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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闲人-第4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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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方是什么所在?”济农下了马,随从奉上一袋马*,他仰头喝了两口,目光在四周下马休整的队伍瞄了一圈,这才眺目望着远方问道。

    随从接过了皮口袋,恭声道:“再往西去便是杭爱山了。前方应是堆塔尔河左岸,大约三十里后就是堆塔出晃忽儿槐。”

    说到这儿,忽然迟疑了一下,脸上露出踟蹰之色。济农眼睛眯了一下,冷然哼了一声。

    随从心中一凛,连忙道:“主上,堆塔出晃忽儿槐再往南去,便离着那亦不刺部的范围不远了。如今亦不刺部正受大明庇护,大汗那边也明面上正接受大明的调停。咱们一旦这么进入他们的地盘的话,小人担心……”

    他说到这儿便顿住了,话中之意不言而喻。无论达延汗有什么计划想法,但既然明面上接受了大明的调停,就不可能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亦不刺的地盘上。否则,那不单单是打大明的脸,也等于是自打自脸,平白给天下人一个不守信诺的印象。

    按说这种大义的名头其实并没什么实际上的卵用,但在某些时候,却对人心士气的影响很大。尤其是达延现在正谋求整个蒙古的统一,一个守诺正义的王者,远比肆意践踏诺言、充满了暴虐攻击倾向的残虐之主更为人接受。

    济农当然更明白这个道理,听到随从这么一说,眼眸不由一沉,微微沉吟起来。

    不知不觉中,原来一直追击的方向竟是往南吗?这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济农一向多疑,由不得的就深思起来。

    “他们现在大约在什么地方?预计什么时候能追上?”半响后,他出口问道。

    随从抬手叫过一个斥候,低声问了几句,这才回禀道:“咱们已经咬上他们的尾巴了,大概就在前方二十里处。如果现在就走的话,最多一个时辰后便能追上。不过眼下崽子们消耗很大,就这么追过去的话,怕是战力有些不足。”

    随从的话说的很婉转,但其中意思自是不赞同这么仓促。济农不置可否,略微沉吟了一会儿,犹疑的神色便转为坚定。正所谓百里行程半九十,三十六拜都拜了,要是差了这最后一哆嗦而功亏一篑,济农自个儿都要恶心死。

    至于说再往南就是亦不刺部,固然是个潜在的威胁,但也正因如此,才更坚定他马上进击的决心。否则继续耽误下去,只能让苏默离得那边更近,这对自己显然是不利的。

    是的,自己这边疲惫,苏默那边或许更疲惫,也可能会和自己一样停下来休整一夜再走。但是济农不想将希望寄托于敌人的错漏上,那种脱离掌控的感觉,从来都不是他所喜的。

    换言之,自己兵困马乏,可能战力不足。但是对方又何尝不是如此?这个时候,正是毅力的对决,谁先疲软谁就失败。自己堂堂蒙古二王子,成吉思汗的子孙,未来全蒙古的王,他决不允许留下这种耻辱。

    “命令全军上马,继续追击!这次务必毕其功于一役,不生擒活捉那苏默,绝不罢手!”他打定了念头,一甩手中马鞭冷然吩咐着。随后大步走向战马,翻身而上。

    随从眼中闪过苦涩的无奈,却是不敢多言半句。他知道自己这位主子,最是刚硬而杀伐果断的性子。若是未作出决定前,所有人都可尽量的畅所欲言,但一旦要是有了决断,那就决不允许任何人有半分违拗。

    命令很快传达了下去。刚刚稍有缓和的蒙古兵们顿时心中哀嚎,只是严苛的军法下,再如何不情愿,此时也不敢表露出来。

    游牧民族天生强悍的体质,在这一刻充分的体现出来。虽然已是累到了极致,但仍然在三通鼓内便再次集结完毕。

    随着济农的一挥手,三千余战马再次先前奔去。轰隆隆的蹄声踏碎了黄昏的宁静。暮色中,愈发显得拖长了的队形也有些明晦不定起来,似乎在预示着什么……

    战马的鼻息越来越粗重起来,便是在这寒冷的深冬时节,身上也在不停的沁出成片的汗水,这是马力消耗到了极致的表现。倘若放在平时,最是爱马的蒙古骑士,是无论如何也要停下来,仔细的为爱马擦拭一番,再以毡毯细心的呵护一番。不然的话,只是这冷热交替的剧变,便足以将爱马葬送。

    但是此刻,却没有人顾得上顾及这些。他们只能在沉默的奔驰中,尽量的提臀减轻战马的负担,以求那微乎其微的缓解之力。

    大半个时辰过去了,远处天地交接处,太阳只勉强残留了半个红彤彤的脸儿,如血色浸染也似。

    脚下的大地开始变得有些泥泞起来,那是因为这里已经进入了山区。成片的原始森林,在无尽的岁月中,沉积了太多的落叶,经过了春夏雨水的浸泡后,又经过了秋冬的干枯和冻裂,最终形成了如同沼泽般的腐泥。

    战马轻轻嘶鸣着,用着比往常更多的力气,费力的在这松软的地面上行进。这使得骑队的速度,不可避免的满满迟缓了下来。

    前方忽然传来几声短促的骨哨声,紧接着便看到远处有数道人影在林间山影中乱窜,显得惊慌而混乱。

    追到了!

    济农坐在马上,目光在那些身影上扫过,嘴角边不由微微的勾起弧度。

    果然,那个狡诈奸猾的小鬼终归还是稚嫩了些,根本没料到自己完全不顾惜人马的疲惫,竟然并没停歇的追了上来。看看他们那慌乱的样子,许多人根本连马都来不及上,竟闷头往山上跑。

    这些蠢货,他们难道不明白,别说两条腿终归是跑不过四条腿不说,单就这个地形下,他们即便是跑上了那个矮山去,也终归会被自己数千大军活活围困而死吗?

    其实自己还真巴不得他们就此全跑上去,那样的话,估计不用三五天,自己就可以大摇大摆的上去“捡”人了。

    “传令!命大军徐徐压进,不必…。。嗯?!”他心中盘算已定,缓缓抬起手来下令。然而一句话尚未说完,猛然一声巨响炸起,将他未完的话就此打断。

    轰响是从那片低矮的小山上发出的,随着巨大的响声,空中似乎有一道流光划过,紧接着便是再次沉闷的大响暴起。这一次,响声却是来自于己方的军阵之中。

    惨嚎声、哀叫声,混杂着战马的惊嘶声中,队伍中的某个位置忽然如同绽放开一朵血色的莲花,那花瓣却是全由人体和马匹的残肢血肉组就。

    巨响短暂的停歇了一下,随即便再次响起,一次又一次。昏暗的天空中,流光越来越多,地上的血莲也次第绽放,一朵又一朵。

    “这是……火炮!是罗刹人的火炮!畜生啊!”济农终于反应了过来,满面凄厉的看着自己被突然打击下乱成一团的军队,大叫一声,也是仰天喷出一口鲜血,翻身落下马去。

    

第534章:计成、伏杀() 
罗刹人的火炮吗?是,也不是。说是,这些炮确实是从莫里茨的北大营里搞来的;说不是,是说这些炮其实并不是罗斯军团做为标准配置的那种。而是比正规列装火炮口径要小了好几号,只作为后备辅助所用。说白了,其实就是大了几号的火枪而已。

    前面大体说了这个时代火器发展的轨迹,首先出现的便是火枪,但那时候不叫火枪,而是叫火铳。

    就是一根管子一头堵死,然后上面挖个洞接引线。从另一端填充*,夯实后加装铅弹丸,利用*爆炸的推动力将弹丸发射出去,这就是最初的火铳了。

    而这种最初的火铳,甚至连个*枪机什么的都没有,整个一大号的二踢脚爆仗,可谓简陋到极点。

    但正是这种简陋到极点的最初级火铳,终于演变成了后来的火炮。人们发现火铳的威力跟口径以及*的填充量成正比,口径越大、*填充量越多,那么只要火铳的材质只要承受的住,射击的威力便越大。

    于是,就这样,初级的火炮便应运而生了。

    北大营一战,苏默猥琐的躲在后面,鼓动着蒙古人在前面攻略罗斯人军团,他则在后面接应潜入的奥利塞斯等人。在看到了这种算是初级火炮三四代的产物时,就顺手牵羊弄了几架出来。

    也没多少,总共不过只有三架。毕竟以当时的情况,也不容许他那么多时间去搜刮。

    而且即便是这三架,其实也是他后世人的情绪作祟,将其当作古董才顺手而为的。当时也没想到,今日却用在了此处。

    不过饶是这种最初级的武器,但其威慑力和震撼力,在这个时代仍是有着不可小觑的威力。

    三门火炮轮番发威,将缴获的那*全部消耗完时,下面蒙古军已是乱成了一团。但真正的杀伤力却是极其有限,甚至连之前汤圆的几声吼叫的效果都不如,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小。

    下面的蒙古兵们显然也发现了这点,正暗自庆幸时,却不料真正的打击,却远没有来到。

    矮山上,苏默放下掩着耳朵的双手,笑眯眯的看着下方乱哄哄的场面,满面都是得意之色。而在他身边,一个满脸震惊之色的青年张大了嘴巴,半天合不拢来。

    这个青年是谁?不是别个,正是自诩为苏默的头号小弟,南京魏国公府的世子,徐鹏举徐小公爷是也。

    苏默当初安排几路斥候四下联络援军,在招来了奥利塞斯的瑟雷斯战士和江彬的兵痞团后,原本是指望着能联络上葬魂谷的蒙家军。结果不成想,竟然先遇上的却是惹祸一番后,却被打的狼狈而逃的徐小公爷和常家兄弟所部。

    当日徐鹏举和常家兄弟很是大闹了一番草原,整的各部落鸡飞狗跳的。但是作的太大,最终被人家联合起来一通胖揍,没法儿只能找了个地儿猫起来算。

    他们当初杀入草原,本就是为了寻找苏默的下落。不想乱闹一气连苏默的毛儿都没见一根,却在躲起来后反倒意外碰上了。

    找到了苏老大,又听说苏老大准备阴蒙古人,以徐鹏举和常家兄弟的性子,又哪个肯落后的?当下便商定由常家兄弟领兵按计而行,徐鹏举却跟着斥候一路先寻了来。

    兄弟见面自有一番喜悦,但当知道魏二魏三陨落的消息,却又让徐小公爷大怒不已。

    没错,就只是大怒。在徐小公爷的心目中,八健卒都是家仆而已,虽然听说魏二魏三陨了也有些伤感,但却并不会有太多感觉。这个时代,家仆为主家战死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徐小公爷作为当世顶级世家,尤其是军门世家,自然也就更不当事儿了。

    他之所以大怒,只是因为觉得这样如同是打了魏国公府的脸面罢了。其实说起来,在他内心里,这事儿还不如大尾巴熊带给他的兴趣更大。

    然而大尾巴熊似乎并不待见他,任他百般讨好也不少给颜色。被他好奇的绕着看的烦躁了,就直接一尾巴抽开。用汤圆的呓语来说就是:“小虫子……好丑,讨厌……”

    好吧,在大尾巴熊的概念里,世上只有苏默和它自己才是好看的,才可以用熊和人去称呼的,其他的则都是丑陋的虫子。而之所以不被其喜的物种,都统一以虫族称呼,则是因为昔日在秘境中,此熊因为贪嘴偷蜜之时,总是被一群蜜蜂狂蛰,令其大吃苦头落下的后遗症……

    不过眼下这一刻,无论是大尾巴熊还是徐小公爷,显然都顾不上去关注彼此了,他们的注意力都被这火炮震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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