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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有钱人终成眷属-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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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嫁给我好吗?
  仅仅二十天时间里我试穿过上百件婚纱,我试戴过几十件名贵珠宝,我试尝过十几次婚礼蛋糕,试捧过上百束婚礼花球,试看过几十幅婚礼图景,送到我面前的婚纱珠宝花冠蛋糕花球应有尽有。
  我的妈妈希望我穿维拉·王设计的婚纱,我的新婆婆则听说金喜善和欧美乐坛流行巨星碧昂斯婚礼选择的都是Reem Acra婚纱,非要我穿Reem Acra婚纱不可,搔搔拿出了她的看家本事,为我制作了一款天上没有地下缺无的梦幻婚纱,凯凯大呼小叫一定要我穿卡罗莱纳·荷若拉设计的结婚礼服,说不穿卡罗莱纳·荷若拉设计的婚纱那根本就不叫结婚!她们各不相让,我只好将这四个品牌的婚纱照单全收,答应她们婚礼当天每一小时换一次婚纱。
  我最新的婆婆是位五十四岁的超级大美人,如果说爱美和痴情大品牌她可是比老芭比娃娃(原来的婆婆)有过之而无不及,更何况她这个年龄,正是女人的黄金季节,开派对成了她的家常便饭。
  她对我们的婚礼指手画脚,而我和我的婚礼策划人蒂芙尼只能一直坐在她面前。每当她那高尚的大脑想到一个举办婚礼的好主意,我那个在老芭比娃娃训练下习惯性臣服的头颅就点个不停,做着记录,以免丢失她的宝贵灵感。她一旦改变主意了,我便马上在自己大脑里按退格键,我的脑内电脑就悄悄地将这些精神垃圾从内存中删除。就这样,我没有跟新婆婆发生争执,一切顺利,这个婚礼让我与婆婆都觉得很有意思。
  我的眼前不断出现我的——我与林肯的——婚礼画面,而我的婆婆则认为是在规划他们家的又一次场面恢宏的大派对。她一秒钟也没有把我——对不起,是林肯——这个她最心爱的儿子当成一个成年人,看来到现在她还不清楚,我跟林肯的婚姻并不是她操纵的时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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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我问婆婆某些场面我们是不是应该缩小规模,她就会告诉我:“瑞丽,这就不劳你操心了,你对婚礼一窍不通。”
  我和这位新婆婆的相处还是挺顺利的,有时候我还真喜欢她。她就像个小姑娘,穿着漂亮的名贵衣裙戴着价格吓人的珠宝手挽珀金包在我面前走来走去,不停地设想着婚礼的不同场面,听到我赞同的笑声,她便洋洋自得。其实,我的新婆婆本来就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很能体谅人的好妈妈,她两年前就认识我,那个时候我还是老芭比娃娃的儿媳妇,而她和现任英国丈夫与老芭比娃娃的私交很好。我之所以能容忍她对我的婚礼指手画脚,因为我对她能成为我的婆婆怀着深深的感激。
  想想看,林肯是她生的吧?林肯身上那些好的基因都来自这个女人。更何况美国科学家的研究表明,男孩的智力随母亲,更何况我的这位新婆婆很有可能获得“诺贝尔派对奖”!
  想想看,我的新公公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叫我的新婆婆:“妹妹!”我怀疑起自己的耳朵来,妹妹?这是不是太肉麻了?但是英国人不觉得,我的新婆婆也不觉得。这就刺激了我的灵感——新婆婆全名叫丁嘉莉,在我体会当中,她像提姬闪闪太太那般妖娆,满头金发,梳着大波浪的卷发,完全可以进入吉尼斯大全——从此以后我就管我的新婆婆叫……叫叫叫……叫:“吉尼斯妹妹。”我是多么喜欢给人起外号啊!
姐姐,嫁给我好吗?(2)
想想看,第一次我在林肯面前说起他的妈妈的时候我说:“吉尼斯妹妹说……”林肯立刻就两眼放光,狂呼不已,首肯了这个称谓……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吧?吉尼斯妹妹比起老芭比娃娃来显得更亲切些吧?
  在准备婚礼期间,我的爸爸妈妈要与林肯的爸爸妈妈见面。
  我的妈妈,与林肯的妈妈完全不同,因为我的妈妈经常穿着烫得非常平整的黑色棉麻裤子,宽松的麻制绣花上衣,四十号北京鞋厂产的黑皮鞋,同她公司的下属们一起在运油的线路上奔驰。
  我妈妈那到韩国店细心烫过的短卷发在奔驰中几乎没有一个卷不是散开的,这让她看起来一点不高雅。不管怎么说,在吉尼斯妹妹的生活圈子里,没有一个像我妈妈这样疯狂赚钱,整天与之打交道的都是些膀大腰圆的男人的女性。我本人倒是觉得,不管怎么样,我的妈妈作为妈妈更显亲切、值得信任,充满豪情、切合实际,更具武侠精神。毕竟,我从小就是由这样一个妈妈管教大的,在我成年后妈妈还不断地在我身上做一些适当的“伸展运动”,鞭策我做一个好女人。
  吉尼斯妹妹用温柔的声音对我说,她应该抽时间与我的妈妈见个面,因为她的林肯很愿意跟我妈妈的女儿瑞丽结婚。她看了下林肯,林肯二十五岁,而我已经三十岁。她心里肯定纳闷,林肯这么一个书生气十足的孩子怎么非要同我这么一个二百五精神长存的又带着两个男孩的笨女人结婚呢?
  吉尼斯妹妹又说,如果我妈妈觉得合适,可以约在后天的下午见面,而婚礼就定在十七天后的一个星期六举行。她本人认为那一天比较合适(不是鬼节)。
  另外,她叫我妈妈直接称呼她妹妹,她的这番好意立即勾起了我对老芭比娃娃的回忆。当年,我妈妈跟老芭比娃娃见面的时候,老芭比娃娃穿着犬牙格花纹毛皮饰边的Richard Tyler套装,头发长长的挽在脑后。
  她身上总有一股轻微的老年妇女特有的绝不甘心年华逝去的腥味,身上穿的从来都是她一心向往的名牌,如胸罩什么的,比年轻的女性用的都华丽。
  由于我那个做石油的妈妈长得像巩俐那么彪悍,高大威猛的身段跟女篮五号似的吓人,在五十分钟的会面中还不停地接电话打电话,对着话筒狂轰滥炸,老芭比娃娃的脸色一直没有从黑变成绿再变成正常的黄种人颜色,但至少我妈妈还是没心没肺地有一搭无一搭地撑着这个亲家相聚的局面。
  悠闲的都市生活和公路上劳碌奔波在我这两个妈妈脸上留下了不同的烙印。
  老芭比娃娃很不愿意跟我这个风风火火说话如风卷残云的妈妈对话,可是她没有办法,因为她的儿子明确地告诉她,他就喜欢这样疯疯癫癫的丈母娘!有谁见过女婿管丈母娘叫真由美的?吴超群就管我妈妈叫真由美!现在我的第二个婆婆——吉尼斯妹妹——更不会愿意跟我的石油妈妈对话,她不喜欢一切不优雅的东西。
  如果能让她自己给儿子找丈母娘的话,她一定会从英国古典小说中抠出一个脖子能伸得像仙鹤那么长的高贵的夫人做她儿子的丈母娘。
  爸爸对我说:“瑞丽,无论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婚礼爸爸都会满足你……我一直存着钱,为了你的婚礼存了三十年了!”
  我突然泪流满面。爸爸是普通工薪阶层,他为我积攒了那么多年的钱,而且从没向我提过,这让我怎么能够不感动?我哭得稀里哗啦。为什么我有这么好的爸爸呢?哎,为什么我这么匆匆忙忙地决定结婚呢?为什么我做什么决定都不走脑子呢?为什么我不能给爸爸带回家一个儿子般亲近的女婿,闲暇时可以陪爸爸打桥牌呢?
  我不断地扪心自问。
  天哪,我常常感到孤独,感到自己无依无靠;我常常在人背后偷偷地诅咒命运,并且发誓,只要我再次结婚,我就要生许多孩子,我要让这些有爸爸的孩子快乐成长。当我看见那些能干的爸爸们站在沙坑旁,参加爸爸妈妈和孩子一起做的游戏时,当我看到爸爸们高兴地让孩子骑在肩上,一起欢乐地在广场上奔跑时,我就充满了嫉妒和羡慕;当我看见那些爸爸们给孩子们擦鼻涕,甚至令人感动地同孩子认真而严肃地侃侃而谈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真不知道说什么好。可是我的猫猫英雄从未享受过爸爸的关爱。说来奇怪,本来我可以嫁给一个正常的男人,可是我却决定嫁给林肯,如果人们记得不错的话,我曾欢欣鼓舞地描述过:林肯是无性族!那个时候,我还向他这个独特的性取向致以过崇高的敬礼!
  
让我再做次新娘(1)
2
  让我再做次新娘
  林肯父母在北京的别墅坐落在首都机场路上一座像公园一样的花园里,有院墙遮护,是看不到里面的。别墅的大门把手是马头形状。
  我和妈妈按响了门铃,吉尼斯妹妹的女管家悄悄地、毫无声响地按了一下按钮,打开了不锈钢大门。在别墅的院子里停放着几辆高级轿车,可我和妈妈没有注意到它们。因为我和妈妈都抑不住自己的运动欲,所以我们是离别墅两站地时让司机转回家,自己带着孩子步行来的,这样我们就晚到了一小时。自从猫猫发现跟我一起步行的乐趣后,我再想带着他朝一个方向步行就不那么容易了,他总喜欢过十字路口,所以我们原地绕行了三十分钟。已经两岁多,长得出奇高大健壮,有着一对深情小眼睛的英雄更是捣乱,他喜欢捡垃圾掏垃圾箱,每到一个大街路口,他都急着叫:“妈咪,我可以看箱箱吗?”而我这时就得好言相劝,让他不要用手中的小棒子去掏垃圾箱,并且满怀激情地告诉他,我们一定还会遇到许多更大更好的垃圾箱!
  当我们进入别墅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看到这么富丽堂皇的别墅,我的两个儿子都惊呆了。有钱人跟有钱人是不同的!吉尼斯妹妹的别墅地面墙面都镶嵌着翡翠玉石,天上地下都漆得五彩缤纷,像玉皇大帝的宫殿一样!我只好拽着两个孩子,走过宽阔的大理石地面,向四周环绕着玫瑰花灯火通明的大厅内走去。
  我把送给吉尼斯妹妹的礼物——一大束已经被揉皱的具有异国风情的茶花(巴伐利亚茜茜公主采摘的那种茶花)——贴在胸前,和我妈妈一起环顾了一下大厅内修剪过的花海一样花坛。花坛四周的桌椅都是精心绣上丝绒花卉的香桌软椅,有一面墙完全漆成自然景色。几条身材不大的英国小猎犬正吃饱喝足地躺在柔软的比利时地毯上,一团团薄雾从这些备受宠爱的小动物的鼻孔中喷出。巨大的金鱼缸里无数朵睡莲正在盛开。大厅一侧的喷水池中的石狮子嘴巴里有水喷出。用几十支电蜡烛装饰的餐厅散发出一种柠檬幽香。
  这座城堡似的别墅大厅门前环绕着棕树枝,闪亮的灯饰和花束搭配得当,和谐优美。从宫殿里传出来阵阵压低了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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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惊讶地问吉尼斯妹妹:“还有别的人到访吗?”
  吉尼斯妹妹说:“请的都是一些亲近的朋友。”
  即使在自己家里,吉尼斯妹妹也穿得很隆重。身上穿着姜黄色达娜·卡兰牌开司米裙子,脖子上挂着双排式珍珠项链,脚上穿着一双精致的内曼马可山羊皮轻便鞋,染成金黄色的头发用一条丝绒锻带缠绕着,使她娇媚的形象更加圆满。
  据说,吉尼斯妹妹父母双亡,读过贵族女子学校,从贵族女子学校出来后,继承了祖传的九龙旺鱼角一条街,与富有的姑妈和哥哥住在一起。后来闪电般嫁给了她为之倾心的林肯爸爸,不久后用旺鱼角一条街换了一大片地产,这片地产收益要多得多,而且盖起了一处豪宅,豪宅有一个大花园,花园的一面通往田野,通往郊外。
  很喜欢田园幽静生活的林肯爸爸决定长期居住,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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