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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穆皇后-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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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文和,即贾诩,算无遗策的魏国顶尖谋士之一。
  
  郭嘉、荀彧、贾诩,如今三去了二,留下贾诩闭门不见客,儿女皆不结姻于高门。
  司马懿却觉得,贾诩一生战事没算错过战时,政事没使自己陷于危机,又会谋事又会谋身——几乎可算是谋士界的奇迹了。
  
  要搭上这条线却不容易,贾诩一不与朝臣结交,二不和显赫结亲,和他通上关系真要犯难了。
  
  与此同时,在曹丕阵营绞尽脑汁地要和贾诩接上头的同时,曹植手下却开始对支持曹丕的老臣崔琰进行了诬陷。
  不怪曹植阵营会把崔琰给恨死,崔琰是曹植妻子的叔叔,按理说作为妻族人,他该是个天然曹植党,然而崔琰却是个死正直派,认了死理的信奉儒家伦理,长子继承天经地义。
  
  曹操是早对崔琰有了恼怒的,当年信任到把人事调动的权利都给了崔琰,可就有多么信任,而不是如今一分为二:杨修管两千石以上官员调动,司马懿管丞相府和两千石一下官员调动。
  崔琰嘴没封紧,提前透了曹操的心意,已经是触怒,只是因为老臣,曹操调了他的职,没有严办他。崔琰一点也没意识到这样的教训似的,举荐了官员后,给举荐者写了封信。
  
  “省表,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
  崔琰本意讥论诋毁者好谴呵而不寻情理,顺带是鼓舞后背。
  传到了曹操手中,就是大怒:“谚言‘生女耳’,‘耳’非佳语。‘会当有变时’,意指不逊。”
  于是罚琰为徒隶,使人在东市看戏一般看他做苦力。
  
  百姓是不知道谁是正人君子,谁是奸佞小人的,多是随着朝廷舆论,扔鸡蛋做个乐子。
  然而崔琰这货却是绝了,相貌长得好就是占优势,哪怕是她老头,崔美男都是仙风道骨,辞色不挠。群众也兼外貌协会性质,倒让不少人为他鸣冤。
  曹操更怒了,直接下了处死他,“琰虽见刑,而通宾客,门若市人,对宾客虬须直视,若有所瞋。”
  
  曹操一生杀过许多谋士,许攸之流根本无人可怜,名士如边让,不但杀了他,诋毁他名声,还拐了他老婆生下神童儿子曹冲(环夫人)。
  然而到了曹操末年,荀彧、崔琰之冤死,即便是隔江吴、蜀都有为之唏嘘叹气的。
  
  崔琰昔日和司马朗交好,崔琰死后,司马朗在与弟弟的书信中不免就有悲叹。
  “崔公往日于我微时,还对人言及我高评的。”司马懿也有些怀念起老领导,“初到丞相府时,还多亏崔公提点。”
  司马懿的仕途上很重要的两个人,一人是荀彧,将他举荐给曹操,一人则是崔琰,任职后给了看重,将他引见到了曹操近侍。
  
  春华在一边不说话。
  心里却是迅速地再盘算,崔琰给人的都是私人信件怎么就给扯来做了证据呢?要说收信的那人无辜,她还真不信。
  哪有这么恰好地就有个坑等着他跳的,总有人先挖好了坑。
  
  春华探听到的消息,“此事听说是丁郎正礼出的力最多。”合该怪了丁仪。
  “你听谁说了的,无凭无据,他还是魏公同乡人。”司马懿一面说着,一面把信息记下。
  “我又怎么会乱说,只是得了信儿总要和你说的。”心里还在为崔琰可惜的。
  
  做下了事就赖不了。
  崔琰虽是曹植阵营眼中窝里放横炮的,却仍是曹植妻族的长辈。
  初时下令处死崔琰的时候,曹操带着火气,等火气平了,还是有点悔意的。
  崔琰无论怎么说都是忠心耿耿的老臣,说他会叛魏,这么个老古板,曹操还真不信他有这个能力折腾。
  
  越想越觉得蹊跷,细查下去,等查到此事牵涉到立嗣,盖因崔琰口直不善言得罪了人,而被曹植党“灭口”,曹操看了也有些心寒了。
  崔琰的确是有点不会变通,为了这个曹操打发了他,也算是得过教训了。做老子的放过了他,做儿子的却还咬死了人不放。
  就算不为了他几十年劳苦功高,崔琰还是曹植长辈,实在是逼迫人太深了。
  只因这个长辈口不择言得罪了他,而就诓害人至死。对长者尚且如此,那往后他要是继承了大业,上面还有两个嫡出年长的哥哥,他也要这样逼人到绝境吗?
  
  有了对曹植不宽厚的怀疑,曹操也开始有了重新提拔曹丕的心思。
  

  朝中事风云诡辩,司马家在这一年里,次子名下的妾在数月后产下一女。
  
  妾生子断没必定要主妇盯着的道理,也就是孩子生下来了,仆妇在外面报了上来。
  “生的是女儿吗?”春华淡淡地问道,“也罢了。”
  
  仆妇们看着她脸色生怕夫人生气了,小心地服侍她过去。
  春华在门前只瞄了一眼,伏氏抱着孩子,战战兢兢要行礼的被她出声阻止了,“不用虚礼,你身子弱着。”
  “产房肮脏的地方,夫人哪儿就来了。”伏姬让人把孩子报给春华,自己勉力下地拜了拜。
  初生的婴儿粉皱着,眼都没睁开,哪怕是美人所生,春华也看不出什么漂亮的地方。
  或许更多的是因为不是自己生的,谁都只会瞧着自己孩子更可爱些。
  “府上女娘生下该有的,咱们姑娘都有,你且放心。”
  伏姬是个好运气的人,也幸亏她生的是个女儿。
  “那是夫人宽和。”
  “别多想了,好好养身子吧。”
  
  生的是女儿,春华就更不介意了。
  男孩分家产,女孩就是支份嫁妆,反正钱不由她出,是从公中出的。就算添妆,也用不了多少,这时代的男人合该老实,老婆有自己的嫁妆,男人就是把工资交给父母,每个月分发点零用钱。
  司马懿把自己生母死后分嫁妆所得产业都交给了老婆打理,真是不老实也不行。
  
  赔上点嫁妆,打发个庶女,春华是一点都不在意的。更兼这个庶女的存在,既可大大地恶心了丈夫,又调动起了儿女们的危机意识,许多道理都不用她说,现实就给了他们切身体会。
  似乎自从有了外来的妾室后,子女们越发的懂事,给阿督讲解宅经,有了比对,明白得也更深刻,也更知道母亲不易。
  
  虽然作为母亲,她总想给孩子们一个最完满的环境,家境美满,母亲慈祥,父亲关心,未来还有个好前程……奈何他们的父亲不配合。
  也罢了,一个张淮磨砺了她,一个庶出女和小妾足够让孩子们深思的了。
  
  想到这儿,她瞬间连最后一点的介意都给抹开了。
  让人抱着新生儿,“仔细着点,待会儿抱给郎君看了的。”
  她有什么不满意的,孩子成长到栓亲足有十多年,让她好好地看着他去膈应。
  
  有什么比搁人眼前十几二十年,每时每刻不断提醒着丈夫他有眼无珠,甩不掉、理还乱的“绿帽子”女儿更能让人报复的呢?
  养着这么个女儿,她实在该心情舒畅,不但不会虐待,还要使了劲地对孩子好、抬举孩子,反正本来就不是她闺女。
  哪怕这孩子是司马懿亲生的,也和她没血缘关系。左右是替别人养孩子,她没任何心理负担,乐得看老公纠结,要是收获了一份意外的“母女情”,她就更没什么难过了。
  
  风流债什么的,本该做下的人自己还。诬陷人清白什么的,春华还真不用给自己揽罪名。
  得了,她还要有滋有味地过下去,看着人恶心,十几二十年的吃不下饭——然后她就圆满了。
  
  
作者有话要说:如何关上这扇门——这是春华姑凉所想的
原本捕风捉影,内院秘辛什么的就最难撇清,阴私沾上了就要脱下一层皮。 


85、方死方生


  以家伎身份之低;在历朝干掉正室;笑到最后做皇后的却也不少。
  本朝为例;汉武帝的卫子夫是一例;赵飞燕之流更是公主府的家伎。便是曹家三代,卞氏、郭照都是家伎出身;曹睿的毛氏干掉了曹睿老爹曹丕亲赐的豪强名门虞氏女。
  如果以为家伎身份低;而被革除了后院竞争权——那是大妇的幼稚。
  
  家伎获宠的例子在魏晋比比皆是,到了五代十国,凶残的石家、高家更是如此。
  以唐人所写的《郑樱桃歌》为例,郑樱桃童鞋有这么个玛丽苏的名字;也有一段更玛丽苏的家伎彪悍人生。
  头一个在她头顶上做正室的,被她用吹枕边风让杀死了;以为自己可以扶正了;但丈夫又娶了名门之女。第二任正室不好打发,郑樱桃恰生了个孩子,按照惯例,妾子由主妇抚养也是正理,得宠的郑樱桃自然不愿意,两人抢孩子的途中,孩子死了——郑樱桃顺水推舟,说是大妇故意害死她孩子,第二任正室再次完败。
  好不容易等丈夫当了皇帝,郑樱桃也当了皇后,她生的两个儿子,大儿子当了太子。
  太子,把他爹娘的残暴一丝不落的遗传了,这货还吃人。
  见太子的乱摊子要整不下去了,郑樱桃去派人劝他,被太子杀了。太子这色厉内荏的货,图了一时痛快,事后又吓得装病。他皇帝爹是真以为他病了,派女官探访,也被杀了。
  就这样,石家残暴爹奋起杀了太子儿子,连郑樱桃本人都打回去做东海太妃。做了八个月的正室,郑樱桃又干回老本职了,《论正室的倒掉》是她的专项。在她之后的第四任正室再次被她轻松完败。
  
  满目的宠妾灭妻事引以为戒,就算目下自家的妾被打压趴下,春华也没有掉以轻心。
  留下了庶女,是膈应了丈夫,留下了妾,说不准就给她翻了身。
  该做的,她还要抱着孩子去给她爹看,“这是咱家的二娘了,族里的话……该是十一娘了。”
  司马懿是根本就不想看见这孩子,随口应道,“有你看着就好。”
  
  早在妾怀孕之初司马懿就不想给别人养孩子,直接就想让发卖了她,还是被春华拦了下来,“她怀着孩子,要是你觉得她不合你意,也不在这时候打发。”
  她不是个烂圣母,这么做自有原因,“兴许得一子才好。”
  
  司马懿心想,得一子才不好,他就真给人养儿子了。
  人到中年,他有儿有女,且都聪明伶俐,讨人喜欢,真不差这么一个孩子,还要是庶出的。头一次,他觉得找这么个妾当乐子,现在倒块甩不掉的膏药,说不准还要影响他原有的家庭,有些得不偿失了。
  到底戴绿帽子的原因不好明说,“庶出的下作东西留府里算什么,官员本四十不能纳妾的,有了孩子不正更难堪了。”
  
  春华心想,你要知道规矩,当初就不该把人带回来。
  还要一脸为他着想,“您要这么想,现在打发了,怀了孕的妾真让她在外面把孩子生下来,那事情可就大了。”
  人牙子不是做福利的,怀孕的女人一时半会儿是没地方卖的,收到了这样的女人,大多是因了主人家的阴私事,人牙子背后都要道声晦气的。
  你想卖了她,还没人愿意接手呢。
  “事情还能怎么坏了?”
  “你想,在外面让她生了孩子,母亲是贱籍出身,孩子又无父养的,多是要从母为奴的。”
  亲,别忘了这个时代还有个《从母法》的惯例哟。
  “这孩子要也是个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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