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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世纪初-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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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见去路被挡,壮汉转身朝马路对面冲去。

    可惜这时已经迟了,从后赶来的闵毅信飞身扑上去,一把揪住对方的衣领,趁势往内一扳,壮汉八九十公斤的身子顿时如折翻的小船儿,一下子倒在公交站台前。

    闵毅信跟着翻倒,整个身子压上去,再顺势一个翻滚,把对方俯身摁在地上,一拳揍在对方后颈,嘴里骂道:“跑啊,干吗不跑了,作死的连老太太的钱都偷,老子今天打死你。”

    过路的人群渐渐地围了上来,原本停在百米开外的公交车也慢慢地挪上来,从车上下来几个人,扶着一个手臂有血的老太太。

    老太太手上的伤势不重,已经作了简单的包扎,没再流血。

    车上人跟下来看热闹,见行凶的小偷被闵毅信摁翻在地狂揍,纷纷朝他点赞,还一个劲地起哄,说“使劲打,这种人打死都活该”之类的话。

    壮汉虽然身子骨精壮,但碰上当兵出身,明显武力不弱的闵毅信,只有吃瘪的份,别揍得嗷嗷地叫,开始求饶。

    步行街附件就有警亭,因为车上群众报警早,不一会,警察就赶来了现场。

    事情的经过非常简单明了,地上的小偷尽管被揍得一脸血,但车里所有乘客包括司机,都愿意为他作证,说对方有凶器,被制服才这样的。

    后续的事情没什么波折,老太太被送往医院,闵毅信和李正一去警局做了笔录,直到这时,闵毅信才发现刚才的见义勇为者,居然是早几天见过的学车之人。

    “你没事吧?”闵毅信可是知道刚才的危险程度,事实上,刚才出口喊对方拦住行凶者时,他就有点后悔,毕竟那是一个手握凶器的小偷,万一弄出伤残,可就罪过大了。

    “没事。”

    李正一抖抖衣服,上下看了看说:“可惜衣服弄脏了。”

    闵毅信这才想起刚才李正一夺刀的经过,忍不住说道:“你身手不错。”

    李正一呵呵一笑:“你说反了,应该说对方身手很烂才对,我自己都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把他的武器卸了,那家伙现在回想,估计都要一脸晦气。”

    闵毅信自然不信他这一套,在部队锤炼过那么多年,一般人的身手如何还是瞧得清楚的,此时见对方不愿意多说,便不再追问。

    闵毅信道谢说:“刚才多谢你。”

    “谢我干啥?”李正一哈地一笑,“大家都是见义勇为,没必要说个谢字。我倒是很佩服你,明知道对方有刀,你还要追上来,就不怕出事?”

    闵毅信瞥了他一眼说:“一把小刀而已,你不也一样不怕。”

    好吧,这么一聊,又绕了回去,李正一转移话题说:“我今天去驾校,没看到你,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

    “有点事。”

    “一起喝一杯去?”李正一见对方言语不多、不苟言笑,便主动出声邀请。

    闵毅信说:“好。”

    步行街四楼,蓝色情人。

    “蓝色情人”是商业街极为有名的一间酒吧,以前曾听庄向秋说过许多次,格调很高,跟一般的街边酒吧不可同日而语。

    庄向秋曾经邀请过李正一,但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成行,没想到第一次来,是跟一个男人。

    酒吧布置得不错,地方很大,空间布局极为合理,隔音效果非常好。

    里间有安静的包间,可以谈天说地喝酒聊天。

    外间大厅是开放场所,从走廊外面听不到酒吧的声音,推开门,立刻就能听到播放的嗨歌热舞。

    酒吧这样的布置,能满足各种人群的需求,所以“蓝色情人”在商业街极为出名,自然是有道理的。

    当然,类似于这种地方,灰色或黑色的角落无论如何都没法避免,各种药丸变着法子出现在这些地方,虽然做得隐蔽,但也无法完全瞒住来往的人群,不过一般人没人会多管闲事,睁一眼闭一眼,慢慢地习以为常。

    包间内。

    闵毅信从进门开始,就一脸拘谨之色,犹犹豫豫地似乎不想进来,勉强进来后也是东张西望,一副心神不定的模样。

    点完酒水。

    李正一给闵毅信填上一小杯酒,瞅着对方的脸色问:“老兄,看你一副不情不愿愁眉苦脸的样子,这是咋啦?”

    闵毅信在李正一的示意下举起杯子,两人碰了一下,一口喝干。

    过了片刻,他才用难得的扭捏神态说:“那个……李兄弟,这些地方的消费高不高?喝一次要花多少钱?”

    “不贵。”李正一又给他倒上一小杯酒。

    闵毅信还是扭捏地说:“这个,我可能请不起你,手上钱不多。”说完后,脸色更是涨得红紫一片,仿佛极其难为情一般。

    李正一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说:“你说啥子哟,是我带你来的,当然是我请你。下次有时间,你再请我就是,现在不用纠结,只管喝。”

    闵毅信明显松了一口气,举杯的手都轻快了几分。

    事实上,闵毅信这个人刚接触时一脸酷酷的表情,仿佛拽哥一样,现在接触一多,才发现冷酷的表情不过是伪装的外表。

    两人杯子一碰,一口喝干,彼此相视一笑。

    酒至半酣。

    李正一故意问:“兄弟,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什么时候在驾校当教练的?”

第289章 长水() 
“不是教练呢。”闵毅信灌了一杯酒,叹气说,“刚来没多久,还在跟着田叔,等驾校考核。”

    “我看你身手不错,在哪练的?”刚才跩翻歹徒,顺势制服对方的动作仿佛演练过千百遍一样,行云流水毫无滞涩感,没练过的人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可以这样说,闵毅信是李正一重生以来,第一次发现会功夫的人,如果没有棍子在手,他没有任何信心在对方手下走过三招。

    当然,如果有棍子就不一样,对方学的是徒手搏斗技艺,能在李正一的棍子下近身可不容易。事实上,李正一结交对方目的,其实存有一种招揽的心思,毕竟他的徒手搏斗技艺太烂,平日里又不可能随时带着棍子到处跑,所以就想着,看能不能把这个会点功夫的人带在身边,一方面可以当保镖和司机用,一方面还可以从对方手里头学一点徒手技艺。

    徒手搏斗技艺就是这一点好,学成之后,随时随地都在身边,不受武器等的限制。

    对于普通人来说,徒手搏斗技艺属于真功夫,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长年累月地刻苦磨炼,才能有所成就。不过对李正一来说,并不存在这样的限制,前世练过棍术,知晓一定的拳脚功夫,只要把这一世的体能练上去,学个皮毛用来防身还是很简单的。

    问到这个,可能挠到了对方的痒处,闵毅信的语气明显变得不一样,语气颇为骄傲地说:“我是当兵的,退伍之前在西北军区一部队里练过拳脚功夫。单论徒手搏斗,部队的教官都不一定能赢我。”

    “是军体拳吗?”李正一兴趣大增。

    闵毅信摇摇头说:“不是的,军体拳属于特种兵训练技艺,是以杀伤性为主的攻击之术。普通军区练的是军体拳的变种,去掉了很多非死即残的要害攻击技艺,保留了大部分防御制敌的手法。”

    “那也很厉害了。”李正一依然兴致不减,“我听说拳脚功夫厉害的大家,能修炼出暗劲功夫,不知道是真是假。”

    “可能吧。”闵毅信略微迟疑地说,“我没见过。”

    李正一说:“你不会暗劲呀?”

    闵毅信摇头说:“不会,我就会点用劲的技巧,皮毛功夫。”

    “啥技巧?”

    “一种力道的使用技巧。”闵毅信解释说,“可以瞬间爆发出极大的力道,或许长年累月练下去,才会把你所说的暗劲练出来吧。”

    ……

    接下来,在李正一的曲意逢迎和酒精的双重作用下,不善言辞的闵毅信跟他越聊越投机,最后恨不得称兄道弟。

    闵毅信口中讲述的过往,跟上一次从程立生处听来的差不多。

    今天见识过对方的身手和品性,心中更是起了招揽之心。

    李正一有一种防范于未然的心理,庄永盛和单元庆之间的勾当,自己虽然没有过多地干涉,但毕竟是有参与其中的,万一被四爷得到消息,随便给他来那么一下,都够李正一受的。

    单元庆可不是以前那些小打小闹的混混能够比拟的,这是一个跺跺脚,襄宁市都要跟着抖三抖的人物。

    现阶段能够跟单元庆扳手腕的黑白两道,在襄宁市有且只有一位,那就是庄永盛庄叔。事实上,警方的势力限于规矩,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是很难扳倒单元庆这等人物的。

    而目前的李正一,势力弱小得可以忽略不计,在他们眼里,跟跑腿的小瘪三没什么两样,或许正因为如此,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四爷一系的人来找他的麻烦。

    但四爷不来,不代表李正一不防备,不管是明里暗里,都要有所准备才行,否则事到临头,可就来不及了。

    而闵毅信这种既能打又能开车的人,就是李正一最为欣赏的保镖。等以后有车了,再随车带一根棍子,加上闵毅信的防护,基本上就什么都不用再去担心。

    不过这事儿今天是急不来的,要问也只能等再过些时日,瞅个机会再开口。

    ……

    时间很快就到了月底。

    期间,驾校田教练给李正一安排理论考试,通过后交代他,月底之前还有可能会安排一次科目二,让他自己注意安排时间。

    除此之外,李正一除了跟时胜杰一块儿完善淘宝网的页面前端之外,又开始学习数据库语言,学的是MySql,同时练习简单的数据库架构、视图编辑、存储过程以及触发器等。

    学这些的目的,都是为了在接下来的淘宝网数据库算法优化中出一份力气,总不至于让时胜杰一个人在那累死累活。

    淘宝网的注册数量仍然在缓慢爬升,尽管李正一并没有去花力气推广,甚至年后,连地推人员都统统闲置下来,但依然挡不住传奇玩家的自来水功能。

    一体机服务器的负载压力越来越大,要不是时胜杰把网吧其中一台服务器串联进来,共同对淘宝网施行负载均衡,只怕早就已经崩溃。

    李正一只盼望着庄向秋那边能够尽快有好的消息,否则被逼无奈之下,只能先在这边弄几台服务器再说。

    庄向秋并没有让李正一失望。

    月底最后一天,庄向秋的电话终于拨了回来,通知李正一尽快赶往长水市,因为最后工商局这边有几项手续,必须由他签字才能生效。

    电话里无法详细沟通,第二天一大早,李正一买好去长水的汽车票。

    赶到长水汽车站,刚出站口,就看到站在人群一侧前来迎接他的庄向秋。

    庄向秋穿得比较随意,里面一件白色打底衣,外罩米黄色毛衣,下面是保暖裤袜加毛呢短裤,修长性感的圆润大腿有着一种别样的风情。长发在脑后松松垮垮地扎了一个马尾,在鬓角留下了几缕碎发,神情略显慵懒。

    这一副装扮跟以往所见又有所不同。

    来来往往的人群中,身材高挑长相靓丽的庄向秋,犹如一块具有强大磁场的天然磁石,牢牢地勾住了绝大部分来往者目光。

    甚至有那么一部分所谓的成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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