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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神志-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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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是个超级活宝,不仅带来多项强大的功能,还带来一份难得的欢乐,只要一看到它萌萌的样子,花上就忍不住开心的笑。

    总算是让她从离愁中平息下来。

    汪长新去了两个时辰后,带着一些衣物品回来,都是为花上所备。

    以后都要经常乔装行走,花上到底下一层换上一套紫色的新布衣,重新梳一个头发样式,把以前随意的圆髻打散,梳成凡间的流行的双丫髻,戴上汪长新买来的一些简洁的小珠花,可谓造型大改。

    浑天看着她的新形象,虽然简朴,显得很乖巧机灵。他造了几枚高级易容丹,但想看看汪长新的本事,笑道,“给她换个容颜吧,别太丑,也别太好看,平常些更不引人注目。”

    说着他从汪氏录志里翻出一本册子,指指上面的一个女子图案。

    汪家五代曾经走遍五湖四海,对易容术非常精通,为了增强易容效果,收集了不少人物图谱以作参考。

    浑天挑的形象,汪长新没得选择的余地,他让花上平躺下来,拿出一颗他造的易容丹溶进一个盆里,以法术取了那图上的女子模样,融进盆里,十余息后捞起一张人皮面具,戴在花上面上,又以法力将其细致的融合,不过喝杯茶的时间,花上变成另一个人。

    “我变什么样了?”花上坐起来好奇地问。

    “照照吧。”浑天掐个镜诀,变出一面全身镜立在地上。

    “我有这么丑吗?”花上只照了一眼,就不适应。镜子里的姑娘一张长圆的冬瓜脸,眉目疏淡,五官平常,皮肤微黄还带有丁点经过日照的暗斑,和这身深紫镶黑边的粗布衣裳十分匹配。

    这容颜和汪长新的新造型看着还真象父女。

    “你的布袋不能再背了。我帮你配了一个更坚实合身的袋子。”汪长新本来养的是女儿,所以照顾女孩粗中有细,慈爱的拿出一个新背褡,让她斜背在胸前,刚好遮住她动人的胸前风景。

    这身衣服略显宽大,正好掩藏不少她青春有致的曲线。咋一看,就一普通的乡镇姑娘。

    “把这双飞狸袜穿在里面便于奔跑。”浑天没当汪长新的面多解说它的诸多功能。

    飞狸袜除了足底有一层薄而柔韧的皮底,袜身透明如无,穿在足上很紧贴舒适。

    想到可怜的蝠狸,无翼无足的趴在伏魔法桩处昏睡,女猪的心里过意不去,毕竟它没全死的嘛。哎。对不起了,飞狸同学,这足掌借用了。

    可是,它到底有什么妙用呢。花上仍然急于此时求知。

    浑天只得以心语告诉她,“它的奔跑速度相当于中级风符带给你的能力。穿着它,以后在野外行走时,不怕地上有尖刺石子和毒物的蜇刺。在逃命的时候,可以助你提升数倍速度。战斗时,它也能带给很不错的速度帮助。”

    别以为能进浑天境就有很多逃命的机会,若是速度稍慢百千秒分之一,便能被人秒息。

    好吧,谢谢大哥的苦心之作,有了它,危难时本姑娘逃生指数更高。

    花上满意地穿上新鞋,还要再感谢一下汪大叔的细至周到,这鞋子是一双外表普通的软皮露背绣鞋,颜色暗红,看着象一双舞鞋,穿在足上很紧贴起足。

    “以后叫我唐诗诗吧。”一时想不出什么合适的名字,有些雅致的名字和这形象不太相配,不知怎么的这时想起秦诗芳。自古以来都说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是否借用秦诗芳一个字也如此?

    咳咳。其实女猪因为老汪现在姓唐,想到了‘唐诗’,就简便地拿来用了。

    浑天表情严峻,没有为此发笑,只是手一挥,表示“你俩就上路吧。这时外面五里内没有人迹。”

第108章 似曾相识() 
外面已是巳时中,小半刻钟后,这父女俩就到了朝阳镇上,然而唐爸爸并没带女儿在镇上找客栈,没找地方吃饭,只是领着她从从东向北,向镇外的西北面的闲云麓下走去,一出北面镇口,他带着她以不可见的风驰之速,只半刻多钟就到了山脚的一处清静院落。也不向主人通报,便越墙而入,径直到了里面的客厅。

    早有人等候在此。

    客厅里坐着的青衣男子是柳志。

    唐爸爸会找柳志办事,花上不奇怪,奇怪的是柳志怎么出现在这里?

    柳志看着她,也是一愣,这模样很陌生,但有一股说不清的直觉,似曾相识,一边站起身恭敬地向汪长新打招呼,唤声:“唐叔,你来了。”同时心里却在搜索那一丁奇妙的熟识感觉,这姑娘是谁呢?

    “这是我侄女诗诗。”唐爸爸作了介绍。

    花上刚才差点脱口而出柳大哥,但是基本自控力足够强,现在自己是乔装的唐姑娘呐,岂能冒失地暴路身份。现在形象虽陌生,礼貌还需有,花上微微颔首,算是招呼。

    “这种人皮面具包至人的颈部,所以对喉头的发声会有影响,说话时略作注意,声音和从前会大不相同,除非很熟的人不能察觉。”浑天消除了她不少顾虑。

    “柳志又晋级了,再过些天他能冲炼气八级。一定是得到老汪的帮助。”

    这令花上又有点意外,老汪帮人很实际啊,帮高云兄弟和柳志的手法一样。也是哈,筑基士在他眼里屁都不是,指点别人提升炼气的境界,倒是拉拢人心的极好办法。

    让她有点意外的是柳志的资质不错嘛,不过这么些天,他就从六层炼气士即将迈向八层,真是可喜可贺的大虾呀。

    “此处是柳志的别院,除了他和他弟弟,没有人会来这里。我们放心地在这里住上些天。”唐爸爸不只来一次这里。

    很有可能,他之前带高云出来闭关,就住在这里?

    这里是闲云峰的东北麓,虽通往朝阳镇和朝阳峰,但是这一带出产不丰,只是山险树茂,人烟较少,因为再往北走通往铜锣山,所以一般人很少在这一带驻足停留。

    屋里布置清爽简洁,乌黑的家俱不名贵,但也不显俗气。

    看上去有点落魄寒碜的柳志,居然还有这么一处依山傍山的二进式宅子,这人为人行事,丝毫不显于外,真是难得的“藏得住”。

    “你们住后院吧。”柳志带着他们来到后院。

    后院是四间连排碧瓦房,中间有一间屋子专来备来女眷宿用,花上住进这间屋里。唐爸爸住在她的隔壁。

    “山上的情况如何?”在唐爸爸的屋子里,他向柳志询问。

    “近日不知何故,闲云峰南面和魔兽山原来向东汇聚的妖兽又开始向北而去。不过十来天,南面的雾海南端的雾气也散去不少,那条通往东丑州的路现在基本上能肉眼看见,有的修士去东丑州再不用象从前那样要组建较大的队伍,使用驱雾的符器,才敢从南面穿往东丑州。”柳志脸上布满奇怪和纳闷。

    之前汪长新的确带高云来了这里闭关,所以柳志又唤拥有新外形的他为老唐。

    汪长新微微一惊,“这么说闲云峰南面恐怕又要冷清了?”

    凡人怕妖兽,但修士却离不开这些,有妖兽的地方更有灵气,而且学的法术招式都要拿妖兽来训练和升级。所以,妖兽向北移,散修们自己也会向北移动。

    这是受重置伏魔法桩影响的缘故,新的法桩庇护力在方圆二百里以内,妖兽和修士一样依靠打斗和残杀才能变得更加凶猛,因新法桩的伏魔之讯,所以使得它们本能地远离法桩。

    汪长新猜到这个缘由,却不能和柳志详细地说,只能跟他一样显得惊异。

    “恐怕闲云镇都要开始冷清了。这些年有许多散修向东南角靠近,本来是因一个古老的占卜预言,说就是这些年里,东狱河一带可能会陆地增多,沿线高山会增高增广的景象,现在妖兽们突然渐渐迁徙远去,人们便随着灵觉敏锐的妖兽们移动了。”这是花上从未听说过的流传,由此解开她和浑天的一个疑问,何以各地修士聚向这东南一隅,秦诗芳会帮着朝阳门打龙尾山的主意。

    汪长新甩一下宽大的青色衣袖,笑道:“管他们的呐。我现在只想办一件事!”说罢笑容收敛,目光里杀气腾腾。

    柳志道:“我兄弟昨晚来过,说江玉溪今天一早带着许多人向铜锣山方向去了,一年前他在铜罗峰西麓下买了一座老宅,可能他会在那里过冬。”

    “这么说,我们要去铜锣峰找他了?”汪长新目光温和下来,并不因此失望。

    柳志点点头,“他那么狡诈的人,宅里布置一定复杂多诡谜,而且恐怕一般的人近不了他的身边。”他看看一直安静得象个大家闺秀的姑娘,那股似曾相识的感觉越来越浓,就想不起曾经认识于哪里。

    汪长新点点头,拿出一粒筑基丹,这是他炼的药,品相肯定没有浑天境的好,但药丸上淡淡的香味和幽默的光泽已令柳志两眼发亮。

    “这一枚筑基丹给你。事情办妥之后,我会再给你一格筑基丹和一些辅助你们慢慢进入金丹期的药品。”

    再没有比用灵药收买小修士办事更好的办法了,何况汪长新还会亲自指点修行。这是技术物资二足尊呐。

    柳志不象在外面那样掩藏形色,高兴地接过药丸,感激道:“我弟弟筑基有望了。”

    “你很快也能成功筑基的。你放心,我不会把你们卷进来。你们只需按我说的,帮我打听情报和消息,具体的行动,绝不牵连你们。”汪长新再次向他保证。

    只看他擅于易容,身手和本事不凡,柳志对他当然相信。再说汪长新要留着他这条线以后慢慢用的,所以不会拿不级打的小修士去做开路的炮灰。

    “前几天你让我出手的那几样药现在很好卖。雾海南面的妖雾虽散去许多,人们去东西丑州时还是常常被雾气障眼,我弟弟放在山上的公会里摆卖,金疮药和解毒丸都卖到三十两一盒,除瘴明目露卖到五十两一瓶。这是一万七千两银票。”柳志拿出一沓银票递给老唐。

第109章 第三重脱胎换骨() 
老唐接过银票,抽出二千两给他,“这是给你们的分成。”

    和灵药相比,这点银子已经不算什么,老唐还是处事大方,这卖药的事和帮他收集信息的事不能混为一谈,所以这事的好处费单独计算。

    柳志不客气地接过银票,笑着说声谢谢。

    “我们在这先住一晚。”老唐道。

    “需要热水和饮食,仅管去厨房找哑伯。”柳志点点头,便出去了。

    他边向前院走边思索,这女子怎么越来越熟悉的感觉呢?刚才进来的路上,她明明是个凡人,走路却轻盈无声。她的衣着相貌……心中突然一动,她的模样很可能有易容,衣着较宽大不太看得出身影轮廓,但刚才在屋里发觉她的双肩和颈部的曲线…一个人影冒上来。

    “花上?”他得瑟一下。

    最近闲云镇开始传出龙尾村给康记药铺送货的事,听说那药比同类普药药效要好不少。

    他想到老王前几天托他卖的药,金疮药也是散末。

    她应该是花上吧?上次在闲云镇老王在花上面前马首是瞻。

    刚才在屋里,他说是诗诗的叔叔,偶然对这侄女露出的却是恭敬。

    诗诗是花上!这个分析和判断令他莫名的兴奋。只要遇到这个花上,他就会发财。认识老王是在认识花上后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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