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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皇崛起-第6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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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么珍贵的。可惜,当地不产金沙,葡萄牙人也就对这里没啥兴趣了。当然,他不知道,幸好当地没有金沙。不然,葡萄牙人绝不会介意出兵强占这里。

    这时,一个叫苏瓦的酋长笑着说道:

    “你们说,这个白人是不是脑子不太好使?就为了猎杀犀牛,居然白送我们珍贵的盐!”说完,他还得意地扬了扬手里的两代精盐。

    玛格汉听了这话,哈哈大笑道:

    “管他呢,他愿意白送,难道我们还能拒收?我尝了下,这个盐可比我当初在廷巴克图见过的盐砖味道好多了。要知道,那些在廷巴克图市场上换金子的盐砖,味道还有些苦呢,远不及这种盐的质量。”

    能不苦么?廷巴克图市场上的盐,主要产自撒哈拉沙漠的几处盐矿,是标准的矿盐。矿盐杂质多,味道苦很正常。甚至,有的还带毒。当然,给廷巴克图供货的盐矿出产的盐,没啥毒,不然也不会在廷巴克图市场上畅销。但是,带点苦味,却是难以避免呢。毕竟,那是矿盐。虽然,矿盐里也有精品,但大多数矿盐,质量都是一般的。

    但就算这些质量一般的矿盐砖头,身为马里帝国偏远地区酋长的他们,平时也享受不到。因为,他们手里缺乏换取盐砖的金沙。所以,埃施魏因送他们的去卤的不苦精盐,在他们眼里才那么珍贵。

    而且,对于当地几个酋长来说,当地的犀牛,其实也是一大危害。因为,那些犀牛所过之处,当地土著也要避让三分。不然,一不小心就被犀牛伤害到了。既然这些外人愿意帮忙猎杀犀牛,还送来珍贵的盐,他们何乐而不为?这样的凯子,他们巴不得天天都能遇到呢

第952章 柏布马() 
埃施魏因不知道他在几名黑人酋长眼里已经成了“凯子”,但即便知道了,他也会嗤之以鼻。为啥?身为北海商会的一名中层管理,他可是知道的,北海商会绝对不缺盐。

    总之,别看盐价在欧洲不低,可是,他可是见到过北海商会的船,从美洲那边一船一船地运盐回来的。

    虽然他不知道北海国煮盐的秘密,可是,他也能猜测出——北海国可能在蛮荒大陆那边发现了一个大盐矿,净出产大量的不苦精盐。所以,送给当地几个酋长的几包盐,实在不值一提。

    而且,一旦塞内加尔皮毛公司的殖民者登上了陆地,猎杀到足够的犀牛,并得到犀牛皮,那就立马回本了。

    虽然说,最值钱的犀角和象牙什么的,要给科英布拉公爵的人处理,但是,但是犀牛皮,就足够回本了。因为,据说,犀牛皮可以制成高品质的皮甲,供应军队。

    虽说把得到的犀牛皮内部供应给自家军队,没啥利润,但埃施魏因在乎的,也不是那些利润。因为,马林曾经亲自跟他说过——只要把这事办好了,以后升官发财的好事多得是。

    马林是谁?北海国大公啊!他亲自许诺的升官发财,还能有差的?据北海商会二当家的科勒透露出来的意思,如果这事办漂亮了,也许能混个骑士或爵士的贵族头衔!

    虽然是最低级的不能世袭的贵族头衔,但也足以让农奴出身的埃施魏因激动得不能自已了。他才脱离农奴身份几年啊?若是能混个贵族头衔,简直不要太神奇哦。

    而马林当初给他的唯一的要求就是“快”,成本可以高点,但速度一定要快。毕竟,马林急着对锡耶纳用兵呢,需要大量的犀牛皮皮甲。

    正是遵循马林“快”的要求,埃施魏因在谈判中才没有和对方叽叽歪歪地磨叽,直接抛出了对方最感兴趣的食盐。然后,果然把那些土包子给收买了。

    然后,埃施魏因就开始紧锣密鼓地准备登陆猎杀犀牛的事宜了。

    从本土带来的100个火枪手已经就位了,他们是经过挑选,不怕热的一帮汉子。他们的任务,就是在西非草原上,用穆什克特大火枪,打出钢珠子弹,猎杀犀牛。

    钢珠子弹和铅弹不同,铅弹更重,动能大。但因为铅太软,导致硬度太差,难以破开犀牛厚皮的防御。所以,铅弹只能伤到犀牛,而不能杀死。但受伤的犀牛是很可怕的,会发狂,战斗力也会爆表。所以,用铅弹猎杀犀牛,不但打不死犀牛,还可能搭上性命。为此,马林不得不制作了一批钢珠弹,专门用来猎杀犀牛。犀牛皮虽厚,可在重达三十几克的钢珠面前,也要饮恨。尤其是,马林特别要求,要专门打犀牛的头部。只要爆了头,犀牛再强壮,没了大脑的指挥,也要立即完蛋。

    而且,犀牛和狮子虎豹等凶猛野兽不同,狮子虎豹见到猎人,要么逃跑,要么主动发起攻击。一旦跑起来,火绳枪很难瞄准。

    而犀牛大概是因为没啥天敌,非常自大傲慢。一般情况下,犀牛对于靠近的动物,是抱着无视心态的。因为,在它们的意识里,是没啥动物能威胁到它们的。

    所以,对于自大的犀牛,猎人们可以从容地靠近,然后在三十米以内这种准头很高的距离内,从容地瞄准犀牛的大头

    当然,也别靠得太近。否则,也容易激怒犀牛的。尤其是交配季节,若是遇到发一春的公犀牛,很容易受到攻击。

    但火绳枪虽然离远了打不准,可在50码(45。7米)内,准度还可以。尤其是,马林派来的100火枪手,枪法都非常好。

    犀牛和小鹿、羚羊等胆小的食草动物不一样。因为实力强横,它们一般不会老远见到人就跑。只有人类离得太近,而且人数很多的情况下,它们才会跑开。而在三四十米的距离上,犀牛是懒得跑路的。

    更何况,犀牛的视力很差,主要靠嗅觉。在三十米的距离上,只要不处于上风口,犀牛一般是闻不到气味的,也看不清。所以,猎手只要找好下风口,在三十米的距离上,完全可以从容地瞄准猎杀犀牛。

    当然,也要做好失败的心里准备。因为,瞄准头部打的话,是有失败的几率的。比如,犀牛刚好抬头或低头,就会避开必杀的子弹。

    而这样的情况下,犀牛很可能会被激怒,并顺着声音和气味追杀过来。因此,这时候射手需要逃命。

    但西非黑犀牛的奔跑速度很快,能达到45公里每小时的极限速度。单凭人的脚力,在黑犀牛的追击下,必死无疑。

    所以,马林特地允许塞内加尔皮毛公司使用马匹逃命。因为,马匹奔跑起来,速度可达60公里每小时以上,最高可达100公里的时速。虽然不持久,但也足够逃命了。毕竟,一个射术精湛的火枪手,是很难培养的,最好别轻易死掉。

    不过,西非气候炎热干燥,欧洲马显然不太适应当地气候。而阿拉伯马,马林自己也不够用呢。因为,基本上每一匹阿拉伯马,都被马林拉去配种了,弄得都很肾虚。

    思考再三后,马林忽然想起来——貌似摩洛哥地区出产的柏布马,也是一种很优秀的马种。

    柏布马据说是阿拉伯人带到北非的,有阿拉伯马的血统。但是,它的外表又不似阿拉伯马。唯一和阿拉伯马相似的,就是一样的耐力超强、速度快,反应也很快。而且,柏布马能吃苦耐劳,比较耐粗饲,比娇贵的欧洲马好伺候多了。毕竟,摩洛哥人可是游牧民族为主。而游牧民族培养出的马匹,最重要的就是要耐粗饲。不然,以游牧民族的穷逼,哪里喂得起精料?因此,凡是游牧民族培养出的好马,肯定是耐粗饲的。不然,游牧民族也养不起。

    而这种产自北非的马,显然很能适应塞内加尔地区干热的气候。而且,从摩洛哥把柏布马运到塞内加尔,也很近啊,运输非常方便。

    因此,在派遣船只前往戈雷岛的同时,马林就同时派人去阿尤恩殖民地,命令当地的负责人,向附近的萨阿德部族购买一批柏布马,用于给猎杀犀牛的火枪手逃命。

    柏布马反应快,速度也快,耐力还好,是逃避西非黑犀牛追杀的优良坐骑。只要有了柏布马,火枪手们就不怕射杀失败后会被发怒的犀牛追杀致死了。毕竟,犀牛可跑不过柏布马。

    在和达喀尔等部族达成协议后,埃施魏因就开始在达喀尔部附近修建登陆的码头了。而100名火枪手,也开始适应起当地的气候。随同100名火枪手一起登陆的,还有十几名擅长处理皮革的工匠。他们也会骑着柏布马,以方便逃命。若是猎杀成功,他们就会上前处理犀牛,用短刀割下犀牛皮,并对犀牛皮进行处理。处理好后,就送到戈雷岛,集中运回本土,交由专门制作皮甲的工匠,制成犀牛皮皮甲,供应军队

    当然,阿尤恩那边购买柏布马还需要一段时间。所以,他们需要等到一百多匹柏布马运到后,才能出去猎杀犀牛。而在柏布马运抵前,他们正好借此机会,跟两名翻译学习一些当地土著的日常交流用语,以方便和当地的黑人土著交流,避免误会和摩擦

第953章 骆驼也能耕地?() 
眼下,马林手里共有4艘改装过的桨帆船,往来于地中海上,负责和马穆鲁克王朝的贸易。马林之前主要从埃及进口天然碱、芒硝等化工原料,有时候也通过埃及购买一些阿拉伯马。

    当然,埃及本身阿拉伯马并不多。所以,购买阿拉伯马,更多地是借用埃及这个交易平台。因为,马林购买的阿拉伯马,主要来自埃及东边和东南边的内志和汉志地区,以及阿曼等地。毕竟,埃及本土的马匹,并不是很足够,大部分马穆鲁克骑兵,只有一匹马呢。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汉志地区(也就是包含了麦加和麦地那两个圣城的地区)虽然名义上臣属于埃及马穆鲁克王朝,但实际上,汉志地区是自治的,由穆罕默德同宗的哈希姆家族统治,马穆鲁克王朝并不能直接统治这一地区。毕竟,哈希姆家族是正宗的圣裔家族,马穆鲁克王朝也必须尊重他们。马穆鲁克王朝对汉志的统治,有些类似清朝对西一藏的统治,清朝授权达一赖和班禅统治西藏,只占名分大义。而马穆鲁克王朝,也是授权哈希姆家族统治汉志地区,只占名分大义。作为交换,汉志的哈希姆家族,也必须承认开罗的傀儡哈里发,是整个安拉教世界的精神领袖。

    实际上,出身于阿拔斯家族的哈里发,也是哈希姆家族的分支。当初,穆罕默德把女儿法蒂玛嫁给堂弟阿里,他们的后裔,就是后来的哈希姆家族主支。而阿拔斯家族,其实是穆罕默德叔叔阿拔斯的后代。所以,总的算来,两家本是一家人。

    但有趣的是,什叶派的人尊奉阿里的后裔哈希姆家族为正宗哈里发继承人,而逊尼派则认为不一定需要是穆罕默德的后裔才能成为哈里发。比如,阿拔斯王朝就是穆罕默德的叔叔阿拔斯的后裔建立的,不是穆罕默德的后裔。按理说,哈希姆家族应该是支持拥护自家的什叶派的。但是,实际上,控制了两大圣城的哈希姆家族,却属于逊尼派当然,这也是无奈。因为,逊尼派占据了阿拉伯世界的主导权。如果他们支持失败的什叶派,估计家族也会被驱逐离开圣城了。而占据圣城显然是有巨大好处的,比如,接待世界各地的朝圣者,每年就是一笔巨大的收入。哈希姆家族统治着麦加,完全可以在朝圣中大赚特赚。比如,垄断旅馆行业,高价住宿,提供高价的食物。然后,高价出售一些所谓“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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