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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火(1-9完结+番外)-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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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是一次难忘的假期,妈放心多了。你日后也要自己多出来走走,知道吗?」
「嗯。」
「英治,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想跟我们说?」
再遥远的距离,亦拉不开他们母子连心的紧密关系。自己一直以为双亲并未察觉到自己隐藏的秘密,但也许他们早已经感觉到了些什么,却没有开口问——因为他们正等待着,英治愿意主动开口的那一天。
蓦地,他脑海中晃过了字条上那短短的「相信爸妈,我们爱你」的字样,勇气一下子全涌了上来。
「妈,我有一件事想告诉妳和爸爸……其实,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而且和他交往很久了。一直没有告诉你们,真的很抱歉。那个人的名字是『夏寰』,夏天的夏,寰宇的寰,他是……一个男人。」
这是第一步。
英治一边在内心对另一个自己承诺。
不想再徘徊不定、犹豫不决了。男人一旦下定了目标,为了达成这个目标,你必须不断、不断地向前跨步出去,拖拖拉拉改变不了什么,而原地不动的人是不可能获得自己想获得的东西。
幸福是不会无缘无故地降临到什么都不努力,只知等待的人身上。
所以无论多久,他一定要获得双亲的认可,让双亲、夏寰和自己都能对一件事深信不疑,那就是——我们彼此之间的爱会将一切的不幸阻隔在外,让幸福笼罩着我们的生活。
——这就是英治对未来抱持的乐观远景&最大的目标。
——全书完——
编注:想知道更多夏寰&欧阳英治的爱情故事吗?请见采花130《孽火》、采花235【孽火2】《幸运儿》、采花342【孽火3】《十全九美》、采花460【孽火4】《幸福,迷路中》、采花560【孽火5】《太座的花边新闻》。
恭喜我,给我印花!
怎样?这标题很欠扁吧?
既然这回又是霹雳、无敌、超级欠扁的夏寰通篇发挥他欠扁的神功,咱家就不能免俗地在标题给他欠扁一下喽!很意外地,在标上这个标题的瞬间,竟感到一种无法置信、无法自拔的「师屋骯+三声」!
为什么呢?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用高跟鞋踩在每个角色头顶上的……快感,咪一代那?(花痴妹リリ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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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哟!讨厌啦,这样子以后少了这种快?感,人家要怎么活下去~~(小丸子之美环风)
言归正传(再不这么做,我怕有人真的要烧书抗议了),一鞠躬(ペコリ):
这么高调地要求人家「恭喜」,那当然是本姑娘有喜事上门啦(以为我要发红帖的人,去旁边面壁)!就在上一本《我家那口子》上市的时候,葳子的黑皮采花宝宝,终于突破三十大关啦!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呃……不对啊,上次这个话题,葳子已经禀报过各位老爷、夫人了,怎么现在又旧话重提呢?
你得到它了!重点就是这个啦!
上次一经小的禀报,有些心急的姑娘、小姐、老爷、夫人们,就把三枚印花火速地寄到出版社,吓得俺家小编花容失色,心想——
这、这是李葳在外偷生的孩子——噢,不,是自制的印花吗?要不然书才出了一本,怎么会就把三张印花集点给集完了?好啊,这个诡计多端的可恶爬格子动物,看我不扒了她的皮、嗑光她的骨!
咚咚咚咚地,小编跑来找我理论,葳子当然是高喊:「冤枉啊,老爷夫人~~」
陷入迷宫,两个摸不着头绪的女人,只好又把那些寄来的明信片,仔细端详了下,结果发现那些心急的姑娘们非常之给他有创意的。
大家都寄错了印花,有的是同样的一张印花重复寄,还有的寄过去的是书的折口页印花。杰克,这真是太神奇!大家怎么这么古锥,熟知山不转路转的大道理咧!
但现在不是佩服的时候,老实讲,一个活动如果参加者太有创意,主办者就会倒在路边——过劳死啊!
所以,拜托大家注意一下这边喽!「就是要李葳番外篇活动」中,所指的印花是——葳子今年度所出版的「书」,像《我家那口子》、《大哥的要害》,还有下一本、下下本的书中,放在版权页「后面」的三合一番外篇活动广告页上的「印花」。并且:
⒈不能够是同一本书的印花。(所以三张《我家那口子》的印花,不及格!)
⒉活动印花不是放在折口页底下的小狗印花,所以用围着围巾的小狗印花cosplay这次的三合一活动印花也不行,千万别寄小狗印花来参加此次活动喔!
⒊追加的一句:要集满三张印花,最快也要到葳子孵出下一本书宝宝才能实现(现在就寄过来的,都是不对的印花喔!)。另外,参加活动的一定要标示清楚,不要只写「李葳收」,否则会被小编当成读者信件处理喔!
不用急,人人都有奖,不论再怎么早寄印花过来,我们还是要到十一月才会统计印花数量,统一印制小册子。(踹飞)
呼……
讲完了这些,时间也差不多了。(挥汗ing)
对于活动还有疑问的,大家不妨上网到狗屋网站写信、留言或是直接打电话到出版社,问清楚之后再寄过来。
不然可怜的小编得一直帮大家保存着印花,直到大家补寄正确版本来,那样小编就少掉很多宝贵时间,做出更脍灸人口的作品了。
最后的最后……希望大家踊跃地参加活动啊!虽然免费的东西是印得多赔得多,但其实印得少一样是赔。这时候当然是印得多一点,赔起来的「感觉」才会忒开心喽!大家就尽量让狗屋的社长大人赔得高兴、赔得快乐、赔得欲罢不能吧!
明明是【孽火6】的后记,却一个字都没提到英治,太不应该了!所以葳子就补一句:「英治,即使你成了欧吉桑,娘也不会放过你的……为什么我要做这种事?那还用问,因为——爱!」(神户美和子风)
下次见!
收拾包袱,准备潜逃海外,躲避狗屋杀手追杀的葳子启
      孽火系列7 万夫莫敌(出书版) By 李葳 
        作 者:李葳 
        出 版 社:狗屋 
        出版日期:2008。04。24 
        文案: 
        越来越有「老夫老妻」架势的欧阳英治与夏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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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偶尔会不小心释放太多闪光弹, 
        波及无辜第三者外, 
        日子可谓一帆风…… 
        糟糕,话似乎说得太早! 
        愚人节一过,怎么又有一堆麻烦事在门口排队, 
        前有代理孕母,后有某人的中年危机,吼!麦搁乱啊! 
        不幸的兄弟 
        那个男人光是双手抱胸地站在那儿,不用开口、不用眼睛瞪人,靠着「气魄」两字,浑身便会散发出一股挑衅对方,想找人干上一架的凌厉气息。 
        任谁都能判断得出来,那个男人不好惹的程度。 
        纵使他脖子上没挂着「生人勿近」的招牌,几乎每个路过的人也全都会自动地绕开路,与男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不知不觉地,竟在拥挤的机场大厅造成了小小的怪异现象——熙来攘往的人潮中,独有男人周遭半径两公尺内是空荡的小圈子。 
        因为这个「洞」太突兀,经过那里的人不可能没看到男人的存在,自然也包括正要前往机场柜台报到的夏宇。 
        他在发现男人之后,停下脚步,惊愕地睁大一双浑圆的黑眸。 
        今天是吹什么风啊?自己八成是在作梦吧?居然会在这里看到他?! 
        夏宇的嘴圈成惊讶的O形,走近男人,说:「臭老哥,你来干什么?」 
        「连打招呼的方式都没学好,学人家赶什么流行去美国读书?」唇角一撇,态度比弟弟更嚣张不知几倍的男人,挑了挑鹰扬的眉尾。 
        疑心重重地揪起眉心。「我想应该是不可能啦,不过……你不是来当臭老头的走狗,奉命来阻止我上飞机的吧?我可不会再让步喽!卖身契都签给他了,他若敢出尔反尔,我也不做乖乖牌了!」 
        咻地,男人手比口快,往夏宇的脑门上弹了一记爆栗。 
        「痛死了!你他X的冲啥小?」夏宇立刻抱着脑门、弯下腰,眼前一片金星。不是盖的,眼泪都飙出来了,在眼眶边缘打转着呢! 
        「你伟大的哥哥出现在机场,给你这个可爱的弟弟『送机』,值得你如此大惊小怪吗?我、做老头的『走狗』?你打算梦游到外国去吗?这一记『爱的爆脑』,是叫你快点清醒!」 
        摸着肯定已红肿起来的痛处,夏宇抬起头,嗯心地咋舌道:「『送机』?你说真的吗?这比你做老头的走狗,更让我觉得恐怖耶!」 
        「你那是什么麻雀鸟胆?我来送机有啥好怕的?呿!」 
        「怎么不恐怖?平常懒得连猪都没得比的家伙,忽然这么勤快地、七早八早地离开温暖的被窝,开上一个小时的车到机场,不为别的,就为了看我的飞机起飞,光想就觉得可怕啊!你做出这么违反常理的诡异举动,绝对是受到灭世大魔王降临人世的影响,一定有什么天大的衰事要发生了!」 
        嘀咕着,夏宇半假半真地取笑着兄长的「反常」行为,以掩饰心中在吃惊之外,还有些许、一丁点、微小的喜悦。 
        虽然从小到大,他一直以「反抗」、「不从」的态度与兄长互别苗头,在兄长庞大的「黑势力」底下奋力茁壮……成效如何先搁在一边不谈,不过在夏宇心里仍有渴望兄长施以关爱眼神的一面……但撕烂了夏宇的嘴,他也不会公开承认这一点。 
        「这点路,哪用得着一小时?二十分钟就够了!」男人不屑地一哼。 
        「喂、喂!高速公路的速限是一百二,二十分钟就从台北到桃园,你时速是开多少啊?该不会又操爆了条子的测速器吧?你这个专门浪费公帑的危险人物,怎么还没有人把你捉去关?」 
        挥挥手,彷佛不足挂齿般地,男人说:「这你可就错了。没有你大哥我的帮忙,那些家伙还不知道自己买的是连这点速度都测不出来的烂机器呢!这样下次他们才会学聪明,买更好的。反过来说,我这么做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安全。倒是你,什么时候变成了条子的人,帮他们说起话来了?不要忘记,穿制服的家伙是敌人,用不着跟他们客气。」 
        夏宇觉得用「天敌」这两个字,比敌人要更适合。毕竟他与老哥两人,和条子没有结过梁子,有的只是天生的敌对关系。 
        打自出生,他们的父亲已是南部呼风唤雨的角头老大,专门靠摆平「纠纷」维生。他凭的不是什么冠冕堂皇的法律道德、人性本善之说,或像政客能靠一张嘴服众。他在心中自有的一把「是非正义」之尺的判断下,全凭自己与手下兄弟拳头的硬度来扭转乾坤。 
        麻烦就麻烦在,父亲的「正义」与法律上的「正义」不见得能同调。 


        即使是违法的手段,只要能守住自己的正义,父亲是毫不在乎的。条子则恰巧相反,一切依法行事,不管有什么理由,犯了法的家伙就是捉进监牢里再说。虽然不一定永远处于对立(两边在碰上「利益一致」=对彼此都有好处的情况下,不无连手的可能性),但多半的情况就和青蛙与蛇的并系没两样,没必要绝不想和对方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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