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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千年女尸有个约会-第2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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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鸿飞没有想到你连这个都清楚,不禁捂着额头,叹道:“拜托,这种事就不要说出来了。”

    这样的私密的事情都被挖出来鸿飞当下不得不信了。

    当然,你现在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开玩笑,直直地看着让鸿飞:“我这个人比较懒,一般不会管闲事,只不过这件事既然涉及我的好兄弟,我也不可能袖手不管,柳洋的死肯定有蹊跷。廖勇傍晚出去之后就再没回来了,如果他回来,我会第一时间把这件事问个清楚。到时候,我会协助你们破案的。”

    让鸿飞点点头,转身走到廖勇的桌面上,戴上手套,取了一个廖勇用过的玻璃杯,将其装入一个塑料袋里,之后就和同事离开了。

    他们一走,被窝里的杨开再一次掀起被子,此时他已经把衣服穿好了,当即从床上跳下来,对着你和魏书贤道:“老木,走,我们马上去找黑牛!”

    魏书贤急忙喝住冲动的杨开:“先别冲动!”

    “哎哟我的天呐,出事的可是黑牛!那是我的兄弟,我不能不管!”

    “我知道!黑牛也是我兄弟!”魏书贤顿喝一声,“他出事,我也很着急,但是我们不能盲目地冲动。以老木的本事,要找到黑牛并不困难,可是黑牛的脾气咱们都清楚,这小子重情重义,他既然会牵扯其中,这说明,这件事肯定跟他有很大的关联,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先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魏书贤又对着你问道:“老木,你先把整件事说一下,我捋一捋。”

    你点点头:“今天凌晨一点十七分,警局接到报警电话,电话是一个小混混打来的,他在电话里一直喊死人了,死人了。警察赶到一家酒吧,发现酒吧现场十分混乱。根让鸿飞所了解的信息,柳洋是九点半左右酒吧的,和几个狐朋狗友喝了一通酒,并且还吹了一些牛,说自己近期就要发大财了,到时候会在余杭市最贵的地段买房子。十一点左右,柳洋接了一个电话,就离开了。”

    “十一点,那不是和黑牛离开咱们宿舍的时间刚好重合了?”杨开当即面露惊色。

    你接着沉声道:“柳洋离开了大概一个多钟头,凌晨一点左右就回来了,他回来的时候脸上有着明显的淤青,身上也受了一点伤。和之前相比,他显得有些气急败坏,并且不停地喊明天要砍死某个姓廖的人。然后,没多久,柳洋又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就火急火燎地冲了出去,结果刚出酒吧,就听到外面传来一声惨叫,当人们冲出去的时候,发现柳洋的心口已经插着一把匕首,一个身形健硕的男人正狂奔而去。”

    魏书贤皱着眉头说出了几个关键词:“身影、摄像头、匕首、指纹。”

    你回答:“让鸿飞也看到了监控上的身影,那个身影和黑牛很像;根据柳洋朋友所说,匕首是柳洋自己的,平时一直带在身上,而那个匕首上残留了凶手的指纹鸿飞之所以带走黑牛的茶杯,为的就是验证指纹。”

    “如果说,指纹配对上了,那他们不是能够证明凶手就是黑牛?”杨开皱着眉头问。

    “嗯,的确如此!”你沉声应了一句,同时转头看向魏书贤,问道,“眼镜,这方面你内行,跟我们分析一下吧,我现在已经懒得动脑了。”

    “很明显是有人蓄意谋杀,然后栽赃。只是我不明白,黑牛怎么会和柳箐那哥哥纠缠在一起,这其中应该有什么事。”

    扭动了一下脖子,你站起身,对着两人道:“走吧,咱们先去调查一下。”

    三人上了车,魏书贤对着你问道:“我们先去哪?”

    “还能去哪,当然先去找黑牛啦。”

    “笨,眼下要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整清楚先,不然咱们就算是找到黑牛,以他那闷葫芦的性格也不会告诉咱们。”魏书贤横了杨开一眼,“你自己想想,黑牛现在明知道出了事,可却一个电话都没有打个咱们,那是为什么?”

    “当、当然不是怕咱们举报他,是……是他不想拖累我们。”

    “对!还算你小子脑子没进水。”魏书贤转头看着你说,“我们还是先去调查一下柳洋吧,说实在的,和黑牛做兄弟也有小半年了,但对黑牛的家庭环境和柳箐的家庭环境却一无所知。这样说起来,咱们这兄弟做得有点不够格啊。”

    你轻叹一声,道:“之所以不去了解,是给对方更多的**,同时也不想打破他的生活。”

    杨开沉默了片刻,开口道:“黑牛家里的情况,我倒是知道一些。”

    “说!”你和魏书贤异口同声。、++!已经有300万的道友选择了,各种网友经典书单!不用再担心书荒问题!xhsjyd【

全渠道感言() 
群里经常会有一些小朋宇、软妹子问:“大叔贵庚?菌,乃多大?”

    每当他们问这个问题,我基本都要冲到镜子前刮一下胡子早上四、五点起床,赶在八点上班前码几百,千来字;顶着一头的鸟巢、满脸胡子拉渣。

    是呵……

    都奔三了,老了。

    我的老,是相对网文而言的。看到这里,也许有一些人会笑不就一新人菜鸟么,能有多老?

    以下乃是我的真实人生经历,虚构木有小吉吉:

    咳,唉!

    小弟02年在台湾鲜网以笔名“错过的故事”发表奇幻《清风大帝传》,当时是个愣头青,稿子是用笔写在纸上,然后到网吧敲上去的,为的是想把自己的故事写给别人看,年轻么,总有那么一两个不切实际的幻想。

    03年去了起点,同样以“错过的故事”写了武侠《逍遥游》,当时因为对承诺,所以我花了一年心思写的书,放送。

    04年8月1916点41分54秒时间准确无误,第一本奇幻作品《流氓小兵》在起点大四组TZG老大的带领下上架。就当时来说,这本书成绩还行吧,而且后面还在台湾出过实体书虽然只有两卷,出版社倒闭了,怪我咯??,但至少有那么两三个月我不用到小店打电话让爸妈给我汇生活费了。

    我是个愣头青,而且又臭又硬。

    之后就跌了一个大跟头,在旁人看来可能觉得很丢脸。写《流氓小兵》那会,正是高考冲刺阶段,全心全意码字,就连上课也是拿着鼻头在想情节,然后,扑街了。

    当时很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码字赚钱?

    那是不可能的!别说当时,就是放在当下,码字所得到的微薄收入也不足以支撑家庭。

    其实,我平日里也蛮闷骚的,没事干会对着窗外淅沥的小雨,用钢笔在条线格子上记录下蓝色的心情,或者,描一两篇无病呻吟的诗歌,断断续续、惆惆怅怅。

    许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吧,年纪轻什么都不懂,因此跌跌撞撞,从《流氓小兵》之后,还以“犬牙九天楚戈”两个笔名,断断续续地在一些网站发布作品,诸如《风月花满楼》《妖兽召唤师》《雄霸三国》《三国之无双霸主》《恶霸三国》《我的大小狐狸精》等等。

    但不是扑街,就是吃萝卜;扑的是屎,闻的是屁。

    那种滋味,啧啧啧……

    每一部作品,我都花费了很多时间。不过当时年轻么,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哪怕口袋漏了个洞,那小硬币儿砸到脚指头上,也是不疼的。

    只是,人生不可能永远没有变化。

    算起来,和丫头从认识到现在也有十年零四个月了。

    她说,这些年我说的最让她感动的一句话是“我就算拉板车,也不会让你饿到”。

    也正是这句话,2015年我重新出发了!

    十七岁懵懂新奇开始写,而今,我已经三十了,我已经三十了,我特么已经三十了!!

    十三年,我一无所成!

    大家都说写书是给娃赚奶粉钱,我能说,写书是让娃能够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么?

    好吧,咱不说这个!

    话说回来,我觉得我还是蛮坚挺的,这十几年来,我终究是没有放弃。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老而不死为贼,哦不不,是老而弥坚!

    虽然扑得很惨,但每一本书都花费了很大的心力进去,越扑就越有心得,并且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风和写作思维。

    所以一开始在写《我和千年女尸有个约会》的时候,我就准备大胆尝试,用第二人称!

    第二人称,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陆续出现的,所以运用的人并不多,在文学界也只有寥寥数位大师用过,而且对于大部分来说,第二人称的效用是减分,大大地减分,因为们通常都难以接受。

    我这本书也是如此,一开始大部分都是直接忽略,看不了两章就弃文。

    从发书到上架,收藏,呵呵,不说了,三位数而已,这是真话,不掺一点假!

    但正如我以前所说,人嘛,做事总得有所坚持!

    不能因为道路坑洼,就不走;正因这路途坎坷,走得人少,自己更得咬牙坚持,总有一天会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

    当然,我只是网文的一个老菜鸡鸟都是会飞的,而我的翅膀早已经剁下来,在自己饥寒交迫的时候烧烤着吃了。

    说句实话,之所以用第二人称,还真有那么一点哗众取宠的意思。

    不过,讲真心话,我就只是他娘的!想写一本能够打动人心的书而已!仅此而已!

    我认为第二人称,一定能够做到这一点!

    我乎别人怎么看我,我之所以如此,仅仅只是自己,也丫头。

    在以15年初,以新笔名“战孤城”估计很多,到现在还不知道这本书的是谁,所写《都市之全能王者》扑街后,我在过去的两个月里,一直不断地给编辑投稿,都被一个个板砖给拍回来了!

    当时那拍得我一键盘和屏幕的血啊!

    那场景诸位能想像吗?

    跟打了鸡血一样写三万多字的玄幻文,又兴致勃勃、满心期待地投给编辑,然后一个板砖过来“味道不对!”、“不行!”、“再改改!”、“重写!”……

    连续两个月,改了又修,修了又改,连续好十来个开头之后,偶的编辑,水墨,水大终于说了一句“我建议你还是写都市文吧!”。

    那一刻,我泪如雨下。

    啊,太特么了!

    放弃吧!放弃吧!放弃啊!!!

    无数次在心里呐喊,哀嚎!甚至捶墙、撞头!

    可我,还是挺爷们地咬牙坚持下来了!不能输,一旦认输了,人生就将再没有盼头!

    有一天,丫头正好在看泰国的恐怖片,于是我就坐了下来主要是蹭薯片吃,平时向来连恐怖片都不敢多瞄一眼的我,那一刻忽然觉得那个鬼长得还不错哎?

    呃,那不是重点。

    重点是,我觉得恐怖片也蛮嘛。

    于是乎,我就冲到电脑屏幕钱,对着水大试探性地问了一句,东方玄幻都市文,也就是灵异,行不行?

    感谢水大,他居然破天荒地同意了!

    亲娘哎!终于同意了!

    又一个星期之后,我每天四五点起来,裹着被子,脖子上还挂着小佛像不停码字,不停修改。

    因为是第一次写灵异,所以很多地方都觉得不顺手,但还是弯弯绕绕地写下来了,而且还是第二人称!

    投稿当天,水大居然同意签约了!

    当时我就抱着丫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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