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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五十年-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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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怎么会被发现?不可能!”

    从空气中传来了孙梅湾的声音,孙梅湾没有预料他被发现。一个人赖以生存的技能被破解,总会出现慌乱,孙梅湾就是这样。

    岑鹏天听到孙梅湾的声音,呆了一下,他心里有些欣喜,又有些颓废,最后还是不得不靠子墨出手,才能杀掉孙梅湾吗?难道自己真的不如他吗?

    朝阳被他握的更紧,他的脸上出现了纠结的表情,他既希望子墨杀掉孙梅湾,也不希望他被杀掉。

    孙梅湾是他们所有人的敌人,从岑鹏天加入方正平队伍的那一刻也是他敌人,从这个角度上讲,岑鹏天怎么会希望自己的敌人活下去。

    但是如果孙梅湾没有死,那不就证明自己不比子墨差,至少自己没能杀死的敌人子墨也没有杀死。

    有的时候,人的确是需要一些理由来安慰自己的。

    岑鹏天这个想法也只是刚产生就被压下,他是谁?注定腾飞的天才,将来要做大事的人,怎么能产生这样的想法!

    他甚至为刚才自己的想法产生了羞耻。

    子墨比他强,这是他必须承认的,寄希望与对手实力的减弱,而不是自己的强大,这本身就是个误区。

    这一刻他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岑鹏天的眸子重新坚定,子墨比他强,但是他会超越他的,迟早。

    未来令尸族闻风丧胆的净土之风,从承认自己弱开始,由此开启了属于他的传说。

    而真正踏上强者之路,往往是从认识到自己不足开始的。

    出其不意下,子墨甚至都没有耗费什么力气,就将孙梅湾解决,孙梅湾的尸体显现出来,他的脸上还有着不甘与难以置信。

    令子墨一行人头痛的对手,终于解决。子墨长舒了一口气,和孙梅湾纠缠了几天,这个难缠的对手,终于还是死在了自己手中。

    无比麻利的将孙梅湾的尸体收拾干净,心头的一块石头落地。

    “嚣张同学,回去了。”

    子墨一招手,岑鹏天一脸幽怨的盯着他的背影跟了上去。

第一百一十章:改造者、真人类() 
夜,黑色的夜。

    灾难在黑夜中发生,罪恶在黑夜中蔓延。星曜城此刻的黑夜,一点都不安静。血眼尤其喜欢在黑夜中活动,或许每一刻都有人被感染变成血眼。

    血眼越来越多,人类越来越少,这就像一个无解的循环,此消彼长。

    黑夜一向是人们钟情的夜色,罪恶一旦有黑夜掩饰,似乎便可以自欺欺人,可以理所当然。

    净土,星曜城外,某个隐秘的角落。

    这是一个精密的地下工厂,各种先进的仪器在这里运转,幽绿的灯光下,试管在不停的冒着泡。一个个巨大的柱行试管里,里面是黄色的液体,里面浸泡着各种各样生物的尸体,最恐怖的是还有几具人的尸体。

    仔细观察那里竟然是各种各样诡异的生物,有的是人头,蜈蚣身体,而人头好像是被缝上去的,尽管闭着眼睛,仍能感受到满脸的怨毒。

    有的是青蛙身体,却有三个人头,老人、女人、小孩,但是身体后却有一个蝎子的尾巴。各种各样的生物的器官被东拼西凑,然后缝缝补补,组成一种种新的生命体。

    最中央的那座实验台上,是一个身穿白大褂、蓬头垢面的老头,看不清楚他的样子,幽绿的目光,使他看起来像个魔鬼一样。

    唯一能让你记住的就是那双眼睛,绿豆般大的眼睛,却出现了一种狂热与疯狂,那是一种如同着魔了一样的信仰般的感觉。

    再看看实验台上,血腥令人作呕,各种不同的器官在上面摆放,有人类的,尸族的,甚至异兽的。

    这老头却不在意一般,一个个人体器官在他的手下不断重组,就像破碎的玩具再次被缝补。他像一个魔术师一样,将他们变成一个个新的生物。

    蹬蹬蹬。

    一阵脚步声响起,从工厂外走来一个年轻人,这是一个冷峻的年轻人,刀削一样的轮廓,使他起来,有种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

    而脸上一个黑色火焰一样的纹身,使他看其来,多了一种诡异,就像从地狱中归来的骑士。

    年轻人看着老头的方向,心里升起了一丝难以捉摸的厌恶,冷声说道,“你到底想做什么?看看你搞出来的怪物,人不人,鬼不鬼,这就是你所谓的救世之道?”

    “这些怪物,除了能给人类带来灾难外,你告诉我,能有什么用处。更不用说,这些怪物,还不知道是用多少人命填出来的。或者说,你以为,凭借这帮怪物,就能终结这可恶的末世?这帮连智慧生物都算不上的怪物,听你的吗?”

    老人听到年轻人的话,转过身来,老头的全身才显现出来,这个老头身体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变异亦或者说是改造,竟然有一层鳞片,而他的身后,竟然有一个骨质的尾巴。

    年强人看着这个老头,每当看到这个老头,他就感觉到一阵心寒,一个敢拿自己当做实验体的疯子,这个世界向来不缺少狂热的研究者,但是敢在自己身体上做实验的人,这世界上能有几个?

    单从对于科学,对于生命的探索上讲,这个老头的执着,的确让人敬佩。

    而这恰恰是他令人厌恶的一面,一个敢拿自己的实验品的人,在别人身上做实验时时候,自然不会手软。

    拿活人实验,年轻人不知道见过了多少,老人、妇女、甚至孩子,老头下起手来毫不手软。年轻人对于这些人没有同情,这个时代,是不需要同情的。

    但是和这样的人待在一起,总是感觉不好,令人厌恶。

    老头看着年轻人嘿嘿一笑,一脸看白痴的表情看着他,“你懂什么?知道这是什么这可是我的宝贝,不同于进化者、觉醒者,我将之命名为改造者。改造者,集合了所有生物的优点,等到他出世的那一天,一定会震惊世人。这个末世,一定会在我手中终结,而我将亲手开启了一个新时代。”

    老头说这些的时候,脸上带着狂热,以及燃烧着的野望。

    年轻人嘴角一勾,嘲讽道,“那你告诉我,血变计划又是怎么回事?那不是一个人,是一个城市,你拿一个城市的人去实验?亲手制造这样一场灾难,这就是你的救世计划,这不是在救世,这是灭世。”

    “不破不立,净土已经腐朽,只有摧毁了净土原有的秩序,破而后立,将净土以前腐朽的东西去除,建立新的秩序,才能反攻尸族,重新夺回地球的统治权。”

    老头狂热的解释,越来越激动,“血变计划后,会形成一个新的种族,这是我亲手创造的种族,我将之命名为真人类,与旧人类区别。这是我们反抗尸族的关键。”

    “够了,别再在这里信口开河了!真人类?你创造的是一群吸血的恶魔,这样的怪物和尸族有什么区别?尸族自名为新人类,而你称呼血眼为真人类,还真是相向。”

    年轻人怒斥着老头,说道,“你忘记了我们的目标了,你忘记了我们集结在一起的理想了吗?你忘记了我们的种族还在风雨飘摇之中吗?”

    救世!灭世!

    世界上总有一群人,以所有人看不到的方式,这样或者那样可笑或者不可笑的方式,默默践行着他们心里的追求。

    在灾难的关头,会有这样一群人,上下求索,做种族的引路人,寻找整个文明的出路。当然如果部分引路人走入歧途的话,那么整个人类也可能被代入深渊。

    老头反驳道,“忘记?我怎么能忘记?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哪项伟大的事业不需要流血了?净土已经腐朽,或者说,整个人类已经在慢慢腐朽!”

    老头仰起了头,从实验台上走了下去,他的情绪有些激动,“这才过了多久?五十年!人族已经失去了奋斗的动力!我们要做的是将人族的蛀虫捉出来。从净土开始,然后是天堂、神山,集合整个文明的力量,激发人类的斗志,重新夺回地球的统治权。”

    “而这一切都从星曜城开始,从血变计划开始,新的时代将要拉开序幕。”

    年轻人叹口气,这样的争论已经不是第一次,“但愿你是对吧,但愿整个人族,不用再受这末世之苦。”

    说完,年轻人离去。

    他们谁也没有发现,一个黑影,将一切看在眼里,然后慢慢消失。

    “有趣!我给你们准备的礼物,你们准备好接受了吗?”

第一百一十一章:究竟多强() 
净土,星曜城。

    这个时候,星曜城的所有人怕是猜不到这场灾难是人为创造,而就其本身而言,这本就是场实验,这里所有人都只是实验品。

    一支队伍在星曜城慢慢行驶。

    方正平计算了路程,经过将近一星期的跋涉,似乎终于快要到目的地了。

    他看向子墨和岑鹏天,子墨的脸上是平静,而岑鹏天的脸上则是泄气,不仅哑然失笑起来。

    记得那天知道子墨杀掉了孙梅湾,他内心的放松和震惊,真是一次又一次令人出乎预料的少年。他的实力也许不是最强,但总能利用他一切能利用的东西,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

    当你被他震惊时,你才会发现,少年展现出来的只是一角。想起那天自己询问是否杀掉孙梅湾时,少年表现出来的淡然。

    似乎杀的不是一个难缠的对手,只是一个随时能够宰掉的猪,真是神奇的少年,方正平再次感叹了一声。

    队伍中岑鹏天一会看看子墨,一会看看轩辕小毅。子墨自然不会搭理他,那他唯一的乐趣,就只剩下轩辕小毅了。

    两人好像彻底斗上眼了,不过,因为,怎么说,在上次战斗时,岑鹏天救了轩辕小毅一命,轩辕小毅感觉自己矮了一头。

    岑鹏天是不会主动说什么?开什么玩笑,你看子墨,他要不是不停说,岂不是提醒子墨救了自己一命吗但轩辕小毅,念念不忘啊。

    现在就是岑鹏天心里憋屈,轩辕小毅同样也是,两人大眼瞪小眼,谁瞧谁都不顺眼。

    一般的时候,轩辕小毅是不会理会岑鹏天的,但被他搞烦了。轩辕小毅直接嘲笑他追了那么久,还是靠子墨杀掉孙梅湾。

    只此一句,让岑鹏天哑口无言。

    。。。。。。

    “小心!”

    子墨突然出声提醒到,凝重的看向了前方。

    方正平面色一凛,这一路上的遭遇,已经证明了少年对于危险那种感应,那是比自己更加敏锐的生存直觉。

    出声提醒的时候,子墨的身体第一时间已经做出了反应绷紧,随时准备战斗。

    所有人看向了来人,这是一个妙龄妇女,姣好的面容,她的手臂里还抱着一个孩子。很明显的她是一个血眼,但是却又和普通的血眼不同,她眼睛中的血色,是那种琥珀色的纯净,没有暴虐,除了这点,和人类完全没有什么不同。

    这个妇女,刚才还在几百米之外,几乎是瞬移,一瞬间就走到了他们面前。

    岑鹏天这时候,看向了子墨,心里想为什么他能第一时间发现,自己却发现不了?

    子墨的身体弯成了战斗状态,藏锋被他握在了手上。但是这并没有给他丝毫安全感,他的头上出现了冷汗,这个女人只是站在那里看了他一眼,他却感觉到了一种被野兽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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