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魔法朋克-第44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算这些她什么都不是,两个人在须弥山上相依为命互相保护的七天下来,即使不喜欢,也会变得喜欢起来。

    但是对方不接受。

    “我现在终于知道了。”最后打破沉默的人是叶雅,蓝发的少女表情安静,容颜静美而精致。

    叶雅当然是难得一见的美丽女子,这种美丽只是在夕影那种颠倒众生的容颜之前才会显得黯然失色,但这并不意味着叶雅长得不好看。

    其实叶雅长得超好看的,否则也不会让当初第一眼看到她的妖妖感到自惭形秽。

    但是现在,面对于夕影,叶雅虽然不至于自惭形秽,但是她必须承认,自己比不过对方。

    无论是容貌,无论是身份,还是说实力,再或者说和轩轶的感情方面。

    叶雅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会有完败的这一天。

    轩轶笑了笑,抬头看着叶雅:“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吗?”

    轩轶对于叶雅,从来没有说过喜欢。

    当初在兰阴城的那次相见,叶雅曾经扔过轩轶一个非常直的直球。

    那就是——我依然像两年前一样喜欢你,你有没有那么一个瞬间,曾经喜欢过我?

    对于这个问题,轩轶选择了避而不谈。

    他只是说,每个少女在叶雅这个年纪,总会试着喜欢一两个优秀的男孩。

    然后将他们遗忘,等到自己成长成熟之后,再去找新的适合自己的终生伴侣。

    有些东西,作为回忆要远比强求更加美丽。

    但是这一次,轩轶终于有资格平等地站在对方面前,谈论两个人之间的感情。

    因为轩轶现在真的是奥斯帝国的皇子殿下,无论他是不是要迎娶以为霓凰一族的少女——如果存在这个少女的选项的话,这个人必然就是妖妖,必然就是夕影。

    但是夕影在那次交谈的最后,明确对这个选项表达了拒绝的意思。

    她暂时性地拒绝,因为当妖妖变成夕影,尽管当初的女孩依然站在那里,只是说在一夜中成长许多,但是她的心境却不再是当初妖妖的那种心境。

    她还是很喜欢轩轶,如果不喜欢的话,就不会在那里给少年讲那个漫长的故事。

    但是同样,曾经小时候口口声声说要做轩轶新娘的妖妖,在一夜之间长大之后,却拒绝当轩轶那个在族群盟约中的太子妃。

    而明明如果轩轶真要在霓凰一族中挑选妻子的话,那个人其实已经必然是夕影本身。

    但是夕影提前拒绝了。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逻辑,但是其本质上,就和当初轩轶在须弥山上拒绝叶雅是一个原因和道理。

    叶雅看着轩轶那张其实已经越来越好看的面容,然后摇了摇头。

    虽然说轩轶原本就不难看。

    但是随着时间的沉淀和阅历的增长,少年逐渐从当初那个暗星的魔崽子,一点点成长能够担当这个世界的男人。

    就好像他可以为了妖妖,一路从青安城来到了霓凰一族的祖地。

    “我不知道。”叶雅说道。

第12章 世间情动() 
轩轶笑了笑,少年笑得云淡风轻,平和安静。

    经历过许多之后,轩轶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迷人的男子,各种方面上的迷人。

    毕竟,男孩其实最宝贵的就是成长,只是这个世界上的女孩,其实很多都等待不了这个成长的过程。

    他们两个人现在在云舟的单独隔间之中,手边各有一杯冰镇的饮料,林薇不在,白猫不在,落果果和落颜当然也不在。

    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轩轶不由回想起来当初他在暗星大楼前捡到眼前这个女孩时候的情形。

    她给自己念了那关于兰叶帝国古老的诗篇。

    比如说山林仙女从皑皑白雪中升起之类的诗篇。

    那个时候他十五岁,叶雅十四岁。

    人生若只如初见。

    只怪当初的相遇太美好。

    而现在,在这个小小的隔间之中,两个人坐在木质的椅子上,轩轶十八,叶雅十七。

    三年的时光荏苒过去,两个人再度面对面坐在一起,这次终于可以说很多很多的事情,但是有那么一瞬间,叶雅突然发觉,两个人大概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事情了。

    这样想起来,就不由地感觉,有些悲伤的意味。

    所以叶雅说了不知道。

    其实有时候世界就这么讽刺,叶雅一直都相信自己很喜欢轩轶,就好像当初和对方相见的时候那样喜欢,但是直到现在,她才确定,自己其实一直都做好了放手的准备。

    因为——她当初就说过,我喜欢你,与你无关。

    那么我不喜欢你了,当然也和你没有什么关系。

    “我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轩轶看着叶雅水蓝色的眼睛。

    这位公主殿下真的很好看,性格也真的很好,好到让人挑不出毛病的那种好。

    叶雅与轩轶的眼睛对视,现在的九公主殿下终于学会了可以正视轩轶的眼睛而不感到害羞或者说迟疑。

    九公主从来没有小女生的九公主,叶雅也从来不是什么迷迷瞪瞪的小女生。

    “我喜欢上你的时候,是那天我以那样的姿态呈现在你面前。”叶雅的表情有着些许的回忆。

    她并没有等待轩轶说出他的答案,因为太相信轩轶也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喜欢上了对方。

    那一天她在守候着轩轶的苏醒,少年在七夕紫蓂的毒素中折磨沉睡,少女取出了自己的千叶流碧放在了轩轶的胸口,让千叶流碧的力量帮助轩轶护住了心脉。

    就像轩二所说的,所有的九公主都很擅长守护。

    叶雅也是九公主的一员。

    所以她也擅长。

    直到有人想突入他们藏身的山洞,于是叶雅披挂上阵,以怪物的姿态迎战那两位洞玄境的对手。

    但是她不能带给她提供能量源的千叶流碧,因为轩轶需要。

    而失去了千叶流碧的叶雅,只能够活动三分钟的时间,就必须重新潜入地下,在轩轶身上的千叶流碧中获取能量。

    所以这是一场注定艰难的战斗,所以原本能够获胜的叶雅被对方瞧出了破绽,在对方的合击中落败,少女全身包裹着晶状的甲胄,身后是三对丑陋的光翼,从任何的角度上来说,叶雅都不能被称之为人类。

    但是这个时候轩轶苏醒,看着想要逃跑的叶雅,对她说。

    你真好看。

    从小到大,叶雅被无数人夸过好看。

    但只有这一次,叶雅相信轩轶是真心的,并且叶雅自己都相信。

    自己真的超级超级好看。

    因为为了信念而守护自己所想守护的东西,甚至不惜一切的自己。

    当然超级的好看!

    但是当轩轶这样说着的时候,叶雅突然就发现,自己喜欢上对方了。

    那一瞬间的情绪盈满了少女的胸怀。

    然后轩轶伸手将叶雅拉了下来,将她压在了身下。

    炽热的火焰双翼在少年的背后张开,替叶雅挡住了那从天坠落的巨石。

    然后少年走出,选择代替叶雅战斗。

    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叶雅历历在目,他们曾经经历了许多,而在那一刻,水到渠成,

    世间情动,恰似盛夏白瓷梅子汤,碎冰碰壁咣当响。

    少女喜欢上了少年,一喜欢,就是三年过去了。

    “是的,那个时候我说了,你真好看。”轩轶看着叶雅,现在的叶雅似乎更好看了一点。

    曾经剪短的长发,叶雅已经重新留长,如今蓝发披肩,公主殿下温柔而迷人。

    “而我喜欢你的时候,我为你卖掉了七分之一的灵魂。”轩轶继续说道。

    叶雅知道轩轶说的是什么意思。

    那个时候的一切,其实还是在轩二的掌控之中,他拥有足够的筹码,足够让轩轶化险为夷,面对危险如履平地。

    而不像现在,轩轶所面对的困难,事实上已经超出了轩二自己的能力极限。

    人类终究是有自己的极限所在的,那个时候,轩轶其实对于轩二并没有那么信任,甚至说有些忌讳莫深。

    “是在沙漠的时候吗?”叶雅问道。

    少女有些得意。

    因为在沙漠领域的时候,是在山地领域的前面。

    也就是说,其实轩轶喜欢叶雅的时候,叶雅其实还没有真正喜欢轩轶。

    所以叶雅当然有些得意。

    只是也有些生气,生气对方明明喜欢自己,却没有胆量告诉自己。

    轩轶是真的没有胆量。

    在很长的时间里,对于感情,这位少年都是不折不扣的胆小鬼的。

    “是的。”轩轶点了点头。

    “那个时候我在那些毒素的侵染下做了一个梦。”轩轶看着叶雅。

    “我梦到了我最初被姐姐从海滩上捡起来的场景,就是在那个场景中,我明白了姐姐并不仅仅是姐姐。”

    “然后当我苏醒的时候,我看到了已经快要被毒死的你。”

    “你说,你救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只是单纯,不想看到我死在你面前罢了。”

    “那个时候我就感觉你真的超级傻。”

    “我的命真的一点都不值钱,而你的命足够让半个世界给你陪葬。”

    “但是你说要救我的时候,却没有一分一秒的迟疑。”

    叶雅笑了笑:“这些,我不知道啊。”

    “当我苏醒的时候,我已经在你的黑铁之戒中了。”

    轩轶摇摇头:“不,这些,我知道就够了。”

第13章 麻烦的喜欢() 
轩轶还记得那个时候的叶雅。

    他从那个海滩上的幻梦中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少女的怀中,全身发烫,只有胸口一片冰凉。

    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双水蓝色的眼睛。

    就是眼前正望着自己的少女的眼睛。

    那个时候她说的第一句话是,“还好,如果一个都活不下来就太蠢了,是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少女嘴唇发紫,脸上更是被紫色的雾气所笼罩。

    那个时候的叶雅,真的一点都不好看。

    她说让轩轶把她的尸体带走,和青之翼与千叶流碧一起,交还给叶萱。

    她说的像是不把自己的死亡当回事一样的。

    然后她就倒在了干燥的沙土上,随时都会如同青烟一般消散那样,双眸紧紧地闭合。

    轩轶在垂死的少女身前站了大概三秒钟。

    然后对轩二说。

    “第三份灵魂,你拿去吧。”

    然后轩轶的全身点燃起了炽热的火焰,他用这份灵魂,向轩二换取了燃血之术,顺便以此救活了叶雅的姓名。

    是的,轩轶喜欢叶雅的时候,比叶雅喜欢轩轶的时候还要早。

    只是两个人不同的地方在于,轩轶非常擅长隐藏自己的情感,他不仅擅长隐藏,并且还擅长压制。

    但是叶雅不需要这样做,也不想这样做。

    其实,轩轶第一个真正尝试喜欢的人,是叶雅。

    这是少年在后来反省自己的时候,这样总结道。

    甚至连当时椒月所扮演的钱樱,轩轶对她也称不上喜欢。

    只是责任,以及逐渐培养起来的认可。

    所以说当最后的战斗中,轩轶选择眼睁睁看着钱樱死去,自己去攫取那最后的胜利果实。

    所以说,兰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