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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豪商-第9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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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容忘忧说:“这事儿让何天然、章之凤去办吧,他们俩精通律学。”

    “嗯。”武好古点点头,“再加一个苏籥……一起起草宪法。”

    共和国当然得要立宪法了,不仅要立宪法,而且还要进一步制定《刑法典》和《民法典》,规范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

    好在云台学宫十多年前就开始培养律学人才,现在倒是不缺这方面的专才。

    元老院只需要确定原则,接下去的事情,就可以交给律学专才去做,然后再由元老们审查。

    “执政,国号定什么?”马人望问。

    武好古早就想好了,自己的国家虽然是共和国,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的名号肯定是不能用的。

    还是得起个古色古香的国号。

    “周。”武好古说,“就叫周国吧。一来我的先祖在唐朝时曾经立过一个周国;二来共和国的立国精神,出自西周共和和周朝的国人议政。”

    这其实没有什么异议,一个中规中矩的国号罢了。

    “执政,”慕容忘忧皱着眉头,“接下去就是都管州的问题了。

    咱们下面还要调整州府,要缩减掉许多的州。这也会涉及到十几个都管州……现在元老院把问题提出来了,我看得拿个主意了。”

    现在共和政府统治的燕、辽之地大致上继承了辽国的州府划分。州一级的行政区域太多,不是很大的地盘上有好几十个州府!

    根据共和政府的建议,准备合并精简到二十个州府之内,以方便管理。这样就不会有十几个都管州存在了。有可能会出现几个都管州合并成一个州的情况。

    “这事儿好办!”武好古笑着,“都管州之争,归根结底是地方自治。”

    “自治?是羁縻的意思?”

    “差不多吧,”武好古笑了笑,“咱们不必学赵宋,把地方上的权都给收了。可以搞一点自治的州府嘛!”

    “自治的州府?”慕容老头问,“是和天津市一个路数?”

    天津市就是个自治的市,虽然地盘不大,但是人口、财富,都远远超过共和政府治下的任何一个州府。

    而且天津市还是共和政府、元老院的驻地。这么多年来,中央、地方也和谐相处,并没有什么不愉快。

    “对啊,”武好古道,“天津市不是挺好的?旅顺市、燕京市(原析津市)也是议会自治。等到京东市拿到手后,肯定也得搞议会治市。

    商市可以自治,州府就不行吗?可以先让那些都管州试试看啊。也可以学元老院的办法,搞勋贵议员嘛。如果几个都管州并一个,各家勋贵议员商量着办事不就行了?至于他们养多少地方军队,收多少租税,如何发展工商,共和政府一律不管。

    但是六级公民的认定,一定要由共和政府派员监督。”

    倒是个高招!

    慕容忘忧和马人望两个老翁一琢磨就明白了。

    武好古的办法有点类似于“推恩”,将都管的权力分到地方议会。同时再让几个都管家族互相掣肘。

    一个都管拆成了几十个议员,想要造反就难了。

    另外,这些都管州内的公民数量,也决定了他们在共和国元老院内的话语权——元老的选举,要根据各种公民的数量综合考虑,来划分选区的。

    如果某个州的公民太少,那么可以分到的元老额度也就少了。而公民的数量,除了天津市这样的大城市外,基本上都是由骑士、府兵的数量决定的。

    所以各家都管也就不得不拆分出一定数量的骑士户,这对都管家族来说,又是一种推恩。

    当然了,这种推恩是建立在公民议会这套体制行之有效的基础上的。

    而公民议会这一套体制的有效性,又和整个国家的体量大小有关。

    至少在通讯条件极其不发达的中世纪,共和国的确不适合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大国。

    如周国这样,本土不过相对于后世中国的北京、天津、部分河北省、整个辽宁省的小邦,交通完全依靠渤海海运(地盘基本上围着渤海湾嘛),人口不过数百万,公民数量最多三十万的共和国,大概就是共和制度能够施行的上限了。

    另外,不仅是共和制度在中世纪不适用于大国。就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制度,在初兴阶段的时候,也都兴起于一些小邦。比如意大利四海国,比如尼德兰联省共和国,比如英格兰王国。就算是大美利坚,一开始也就是十三个州,几百万人。

    大宋这种一亿人口,大部分的土地还在交通不便的内陆地区的超级大国,要进入资本主义,要工业化,历史都得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后了。

    12世纪的生产力,根本想都不要去想了。

    从这个角度而言,武好古如果黄袍加身,一统天下,那他就必须考虑整个帝国的经济平衡,而不能任由国家的一隅野蛮发展,去冲击国家的其余部分了。

第1209章 这就是资产阶级革命 上() 
转眼已经是大宋政和三年的仲秋。

    地处关外的辽阳府,笼罩在一片肃杀的秋意当中,虽然还没到漫天飘雪的时候,但却已经能感到一股股自北方袭来的寒意了。

    中世纪的小冰河期在十多年前就开始了,平均气温一年比一年低,处于塞北严寒之地的辽河流域,对于凛冬的感觉则更加明显。

    夏季在缩短,冬季在延长,初雪的日子更是一年比一年早。

    辽西和辽东的土地改革,在夏天结束之前,就已经完成了。根据马人望、张琳、韩企先等人的报告,在辽西、辽东,总共有00余万亩的土地(包括辽西属于后世河北省的土地)进行了重新分配。

    将近23万名共和军的骑兵(骑士)、府兵,得到了50亩至000亩不等的职田——因为辽东的土地实在肥沃,而需要分配土地的人又太多,所以辽东骑士的庄园规模缩小到了000亩,辽东府兵的庄园也减少到了50亩。不过这些田庄的产出,却一点也不比燕地500亩或200亩的田庄少。

    新增加的府兵户近2。5万,骑兵(骑士)户约有。5万。总共有将近4730万亩的土地被分配给了这23万人。

    还有00余万亩土地,分配给了马家、郭家,以及被强制迁移到辰州、旅顺、鸭绿水(马植的地盘)岸边的渤海右姓。

    另有450余万亩分给了在燕地土改中蒙受损失的燕地中小豪强和辽东、辽西的汉人——属于马家、郭家体系中的汉人壮士的土地,由两家自行解决。而这450余万亩土地都是私田,可以自由买卖,无论持有者是不是公民,都不能免税。

    最后的220余万亩,则被武好古奖励给了平定辽东、辽西的功臣。土地虽然不多,但是都集中在旅顺府、辽阳府和辰州等辽东大城市周围。经济价值可不低,而且也是不能免税,可以自由买卖的私田。另外,早年间授予勋贵的燕地土地,现在也都划分成了私田。

    土地已经分配完毕了,期间当然发生了多起暴力抗拒事件。不过在强大的共和军面前,渤海人和寺庙僧侣的反抗,根本不足一提。

    不过分配完毕的土地,大部分都撂了荒。因为分到土地的人们,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消化他们的战利品——这一轮土地改革解决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或产权,解下去的开发利用就是个精细活儿了。

    分到土地的府兵、骑兵(骑士)、功臣们需要把他们的家人从燕地接过来帮助管理土地,或者干脆把土地发包(大部分的勋贵都会这么做)。而要将多达几千万亩的黑土地经营起来,又少不了资本、劳动力和市场的配合。

    以交易辽东、辽西农牧产品为主业的营口市和锦西市,在政和三年夏天的时候就开始了规划,预计将在政和四年进行招标。当然还是天津模式,整个儿承包给商会去开发,发展起来以后也是自治城市。

    一家以支持辽东、辽西和燕地农场开发为目的的政策性银行,共和土地银行,也在政和三年夏天,在旅顺市挂牌成立了。

    根据计划,这家银行可以接受只有使用权的府兵、骑兵(骑士)农场作为抵押,提供低息和长期的农业开发贷款。并且还可以接受借贷人用农产品还本付息。

    如果借贷人因为经营不善,无法偿还贷款。他们也不会永远失去庄园,而是失去落干年的使用权。而且他们只要不失去府兵、骑兵(骑士)的军籍,就拥有提前赎回农场的权利(只能在农场完成秋收后赎回)。

    另外,这些职田庄园农场,理论上虽然是官产,但是根据正在起草的《共和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由子孙继承的,只是不得进行分割。

    而继承农场的子孙,就必须履行当兵的义务。并且根据他们的公民等级,决定农场是否免税。

    只有取得临时公民及以上身份,职田农场才能享受免税的待遇。否则就必须缴纳田税,而田税收取的则是农产品或等值的银钱。

    如果没有子孙愿意承担当兵的义务,或者公民等级为“候补”、“临时”的府兵骑兵,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承担兵役(不包括阵亡、战伤、被俘、失踪等原因),职田农场也会被收回。其中候补公民的农场会被立即收回,临时公民的农场则会在临时期满后收回。

    而终身公民除非被降级(因为犯罪或严重触犯军法),否则他们无论能否承担兵役,都可以终身拥有农场,而且不必缴纳农业税。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和国的平民、候补公民还需要承担丁税,也就是人头税——丁税相当于宋朝的丁税和免役钱的结合。不向公民和公民的妻子、子女征收。候补公民如果拥有军籍,也可以享受相同的免税待遇。平民和非军籍的候补公民。则不能免税。

    不过共和国的丁税和田税都不重,对平民而言也不是多大的负担。

    因而在共和国的财政收入中,丁、田二税的占比是非常低的。而且归地方的州府和自治市支配,并不是中央税。。。

    而共和国财入的大头,则是各种各样的工商收入。包括关税、市税(市税通常是包税)、船税(凡是隶籍共和国,可以得到共和国海军保护的商船都要交税)、房产税(只在城市中收取)、矿税、伐木税(商业化伐木要交税)等税项,以及保护国(地)贡金,官营工商业的利润等等。

    另外,公民捐款,也是共和国财政的重要来源——捐款是可以维持或提示公民等级的!而公民等级的好处,自不待言。

    除了对税收和职田庄园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规范,《共和国民法典》中,还格外突出了对私人财产的保护。和买、强征、抄没等等侵犯私人财产的行为,不是明令禁止,就是给予了极其严格的约束——只有在国家面临外敌入侵的紧急状态,政府才能强征民间的财物用于抵抗,而且在战后还必须照价赔偿。

    当然了,对于商人和大地主(主要是勋贵地主)的逃税行为,也是《共和国刑法典》的重点处罚项目。除了罚款、拘捕等常见的处罚方法,还有“公民降级”这个大杀器!

    包括最高等级的元勋公民,都有可能因为逃税或者其他犯罪行为被降级!

    所以逃税在共和国的代价,是非常巨大的。考虑到共和国的税率,实在是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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