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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万岁-第3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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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存货?”

众人一愣,随后就看见李德书解开了裤头,掏出那根家伙就要对着沈风救火,众人顿时幡然大悟,一群大老爷们全部解开了裤头,露出一大片一大片白花花的屁股。

“你们这群流氓,给老娘滚一边去!”

眼看就要发生史上最壮观的尿喷救火,关键时刻,朱仪璋不知道从哪里扛来一个一丈多高的水缸,轰隆隆的跑过来,把那群拖了裤子的爷们生生给撞飞到一边,而后手一抖,肩膀上的水缸脱落,直接哐啷一下摔到布袋子上面,偌大一个水缸直接被摔爆了。

哗啦!

还有,水缸里面的水一下爆出来,把那个布袋子上面的火都给浇熄灭了。陈庆之手执余年枪,轻轻的把那个布袋子挑起来,露出来了里面一个黑炭一般的人。

吴达一看,脚底就像抹油了一般,不声不响的就滑到一边,刚刚就要消失在黑夜之中,突然,那个从布袋里面站起来的人说话了。

“谁,是谁先打我的头,是谁烧我?!”

沈风从地上站立起来,头晕眼花脸青鼻肿一身发黑隐隐还有一股被烧焦的肉香,好不狼狈好不凄凉。

关键的是,他的身上,还被一条金色的绳子,从头一直绑到了脚,根本不能轻易动弹。

“到底是谁?”沈风眼看众人居然闪闪躲躲,看都不敢看自己,不禁又暴喝一声,眼睛一看不远处的吴达定格在那里,一动都不敢动的如同被定身了一般,沈风马上问道,“二当家,你说,到底是谁用东西敲我的头,还把我给烧了,谁那么恨我,谁那么没良心,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公德心!”

“帮主啊,这个??????!”吴达一头暴汗淋漓,刚刚想随便找个圣道门里面的人顶上,但是一眼看去,却发现那群人全部都用威胁的目光瞪着自己,大有吴达一说话就要接受千夫指的意味。

吴达吓得口哑哑,半夜指不出个所以然,沈风眯起眼,语气突然变得温和,如同冬日的阳光一般令人听着很是舒服的样子。

“二当家,难道那个人这么关照的人,你说不出口,还是,根本就是你?”

“不是不是,绝对不是我,我发誓,如果是我,就让鸡眼永远娶不到老婆吧!”吴达连忙又是挥手又是摇头,极力的否认,眼见李德书就要发作,吴达阳光乱扫之间,一眼就看到了同样被捆绑了丢在地上的穿山老祖,他不禁眼神一亮,指着穿山老祖就说道。

“帮主,就是这个混蛋偷袭你的,他是那个什么至尊皇族的大国师派来我们虎头城的奸细,帮主你从天上摔下来的时候,这个混蛋就从地上突然冒出来,对着你就是一顿乱打,我一下就从你的惨叫中分辨出你的声音,刚想要搭救帮主你的时候,这个混蛋还居然用火来烧帮主,着实可恨,帮主,你别生气,我这就帮你把这混蛋个杀了,帮你出气!”

吴达说着,左右乱看,就要找家伙了杀了穿山老祖,让他做一个冤死鬼,到时候死无对证,自己才会安全。

“冤枉啊,大人,冤枉呐!”

穿山老祖彻底崩溃了,面对这帮如此无耻,连自己帮主都坑的混蛋,他最后一道心里防线彻底崩溃,当场大呼冤枉,把刚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吴达见他开口,马上就要阻止,但是被沈风对着露了一个淡淡的和蔼笑容之后,他立马住手了,乖乖的呆在原地,开始打算着自己的坟墓,到底要葬在哪里,才算是风水宝地!

“原来是你啊,二当家!”

沈风听得穿山老祖的话,立马大叫道,“原来是你个混蛋,你一早就想要把我干掉,好让上位做帮主了吧,你妹的,我一早就看穿了你的心肝脾肺肾了,你给我过来,你大爷的!”

“不过,帮主我肚子痛,我先去拉屎!”吴达哪里敢过去,高喊一声,屎遁而去。

“尼玛!”

沈风刚想要动身把吴达捉回来,但是一抬步子,才想起自己被金索困了还没解开,当下惊呼都没有来得及喊出来,直直的一头就摔倒在地上。

“帮主你没事吧!”

众人连忙过来马后炮一般问寒问暖,七手八脚的把沈风抬了起来,老鼠更是直接想要解开沈风身上的金索,但是寻了好久,却找不到了那个绑头,这条金索,竟然好像天生在沈风的身上一般,一圈圈的缠绕下来,竟然一点接线的痕迹都没有。

“拿刀来。”

陈大龙直接抽出自己背后的太元龙剑,对着金索一切。

叮!

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金索被太元龙剑切过,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更别说断了。

“我不信!”

陈大龙不服气的大喝一声,往后跨出一步,把太元龙剑高举过头,一道道强横的元气灌输进去,一副全力以赴的盲勇。

“尼玛,你要把我也给活劈了吗!”

沈风差点气死,恨不得一脚就把陈大龙踹飞出去。

“让我来吧。”陈庆之走上来,余年枪的枪尖,顺着沈风和金索的空隙挤进去,然后陈庆之猛然发力,把余年枪斜斜的往上面抽起,想要把金索拉切掉。

唧!

一声难听的刺耳声响起,余年枪过后,金索依旧不动如山,贴在沈风身上如同狗皮膏一般,怎么也落不下来。

“怎么可能?!”陈庆之眼神一愣,呆呆的看了看余年枪,又看了看沈风身上的金索。

李德书眯起一双斗鸡眼道,“五行之中,火克金,依我看,要不用火烧一遍!?”

“我烧你大爷!”

不提还好,一起马上就来火,沈风对着李德书一顿海骂,最后大喊出声,也不敢吴达有没有听到,“死胖子,你把自己洗干净了,等我解开了绳子,我就把你烤了来吃!”

咻!

就在沈风话语刚落,就在这时,突然一声破空声传来,躺在地上的穿山老祖连惨叫都没来得叫出来,就被一根手臂长的尖刺给射中了脑袋,整个人活活的被钉死在地上!

“我靠,快跑!护驾,护驾!”

沈风怪叫一声,从地上蹦跳起来,双脚不能跨步,他直接就一跳一跳的往前逃命而去,如同僵尸!

而那帮刚刚在沈风身边的圣道门众人,比沈风不知早了多少倍的时间,早就消失在原地了。

空荡荡的街道上,剩下陈庆之一人,呃,还有刚刚那个被钉死的穿山老祖,空落落的晾在那里。

陈庆之从众人逃跑的超快动作中反应过来,呐呐的说了句,“高手!”

第三百五十四章 擒蜂(第四更)

“哦,能得到第一天将的叫的一声高手,我是不是该要感到荣幸呢?”

陈庆之话语刚刚落下,一个瘦小的人影从天空之中落了下来,不偏不倚,刚刚好是落到了地上穿山老祖的那句尸体的身上。

只听嘎啦一声,那个人站落下来,竟然用力一踩,直接把穿山老祖的脑袋给踩了个粉碎,爆了一地白的红的脑浆。

“这个废物,竟然被一群强盗吓的崩溃,想我一带杀手小蜜蜂竟然跟他共事,真是丢人丢大了!”

接着街道上的火光,那个人影终于露出了面目。

看清楚了,才发现那个根本不是一个人,只见他身上有着六只细小的手,圆头,猪腰子脸,一双眼睛很大,有重影,层层叠叠,起码超过十重的重影在其中。他的腹部一圈黄一圈黑,一直延伸到胸部的位置,才套着一件刚刚好吧胸部遮挡着的黄色的小衬衣,留着一个大光头,但是却有两根硬硬的毛发竖立在两边,要是再长一点就如同冲天辫威武了,但是可惜,那两根毛发却是短短的一个巴掌都没有的短小,一不注意都让人觉察不到。

妖族!

陈庆之看清楚了对面的存在,不禁神色微微变化道,“原来是你,小蜜蜂,上古恶名昭彰的杀手,想不到你竟然还活下来了,没在封仙大战之中灭亡。”

“我靠,你丫的,你们圣子周文刚刚被我拒绝了做他的傀儡皇帝,居然马上就派你这个二毛来杀我吗,真是混账,还说不会为难我呢,我算是明白了,杀了一了百了,也算得上是不为难了是吗?”

沈风躲在一座房子后面,远远的看清楚了那个自称小蜜蜂的杀手,眼见对方竟然是一个妖怪的模样,不禁马上联想到周文的身上,忍不住跳出来骂了一句,又跳了回去躲着。

他现在仍然被金云的金索捆绑住,可比平常人都要弱小,一不小心的话,可能真的马上就要完蛋了。

“妖族?可笑,我乃是仙界先锋一族的仙蜂,你一阶后世凡人,又岂会知晓,居然敢把我看做那些低等的妖族,实在该死!”

小蜜蜂说着,一个手微微一甩,一跟和刚刚钉死穿山老祖的针刺再度飞出,对着沈风躲藏的屋子直射而去,想要直接穿透屋子,把沈风给轰杀掉。

叮!

陈庆之余年枪一挥,看都不用看,当空就把小蜜蜂的针刺给打了下来。

“小蜜蜂,在本将面前,你也想恣意胡为吗?”

“哼,我倒要领教一下第一天将的实力,看看五千年后的你,到底还有没有资格,担当这个荣称,但是我听说,你在天京被翻天大神用镇天印给打得趴下,如同丧家之犬遁逃而走,到底有没有这回事?”

小蜜蜂冷嘲一声,身上六只手一番,每只手上面,都抓出来一根针刺,当作长剑一般被挥舞起来,呼呼生风,威风凛凛。

“找死!”

陈庆之眼中杀意一闪,身体爆进,举枪对着小蜜蜂就刺杀过去。

“哼,说道痛处了吗?”小蜜蜂挥动手中的两根针刺一挡,剩下的四根刷一下刺出,攻防有度,一瞬间竟然跟陈庆之斗得旗鼓相当,不分上下。

剧烈的元气波动,早就已经惊动了虎头城里面的高手,沈风的夫人们,除了实力不算强横的周齐,其余冰珑,秦师颜,还有慕容清懿,都来到了这边,在陈庆之与小蜜蜂打斗的时候,找到了沈风。

连遗尘子也赶过来了,飘在高空的位置,俯视着地上的战斗。

“怎么回事?”

冰珑看见沈风凄凉模样,身上顿是爆发出一股冰冷的杀气,吓得四周的圣道门门徒一阵发抖,马上一五一十的把事情都交代了一遍。

冰珑听完,一手搭在金索上,探了一探就道,“去把孙齐云那头猴子叫过来。”

沈风惊讶道,“对哦,我怎么忘记了他,孙齐云可是金云的徒弟,当年围攻天京的时候,就是用这些金毛救命的来着,他要是还没办法,就真的没人有办法了。”

再说那个孙齐云,被风随意带到了虎头城之后,风随意叫他好好呆着别乱跑,然后自己倒是不知道乱跑到哪里去了,孙齐云好像极为敬畏风随意,竟然真的就不敢乱跑了,一天到晚都呆在房子里。

老鼠把他带过来的时候,他一看沈风身上的金索,眼神就不禁一亮,发出两道金闪闪的光芒。

沈风看见孙齐云,马上叫道,“来,帮我解开,给你香蕉吃。”

“???????!”孙齐云一顿无语,而后试探着说,“要不你还我擎天棒?”

“还你妹,解不解,不然等下帮你关到铁笼放到城门去守门好了!”沈风一发狠,瞪了孙齐云一眼,“还有你那个该死的师父,迟早老子要让他倒大霉头!栽大跟斗!”

“看看是谁栽了大跟斗?”

孙齐云不屑哼了一下,但是还是走到沈风身边,伸出毛茸茸的猴爪子,也不见他如何动作,反正就好像随手一抽,那个众人怎么也解不开的金索,刷一下就落入了孙齐云的手中,化作了一根金色的毫毛。

孙齐云如获至宝,嘿嘿一笑就把金毛别到了自己的后脑勺,与自己的毛发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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