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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贞观第一逍遥王-第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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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的小喽啰看都没看老程一眼,就那么直不楞登的站着,目不斜视,似乎根本没有听到老程的话一般。

    最后还是李慕云怕来程下不来台,对着那喽啰打了声唿哨:“你来过,把身上的装备都拿下来,给程大将军看看。”

    “是!”听到李慕云发布命令,小喽啰这才转身进了房间,将身上的大狗腿弯刀和带着三棱箭头的箭,以及带着滑轮的弓放到桌上。

    可没想到,老程的注意力又转移了,双眼放光的盯着那小喽啰,也不知道是生气还是感慨:“好,好啊,还说不会练兵,你小子还想把兵练成什么样!啊!你自己说!”

    “啊,这个……”李慕云尴尬的看了老程一眼。

    “别给老子这个那个的,今天咱们先说你养私兵的事儿,等回头咱们再研究练兵的事儿,我给你讲,不把这些事儿掰扯明白了,你就算是天王老子,老程也跟你没完!”

    对于李慕云,程咬金眼下是又恨又爱,恨的是这小子净惹麻烦,闲来无事养了五千契丹骑兵在手里,这特么是正常人能干的事儿么?这么多私兵他这个大都督要怎么跟皇帝说,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弄不好自己都得跟着这个混蛋好好喝一壶。

    爱的是那些武器真的很不错,仅仅看着就有那么一股子杀气,而且那些私兵也不错,竟然一点也不比十六卫的正规军差,如果把这小子练兵的本事向皇帝汇报一下,他大老程岂不是又多一个举荐之功。

    可奈何李慕云这小子实在太懒,一天到晚就想着混吃等死,有太上皇那么好的靠山竟然不知道好好利用,若是想让他加入军方怕是要费些手脚。

    本章完

第513章 三观尽毁的程妖精(下)() 
小喽啰的装备对于李慕云来说并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全都是他前段时间心血来潮鼓捣出来的,当时也没当一回事儿,就是觉得好玩,用来装备自家马贼挺不错的。

    可这些东西落在老程眼中却成了了不得的东西,先说那大狗腿弯刀,向前弯曲的刀身,宽阔的刀背,拿在手中挥动起来极为顺手,力道尽在刀头之上,两寸厚在桌面瞬间被切掉一角。

    “好刀,真是好刀,这刀若是骑兵来使绝对比横刀造成的伤害要大上数倍。”程咬金拿着刀在手里挥来挥去,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

    最后看了李慕云一眼,索性往自己的腰带里一插,也不管那小喽啰愿意不愿意——没收!

    接下来是弓,带着两只铁轮子的弓老程从未见过,但在将弓拉开之后他就发现,这东西要比正常的弓轻上许多,明明是两石弓,但却没有使上两石的力气就能拉开。

    弓也是好东西,这个必须也留着,虽然不知道弓两头的轮子是干什么用的,但只要拿到了弓,大不了回去照这个样子做一张也就是了。

    接下来是箭,三棱锥形箭头并没有经过任何的修饰,依旧保持着钢铁原有的黑色,但其中带着的那一股杀气却让老程爱不释手,重新将弓拿在手上,认扣搭弦一松手。

    只听’梆‘的一声,长箭贴着外个匆匆赶来的程处默耳朵射入外面的一颗杨树,入木达三寸以上。

    大老程也不管外面被吓了一头冷汗的儿子,将刀、弓、箭全部收了起来,让自己的亲卫拿着,顺便还不忘威胁李慕云:“好,好好,都是好东西,李慕云,你还说你小子无辜,你看看这箭,再看看这刀,哪一样不比十六卫的装备好,就你这些东西拿出来,不用说都有人知道你要造反!”

    李慕云被大老程左一句造反,又一句造反说的也有些急了,披着衣服从炕上跳下来:“不是,我弄点刀和箭怎么了,还不让人有点新发明了?我一没使大唐制式装备,二没用大唐精锐士兵,我怎么就造反了!”

    “有了这么好的装备秘而不宣就是要造反,还怎么要造反,你还想怎么造反!”程咬金梗着脖子与李慕云对视着,寸步不让,就好像抓到了贼脏一般。

    倒是已经回过神来的程处默从外面走进来,看着老程亲卫抱着的一推东西,愣愣说道:“爹,你拿这些东西干啥,咱们营里有一大堆呢。”

    “一大堆?”大老程一愣。

    他之所以一个劲的威胁李慕云,为的就是想要占点便宜,打算把那个喽啰的装备拿回去好好显摆一下,结果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大儿子程处默竟然告诉他,营地里有好多,这让老程觉得十分尴尬。

    李慕云鬼精鬼灵的,如何能不知道老程是什么意思,之所以不说送给老程,就是打算看他事后尴尬的样子,现如今看到他尴尬的瞪着眼睛,亲卫手中拿的东西放下也不是,拿走也不是,不由笑着说道:“程伯伯,这东西其实小侄这里还真有不少,不过碍于不能直接给边军,所以就送了不少给处默几位兄弟,若是伯伯想要,回头小侄再送您一些也无妨。”

    什么叫财大气粗,李慕云这就叫财大气粗,大狗腿弯刀所用的材料按份量并不比横刀少,而且还是纯钢打制,这一把至少也要三贯左右。

    再加上那弓,明明是两石弓,但却可以用一石多的力量拉开,这代表着什么不言而预,就凭这一点,一张弓卖上一贯五也不成问题。

    更不要说有弓就要有箭,两寸半长的三棱箭头同样是由精钢打制,这一点老程一上手就能摸出来,也就是说这箭的造价远比十六卫用的要贵的多,如果百支一捆的话,怎么也要两贯左右。

    而且箭这东西可是消耗品,射出去便很少能再拿回来,可李慕云这小子却对这东西不惜工本,精心打制,说来这要是拿出去打一场战争,说不得敌人就特么是被钱给砸死的。

    大老程无声的看着正在与儿子挤眉弄眼的李慕云,不知怎么就发现自己从打来到朔州,原本脆弱的三观便被毁的点滴不剩。

    一个乡下土包子竟然会练兵,而且练出来的兵竟然不比十六卫的精锐差,而且这个乡下土包子还会打造武器,毕竟不管是弯刀还是带轮子的弓,这些在大唐都是第一次出现,至于说这个土包子有钱到拿着大把的钱去武装一些没名堂的家伙,更是让老程觉得想不通。

    而且朔州没有马贼,朔州是整个北部边境线上最大的贸易州府,这些都靠李慕云这小子利用两年多的时间一点一点打拼出来的。

    李慕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聪明还是蠢,程咬金并不知道,总之这小子现在是块香饽饽,否则李二没道理如此相信他,将整整一万三千人马交到他的治下。

    苏婉晴是李慕云的末婚妻,苏烈是他的未来舅兄,如果李二不是特别相信他的话,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做出这样的安排。

    但老程还是想不通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取得李二信任的,他不相信李二会不知道这小子手下养着五千契丹骑兵,可就算是这样,皇帝陛下却依旧没有任何表示,这是为什么呢。

    夜里的老程睡不着觉,一直想着这样的问题,总是觉得这其中有什么蹊跷,可有些问题想不通就是想不通,就算是不睡觉也没有用,李慕云与李二之间的事情并不是老程靠想就能想通的。

    而且老程看人的方式与李二看人的方式有着本质的不同,这就造成他十分不理解李慕云为什么如此折腾却依旧能屹立不倒。

    岂不知李二看中李慕云的就是他那个惫懒的性子,以及聪明灵活的脑袋,而对于这李慕云时不时就会出状况这一点,李二认为只要没有造成既定事实,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去在乎他在折腾些什么。

    本章完

第514章 连老程都怕了() 
妖精之所以称之为妖精,就在于行事与常人不同,如果是正常人,在面对一位郡王的时候多少也会有些顾忌,至少表面上会客气一些。

    可程妖精却是大不相同,拿了东西还嫌不够,竟然还好意思坐在那撒泼打滚的要好处:“我说小子,俺老程怎么说也是安北大都督府的大都督,你这个北境的地主,多少也要给俺一点面子,对吧?”

    李慕云这个时候已经换好了衣服,反正有老程这妖精在,觉是睡不成了,如今听他这样一说脑中灵光一闪笑着答道:“程伯伯,您还别说,小侄还真有件礼物。”

    一听礼物,老程顿时来了兴趣:“哦?说来听听!”

    “前段时间小侄奉命以水泥筑了一座坚城,不过陛下好像把那城给忘记了,不如送于伯伯当作大都督府衙门之所在如何?”

    李慕云所说的坚城便是他前段时间在筑的那个长宽百余步的水泥城,不过现在那地方经过不断的扩建长宽已经达到两千余步,并且已经与官道连通,变成了逆州与草原之间的一座互市之城。

    每日城中商贾往来不绝,大唐的,草原的,高句丽的,甚至还有一些大食商人混迹其间,端得是一处热闹的所在。

    程咬金这两日也在发愁自己的衙门应该安顿在什么地方,苏烈和苏婉晴的军队虽然归他节制,但朔州地方上的政务却不归他管,所以他的衙门自然没有办法安置在朔州。

    而如果将衙门安置到草原,又让他觉得住帐篷有些没面子。

    正为难的时候,李慕云竟然给他指了一条明路,老程顿时喜出望外:“哎呀,贤侄,你这可是帮了老夫的大忙了,却是让老夫如何谢你才好!”

    李慕云心说,你最好还是别谢我,如果不是怕你这老货天天来折腾老子,鬼才会提醒你那边还有一座城池,只是话到嘴边却变成:“程伯伯说的哪里话来,小侄孝敬您那还不是应该的!”

    “哈哈哈……,好,好好,如此俺老程就去看!”程咬金说罢也不多留,起身拍拍屁股就走。

    只是走了一半又突然回过头:“对了,过几天给老夫也弄一套蛤蟆镜过去,别以为老夫不知道那东西是你鼓捣出来的。”

    蛤蟆镜就是墨镜,李慕云自然知道,不过就他所知,那东西好像长安就有得卖,长乐和李治这两个家伙如果到现在还没有把门店开起来,那才叫咄咄怪事。

    想到这里不禁问道:“程伯伯,那墨镜长安就有得卖吧?”

    结果程咬金把眼一瞪:“百把十贯的东西,你觉得老夫能戴得起?老夫一年才多少俸禄!你这小子良心大大的坏了,一个破眼镜也敢卖一百贯,上辈子穷疯了吧!”

    “一百贯?”李慕云无辜的眨巴眨巴眼睛:“我说程伯伯,那东西别说是一百贯,就是一千贯那也与我无关吧,那可是长乐公主和晋王殿下的生意。”

    事实上,李慕云的概念完全错了,自从李二发话之后,眼镜生意已经再次被长孙皇后收入内府,李治和长乐最多能算个掌柜,与老板那是半点关系都没有。

    “老夫可不管是谁的生意,总之那东西是你第一个弄出来的,老夫找你要,若是不给,老夫便留在你这里不走了。”程咬金满脸恶毒笑容盯着李慕云:“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把老子打发到新城是什么意思,若是老夫不走,估计你拿老子也没有一点办法。”

    李慕云再次领教了老程的无耻,顿觉羞愧难当,只觉自己不要脸的程度远不及老程之万一,而一直缩在旁边的程处默这个时候也觉得脸孔发烫,很是丢脸——不就是一副墨镜,至于么。

    反倒老程理直气壮,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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