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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圣-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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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你真的很生气,难道你信不过我,都不愿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天啊,你就接一下电话吧!”

    苏沫再一次来电,林煜气疯了,抓起手机将苏沫给删了,然后直接关机。

    这个世界终于能安静下来了,可是旁边路娇娇的手机却响了来,她举起手对林煜道:“他的电话,你看”

    “不准接!关机”林煜喝道,反正她现在就是不听不听不听。

    谁知道一个半小时之后,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我是苏沫,快开门啊!”

    林煜如弹簧般从沙发上跳起来,透过猫眼一看,果然是苏沫,她又一次爆发了!

    你还脸过来见我?正好,我要跟你一刀两断,永不来往!

    “林煜,开门么?”路娇娇问道

    林煜没有理她,如同一只暴怒的母狮子,咬着牙走进自己的房间里,只闻得一阵叮里当啷的声音,不久后,林煜抱着一堆东西走了出来。

    苏沫叫门后便一直等在门口,就在他耐心即将耗尽的时候,门忽然开了,他还没来得及高兴,眼前忽然一黑,然后一个箱子砸在他的怀里,散落一地。

    “这是这么久你送我的所有东西,拿上你的东西给我滚!”

    苏沫看着地下散落的物件,他的身子忽然颤动了一下,低着头不说话,而当林煜正要关门的时候,他又忽然抬起头,笑道:“你不会真的要跟我分手吧,再给我一次机会如何?”

    林煜本来心中一软就有些犹豫了,可是一看到苏沫那红光满面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她冷冷说道:“对不起,从此以后我不再认识苏沫这个人!”

    苏沫睁大了眼睛,只想从林煜脸上看出一丝玩笑的可能,可是他失望了,林煜脸上只有冷漠,一种形同陌路的冷漠。

    冷哼一声,林煜便欲关上门,可是苏沫用手撑住了,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说道:“我已经求了你这么久,你可知道,如果这扇门今天关上了,你我就无再复合的可能!”

    为什么!明明是你对不起我,作出那么下流的事,还要这般虚伪?!这般委屈?!难道还是我错不成!

    林煜心一狠,竟然作出了让她悔恨终生的举动——她飞起一脚,正中苏沫胸口,他削瘦的身体狠狠砸在后面的墙壁上。

    “我恨你!你滚,你滚啊!”

    “砰!”

    门重重的关上,苏沫却疯狂的咳嗽起来,一下一下,似乎要咳出心肺。

    黑带的林煜含怒而出的一脚力量何其之大,胸膛剧痛袭来,挤压着空气,苏沫都要喘不过气来,可是,他的心分明更痛,被刚才那一脚踢得四分五裂!

    我不知道有什么误会,我不知道是谁设的局,但都无所谓了,呵呵,我放下了我所有的尊严和面子,一次次的求你,就像一条狗在摇尾乞怜,你却不肯多看我一眼,不肯让我解释

    林煜,亲爱的,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因为爱你,我可以包容的你的一切,可我唯一不能包容的是,你不爱我!

    多谢你的绝情,让我学会死心,好吧,分手

    苏沫面无表情的捡起自己送给她的各种礼物,有幸运杯、有首饰,有精美的小玩意,他的动作缓慢而轻柔,似乎是在捡起破碎的心。

    然后,他木然的站起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一步一步,走进了电梯之中。

    电梯空无一人,他忽然一只手在身上摸了摸,给自己点了一根烟,闭上眼睛吸了一口,可是当电梯门最后合上的那一丝裂缝之间,一丝清亮的泪水滑落脸庞,清晰可见。

    世上最大的伤害永远不是来自于敌人,而是深爱之人的背弃。

    “苏先生,你的花!”

    王刚已经喊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一辆黑色奥迪消失在夜幕之中。

    回到家,苏沫随手将东西丢弃地上,也不开灯,就直接坐在沙发上,坐在黑暗中。

    他万念俱灰,一心一意的他对待这份爱情已经是百分百的投入,可是又换来了什么?

    他只有一根一根的抽烟,因为只有抽烟的时候,他才感觉自己在这个世上还有事可做,这个情景多么像他刚穿来的时候,同样的迷茫,却还多了痛苦。

    也不知道多了多久,黑暗中忽然响起了一声抽泣,然后演变成哀嚎,最后竟然放声大哭!

    他忍不住了,放下了所有的坚强与伪装,明明很心痛,那就大哭一场吧,谁说男人都不能脆弱?谁说男人不能哭泣,老子就是要哭。

    好久好久,黑暗中的哭声平息下来,苏沫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站了起来。

    原来天长地久,抵不过误会一场,真的放弃吧。

    人们说,人的一生都该有两次冲动,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前者我已经试过了,后者不知味道如何

    (俺用人格担保,下一章新女主就要出场,绝对是治愈系!还有,看书投票好习惯)

第一百二十三章:高原情() 
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在华夏的西部高原,有一座被称为“日光城”的城市,是国内外很多游客一生必来的选择,这就是拉萨。

    苏沫为了散心,更为了贯彻说走就走的理念,第二天就坐着直飞拉萨的飞机赶到了这座高原上的明珠城市。

    然后,他付出了代价。

    他曾经看过攻略,上面说第一次进藏的人最好不要坐飞机,而是坐铁路,一来可以欣赏沿途的风景,二来在爬山一样的旅途中逐渐适应高原气候,才不至于那么难受,可是心中不痛快的苏沫为了最快到达拉萨,竟然选择了最蠢的办法。

    一下飞机,他都还没得及感叹天空的纯净和空气的清新,严重的高原反应直接击倒了他——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头痛欲裂,不得不进了医院。

    不过就在医院躺着这几天,他的情况却是越来越好,不知是他逐渐适应了这里的气候,还是他修炼十二段锦的原因,等到第三天的时候,他已经是生龙活虎,看样子如同在拉萨生活了几十年的藏族同胞一样。

    于是,他的拉萨之行就此开始。

    当站在布达拉宫广场,看着依山而建的雄伟布达拉宫,看着头顶湛蓝如洗、似乎触手可及的绝美天空的时候,那种亘古而来的辽阔博大、寂静安详,让苏沫感觉心胸一下开阔起来,整个灵魂似乎都受到了洗涤与重塑,美妙极了。

    周围的游客亦是一般的兴奋,每个人都会争相在此地留影,将布达拉宫当做自己的背景,这是何等的快哉,只不过有些搞笑的是,有几个人大喊大叫,或者跳起来高呼,结果换来的是胸闷气短,引得同伴一阵手忙脚乱。

    苏沫看着这一幕,微微一笑,随即心中却有些落寞,我孤身一人,竟然连个拍照分享的人都没有

    算了,不想这些事了,拉萨的好地方还多得是呢,我可是要挑战那个地方的人!

    苏沫收拾一下心情,继续游览大昭寺,小昭寺,罗布林卡,博物馆等诸多景点,饿的时候也不怕,这里的特色美食也会让人目不暇接,炸羊排、酥油茶、青稞酒、酸奶地等等,其实苏沫虽然都品尝了一下,但其实还是吃不太惯,不过市区还有很多川菜馆总之一天下来,他也是玩的不亦乐乎,哪怕是一个人。

    如果他还是一个学生,估计只能穷游,不过好歹他身家颇丰,当然会比较奢侈,住的也是比较贵的宾馆。

    第二天,他继续游览市区,但更多是为接下来的徒步旅行作各种准备,这个想法是他躺在医院床上时萌生出来的,人生在世,不疯狂一次怎么能对得起自己的青春?失恋什么的滚一边去吧!

    其实他现在才准备已经晚了,但耐不住他舍得花钱,硬是在拉萨花重金凑近了徒步旅行的各种装备。

    到了晚上的时候,苏沫最后一次来到布达拉宫面前,欣赏它的美景,因为明天大清早他就要离开这里,乘车往八一镇去了。

    因为正值节日,拉萨的游客人数很多,显得很热闹,苏沫真的很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独特景致,喜欢这里的文化底蕴,喜欢这里和善的藏族人民,他静静的漫步希望留下自己最后的印记,渐渐的,他走到大昭寺附近,一阵歌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有人可能觉得布达拉宫是个庄严肃穆的地方,但也不要忘记了勤劳善良的藏族同胞更是善歌善舞,热情好客,此时高昂有力的歌声肯定是他们动人的杰作吧。

    苏沫沿着歌声来到了一处广场,那里围着一大群人,灯火辉煌,他挤进去一看,眼前画面出乎了他的意料。

    这里不是什么篝火晚会,人群中间是一个简易搭建的台子,上面有一个乐队,可是最引人注目的却是台中那放置的一张大型照片,照片中是一个青年,他还略带稚嫩的脸就那么开怀大笑,露出一口大白牙,眼神很温柔。

    苏沫一抬头,看见了一个横幅:“用歌声怀念我们最可爱的朋友——曾勇!”

    这是什么情况,怎么气氛有些悲戚,苏沫疑惑的看着四周,很快他就从旁人的问答中得到了答案。

    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

    两个在拉萨相逢相识的男女大学生成为了一对恋人,男的叫曾勇,女的叫张瑛,因为共同的理想,他们一同报名了环保志愿者,一同走进了美丽寂寥的可可西里,其中,张瑛去往了人比较多的不冻泉,而曾勇被安排到了条件极其艰苦的陀陀河观察站,守护着祖国的一种珍贵的动物,藏铃羊。

    两人心心相印,虽然暂时分隔两地,但早就约定好明年他们就结婚,正因为如此,他们苦中作乐,甘之如饴,默默的守护这份真情,默默地等待相逢的时刻。

    可是,张瑛却在最突如其来的时刻见到了她的曾勇——他牺牲了,牺牲在偷猎者罪恶的枪口下!她所能看见的只是他冰冷的遗体!

    这是可可西里第一个牺牲的志愿者,今天正是他离去的一周年忌日,因为张瑛跟曾勇就是在这里认识,因为曾勇最喜欢唱歌,所以志愿者们便在今晚怀念他,一个伟大的勇士!

    台上,故事的主人公张瑛站在话筒前一边流泪一边悼念她的爱人曾勇,可是她实在是太难受了,断断续续说了几句话便痛哭的说不下去,抱着曾勇的画像嚎啕不已,在场之人无一不为之落泪。

    原本是打算让张瑛亲自唱一首歌纪念曾勇,可是现在她这个样子根本就唱不了,于是组织的人商量了几下,边说道:

    “在场的同胞们,谁能一展歌喉怀念我们逝去的勇士,只愿他能在天堂安息,谁来?”

    场中议论了一下,却似乎有些冷场,不是因为人群不够大胆,也不是他们唱歌都不好听,而是实在一时想不出应该唱那首歌来献给那个可敬的青年。

    “我来吧!”

    这时,一个声音响起,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他们看见了是一个戴着帽子、长发零乱、胡子拉碴的男人,年纪应该在二三十岁左右,果然,正是很多天不修边幅的苏沫。

    听了这个悲壮的故事,苏沫心中激荡,想必这个地方这个形象不会有人认出自己,他便出头了。

    “有请这位先生上场!”

    人群鼓起掌声,只不过苏沫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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