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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凉雄狮-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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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你也在最后,我们真是有缘啊。”华华笑着打了个招呼,她并不是很讨厌孟起,也许觉得这个少年挺白净的吧。

    华华的马儿是白色的,华华却是穿着红装,使人觉得她如烈火。

    “嗯。”孟起下意识打了个招呼,他有点惊讶华华的转变,她不是应该很讨厌他吗?莫非摸了下小白华华心情就变好了?小白真厉害!

    “你怎么愁眉苦脸的,是担心什么事情吗?”

    “没有。。”

    “不算就算了,其实我也有秘密。”

    孟起微微一愣,不过他很快明白了,没有事情一个小姑娘可不会随便进入时海之源的。要知道这个地方在三十年前,可发生过很多大战,是汉族和异族争夺土地,听说死了不少人。

    “嗯,我知道,你不说,我也不会问。”孟起朝华华笑了下,继续走着。

    他们这群人都是有马的,他们也知道马儿在时海之源的重要性,所以都不敢让马儿过度劳累,外加中年武者似乎没有刻意赶路的意图,所以他们大多数人都是步行,除了个别之外,比如孟起刚才见过的大汉尉迟鸿,他或许就是因为体积太大,才选择坐马的吧。也不怕马儿累死。

    华华许是太无聊了,见尉迟鸿肥胖的身躯压的马儿直翻白眼,捂着嘴咯咯笑,容颜娇媚,孟起有点发呆,他回过神来,却只见得王元在狠狠盯着他。

    孟起没有理会王元杀人似的目光,而是转头问华华说:“你不骑马,不累吗?”

    “不累,我们草原上的儿女都喜欢走路,这样才有活力。”华华笑的很开心,然后就蹦蹦跳跳的走路,她不但心别人会取笑她,毕竟她们哪儿的女孩都喜欢这么走路。

    “哦。你们一定很厉害吧。”孟起想异族都是骑马的,他就觉得异族姑娘很彪悍。

    “是啊,我是我们部落最年轻杀狼手,可以单独对抗三只孤狼呢。”华华很自信的说,不过很快又愁眉苦脸起来:“不过比不上田凌姐。她可以单独对抗狼群,落于不败,我很羡慕呢。”

    田凌啊?原来是她,孟起很惊讶,只是她不是和高月一起逃命了吗?怎么变成华华部落的人了。孟起道:“田凌是不是很凶?不过心肠很好的。用的好像是剑吧。”

    “呃啊,你怎么知道?”华华睁大眼睛,那可是田凌啊,很不喜欢男人的。而且熟悉的人屈指可数。

    “我正好认识。”孟起微笑。他记得第一次有姑娘都能刀子嘴豆腐心到这种程度。而且她还喂过药,算是红颜知己吧,这念头或许有点无耻,不过孟起却是这般认为的。

    “太好拉,你认识田凌姐,就不一定是坏人。”华华很笃定的说,似乎能够认识田凌的都是好人。

    孟起回笑的有点尴尬,不过仔细一想,却是这么一回事,田凌可是很嫉恶如仇的,还好有高月在她身边相辅相成,不然真不知道能搞出多大的乱子。

    孟起和华华聊着天,没有察觉别人在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们。华华乌黑黑的眼珠飘来飘去,她瞧着孟起牵着的红马,有点惊讶:“你这种马虽说瘦弱一些,却是一匹好马,你瞧它不屑的眼神,正像一个领头的将军。”

    华华忍不住上去摸了一下,流了汉,毛很滑,马儿忍不住打了个鼾。

    “不会是冻了吧。”华华有点心疼这只马,许是主人没喂好,它可以长的在壮一些。

    “真是的,小白这样,马儿也这样,自己却穿的这么好,坏人。”华华忽然变的不开心起来,阴沉着脸。

    “怎么了?”孟起察觉身边传来危险的气息,忍不住放慢了脚步。

    “哼,我不想和你说话。”华华很生气,没有理孟起了。

    孟起干笑一声,他现在可没功夫管一个小女孩的心思,他现在是托付着两千将士的男人,他已经得到了李堪的认可,郝飞又是一个经验吩咐的老将,只要能够在立点威,他就可以很快拥有两千个能为他效忠的将士了。

    他一个人是很强,可也敌不过千军万马,所以他要稍微获得一点力量。乌家的马,就是他争夺权力的第一步,在西凉这块贫瘠辽阔的地带,马儿是最厉害的武器,它比刀枪剑奴厉害多了,不但能够来去如风,袭敌千里,而且可以四处转战,掠夺物资,大有作为,夏侯渊将来能够得到神速的称号,就是因为他充分发挥了马儿的使用。得到当年新的高度,可惜他后面被老黄偷袭给杀了,也算是死在自己的技能之下吧。

    孟起望了望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景象,微微一笑,黑夜最终来临了。

第一百零九章 李奏() 
    夜晚,帐篷驻扎在了林外,这是一个视野宽阔的地方。孟起跟着众人稍微侍弄了下后,就在帐篷前升起了篝火,准备吃点东西。他有带食物,是从店里顺手拿来的野味。

    这时,华华跑了过来,她跟别人不熟,所以帐篷和孟起挨的很近,两三步就到了。

    “走,和我去打猎。”华华一把将孟起拉了起来,就想往外跑。

    这林子很大,又有鸟叫,飞禽类应该很多,箭术好一点可以射下几天的食物,可是问题不是这个。孟起一把甩开了华华软嫩的小手,道:“我不去了。”

    “为什么?”

    “因为我带了食物。”

    孟起连忙将他随手包裹的袋子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快牛肉和一群风干的肉,笑道:“如果你不建议的话,可以一起吃。”

    华华见到这群食物,下意识咽了口口水,随后脸色微红,娇怒道:“你这人怎么一点风趣都不懂,来野外不打猎,居然吃现成的?你就是个靠人养活的小白脸。”

    孟起尴尬的低着头,自带食物而已,怎么和小白脸扯上关系了,哎,叹了口气,他暂时搞不清楚华华到底什么意思。只能硬着头皮道:“好吧,我和你去打猎,不过我必须先吃点东西,如果你不想吃的话,可以等我一会儿。”

    “吃吃吃,吃死你!”华华很不高兴,不客气的坐到了对面,拿起肉干就吃了起来。

    孟起自然是被弄的哭笑不得,他随即摇了摇头,将早上刚弄来的牛肉烤一烤,准备吃热的。

    “哈哈,冶弟。我都说今天能吃热食了,你还不信,我就说这里面有聪明人嘛。”

    走来的是两个年轻少年,他们黑衣黑裤,衣袖边绣着一柄白剑。他们来了后孟起就知道,他们其中有一个人是李冶,有点好笑的是他好像很酷,冷着一张冰块脸,大家都欠了他钱的模样。

    “嗯。”李冶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在表态什么了。

    李冶是李家少年一辈最杰出的三人之一。

    孟起知道另外一个人也是李家的人,能够和李冶并排齐驱,又称李冶为弟弟,莫非是李闲和李奏其中的一个。

    那位李家少年自来熟的坐到了孟起身边,很客气的介绍道:“在下李奏,兄弟有理了。”

    李奏自我介绍后,就很不客气拿起黑包裹里的肉干吃了起来。

    孟起嘴角轻微的抽了一抽。便不在管他了,什么呀,李家李奏。真够无耻的,还不如小弟李冶实诚。

    李冶依旧站在哪儿,冷冰冰的模样。孟起作为“地主”很有礼的说劝说,礼仪是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李冶无奈,只能坐到了李秦的身边,吃起了袋子中的肉干。吃了一会儿却是有点惊讶的说不出话,因为这肉干还真是好吃。

    “我说兄弟,这肉干不错,你家人做的?”李秦嬉皮笑脸的边说边吃。毫无大家族礼节。

    孟起倒是不与理会他的粗鲁,他要做公侯,可和凡夫俗子不通,他笑道:“不是,收购的,我这两天在平庄城弄了个收购肉铺的店,专门收集好的素材吃。”

    李家兄弟听的有点吃惊,华华也是睁大眼睛。

    “哦?我最近也在平庄城内,听说有一个深巷里能收购野味的,经常和乌家作对,不会是你吧。”

    “为了吃得罪乌家,你真是个吃货!”

    孟起尴尬的笑了一笑,他是有目的的,用来吃只是个借口,他倒是不担心华华会识破,因为她的心思都在吃上面,而李家兄弟一定是不信的。乌家可不好惹。酒楼的肉质都是乌家经手,猎户是没资格和酒楼直接交易的。

    “不过没关系,乌家并非铁板一块,乌坚术这两年也的确越权了。”说着李秦的眼神变的阴沉起来。

    李家在西凉也有不弱的势力,对战马需求很大,看来他们和乌家也有生意上来往,只是其中内幕不得而知了。

    孟起并没有过多放在心上,他知道李家进入乌家一定有事要做,可和他的目标不冲突,他现在要做的是潜入乌家,得到他们多年驯马的经验,以及杀一个人。

    或许他俩没意识到,陷入沉默很久了,华华很奇怪,为什么这两个男人听见乌坚术的名讳,都变脸上,难道他是什么恐怖的人吗?

    “对了,兄弟可曾听说过林远的名讳?”

    “林远?”孟起心中疑惑,莫非这林远和这次李家出行有关联?这倒是一条重要线索。

    李秦盯了许久忽然笑道:“和你开玩笑的,世上没有林远这个人。”

    “哦。”孟起选择了不信。这摆明是李秦试探他了,看来林远这个名字很神秘,至少他没听过西凉有叫林远的大人物,或许是异族人吧。

    “唉,我差点忘记,这位是我的同族李冶,吃了兄弟的饭,还未知道你的名字。”李秦一拍你脑门说。

    李冶下意识拱了拱手,算是见礼了。华华也很好奇,拖着腮帮。

    “我叫孟起。”

    “原来是孟兄弟。失敬,失敬。”

    李奏很熟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下孟起在被人眼中,真成了攀上大族的人了。

    “孟起兄弟,时辰不早了,我先走了,不过冶弟没事,就陪你们去打猎吧。”

    李冶闻言微微一变,不过没有说什么。

    “是,兄长。”

    孟起惊讶了,最初见李冶的时候很狂妄的,现在变训练成家猫了?他可不相信,这家伙八成在装蒜,或许是故意在他面前或者是李奏面前掩藏自己。

    “很好,冶弟,希望你能打到不少猎物,否则哥哥可要不高兴了。”李奏笑道。

    “是。”李冶微微点头。

    在三人目光中,李奏一个轻身,就消失在了黑影中,真佩服他的身法啊,这么快,这么潇洒。呃,还有很多落叶渲染气氛。不去古舞可惜了。

    “哎哎,终于可以打猎了。”华华高兴的跳了起来,压力释放完毕。

    孟起笑道:“你不怕李冶吗?刚才还装作淑女。”

    “不怕,他是一根木头,不存在的。”华华笑道。

    “哦。”

    李冶很无辜的转过脸,其实他心里一定在画圈圈吧。

第一一一章 打猎() 
    外面林子很大。人走进去都会惊动鸟儿飞起。

    狩猎本事消遣,大多数人都用来打磨时间,取其名曰强身健体。这点被长辈们认可,于是大多数人都会打猎。

    华华是草原上的女儿,弓马娴熟,一股劲儿在草丛里乱窜。对付野兽游刃有余。锐气十足。

    李冶倒是兴致不高,脚步跟着华华后面,没有动手的意思,跟像是护花使者。

    “哦,原来是这样啊。”孟起稍微熟练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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