已距元世祖攻灭南宋(公元1279年)有34年之久,这在中国科举史上是中断时间最长的。

    折叠戊戌选试

    元太宗窝阔台灭金,向南宋所在的中原进发之时,中书令耶律楚材认识到掌握儒学的士人在汉人中的地位,建议“以儒治国,以佛治心”,并认为“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要求优待、选择、任用汉儒。为选拔汉儒进入统治阶层,耶律楚材请求朝廷仿效汉人,实行科举制度,“请用儒术选士”。

    窝阔台于至元九年(公元1237年)八月,“下诏始命断事官术忽觥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考试。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专治一科,能兼者听,但以不失文义为中选”。对于中选者,次年,朝廷进行正式考试,“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其中“东平杨奂等若干人,皆一时名士”,中选者被任命为本籍议事官。由于1238年为戊戌年,史称这次考试为“戊戌选试”。

    而这次考试,从严格意义上说,与传统的科举考试还存在很大差距,原因在于相比宋金时期,“戊戌选试”只有一次路试而无会试。此外,从选取儒生的质量角度看,考试的要求不算太高,“以不失文义为中选”,这与宋金时期的科举考试比起来要容易得多。同时,通过这次考试中选的人,直接为官者并不多,所得的官也仅是地方的一些小官。

    折叠延祐复科

    元仁宗的儒师太子詹事王约仕元曾多次建议科举,仁宗登基后(1311年),为了整顿吏治,改革由吏入仕制度带来的某些弊端,主张以儒治国,重新提出“求贤取士,何法为上“(《黄金华集》卷43)的问题,重用儒臣,施行新政。

    皇庆改元(1312年)仁宗将其任河南江北行省右丞的儒师王约召来,特命为集贤大学士主管教育、学校并将他的“兴科举”建议“著为令甲(法令的第一条)”(《元史》王约传)。元代将《四书》作为教育和考试的内容,开创科举新先例,并得到了后世的沿用。王约曾说:“《道》也《四书》也,皆吾夫子天包地载、范世立极、千万祀不易之良法也。盖人人得而知,人人得而有,人人得而用。同育而不相害,并行而不相悖。固不可标榜曰《道学》,分别曰《四书》,拘拘然,纡纡然,徒事虚文而已。顾言行相副,表里一致,而后可真知笃行之效也。”(程复心《四书章图》二十二巻“王约《四书章图序》”)。

    皇庆二年(1313年)农历十月,仁宗要求中书省议行科举。皇庆二年农历十一月十八日(1313年12月6日),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延祐元年(1314年)农历八月二十日,全国举行乡试,一共录取三百人。延祐二年(1315年)农历二月三百名乡试合格者在大都举行会试取中选者一百人,农历三月七日,一百名会试中选者在大都皇宫举行殿试(廷试),最终录取护都答儿、张起岩等五十六人为进士。

    此次科举仿唐宋旧制,尊崇朱熹之学,史称“延祐复科”。蒙元灭金、宋后,科举废弃,“延祐复科”的1315年距离宋亡36年,距离金亡更达81年,汉族士人至此方重获正常的晋身途径,社会矛盾有所缓和。

    折叠至元废科

    至元元年(1335年)七月底,顺帝下令废除中书左丞相一职,以伯颜一人担任中书右丞相,独揽朝廷大权。同时,赐给伯颜世袭答剌罕的称号。伯颜家族取代了燕铁木儿家族的地位。

    伯颜有相当狭隘且强烈的惟蒙古贵族独尊的意识,尤其对人口众多的汉人、南人充满鄙视和猜忌。在他专权的当年十一月,就下令停止科举考试。伯颜对儒学学校也十分反感,废科举的同时,下令将各处原供应儒学学校的庄田田租改为禁卫军的军费。伯颜专权到至元六年(1340年)二月,原本定于至元二年(1336年)和至元五年(1339年)在大都举行的两次科举取士都被迫停止,史称“至元废科”。

    折叠至正复科

    1340年二月,伯颜去职,脱脱被惠宗任命为知枢密院事;1340年十月,惠宗任命脱脱为右丞相。

    至元六年(1340年)十二月,惠宗下诏恢复科举取士。至正元年(1341年)八月,全国范围内恢复乡试,至正二年(1342年),会试和殿试相继在大都举行,史称“至正复科”。

    此后科举取士三年一次,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最后一次在大都举行会试和殿试。1368年八月元朝退回草原后,不再有科举取士。

    折叠编辑本段明清时期

    明代的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乡试由布政使司主持,会试由礼部主持。凡考中进士的,统统被任命为官员。一般来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考选为庶吉士,也都是翰林院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未考中的举人,只授小京官或外地教职。

    折叠童子试三个阶段

    童子试亦称童试,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通过县、府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院试考取的就叫生员(秀才)。乡试考中的第一名叫做解元。

    折叠县试

    要求有4名村庄里的人和1名秀才保举方可参加考试。府试:要求5名村里的人和一名秀才保举,方可参加考试,院试则要求有6名村庄里的人和2名秀才保举。

    明清时期,有三种人是不能够参加科举考试的。第一:戏子本人及子女,不能参加童子试。第二:祖上有作奸犯科的人不能够参加童子试。第三:父亲是主考官的,其子女不能在同年,父亲监考的本地参加童子试。

    折叠编辑本段门荫制度

    唐代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

    常科常科包括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秀才为最高科等,考试方略策,要求应举者熟悉经史,精通经世治国的方略,这对于缺少经史知识,醉心词华的唐初士子来说,是很难达到的,都不敢投考秀才科。永徽二年,遂被停废。

    明法、明书、明算考试专门学问,及第后从事专门工作,一般不能担任高级官吏,应举者也很少。士子所趋,主要是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主要考试两部儒家经典。唐制正经有九,《礼记》、《左传》为大经,《毛诗》、《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谷梁》为小经。通两经者一大一小,或两中经。同时还要兼习《孝经》、《论语》。唐初,明经是按照经的章疏试策。许多举子不读正经,只是把与对策有关的章疏义条抄录下来进行背诵。为了促使举子去读正经,高宗调露二年(公元六八○年)决定加试帖经。帖经即取经书中的一行,把其中的几个字蒙住,让考试者填充。帖经通过后,然后试策。儒家经典的背诵成为明经采取的先决条件。但这样一来,举明经者死记硬背,不求义理的情况更为严重。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开元二十年(公元七三七年)又规定,降低帖经及格的标准,改策问经义为口问大义十条,同时加试时务策三道。由于经业之人鲜能对策,亦不及文义,因此时务策和口问大义的考试,不过是走个形式,采取时仍以帖经的成续做为标准。明经继续沿着死记硬背的路,到了后来至天宝十二载时,帖经也恢复原来的及格标准。进士在唐初考试时务策五道。当时衡量策文的标准,是看文章的词华。这样就造成了许多举子不读经史,只读四策,不辨章句,也不练习作文,只在摹拟的策上下功夫。针对这种情况,高宗调露二年(公元六八○年)决定,进士和明经一样,加试帖经。永隆二年(四元六八一年)又规定,进士要加试杂文两首,合格者然后试策。进士科开始实行帖经、试杂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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