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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洁文集-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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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他抢先在布告栏里张贴了一个声明,说是校方不准备迁往内地,对此他表示坚决反,对,并像欧洲那些大学的学生一样,在声明上写上了自己的学号。

  到底是隔墙之耳,胡秉宸难免听错,事实是校方决定迁校。校方对此未置一词,胡秉宸倒给自己制造了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回避错对问题一走了之;或承认自己听错,跟着学校迁往内地,继续完成余下的学业。

  其时,他还有半年即可毕业。

  考虑再三,他决定当兵。倒不一定是面子问题,当时东北、华北、华东已经沦陷,很快也要打进国都南京,中国如果再不奋起抗战,很快就要亡国。他的工业救国梦也不可能实现,不打走日本人什么也说不上。

  所有正直青年都不再观望,却没有当兵救国的概念,一说打仗,就好像是农民抓壮丁,根本不是他们的事。特别在大学这种比较保守的学校,学生们大多出身于富裕家庭,和国外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参加抗日的出路不外两条,或参加蒋介石的军队,或参加共产党的军队。胡秉宸选择了共产党。

  当胡秉宸在学校里宣布投笔从戎的消息时,就像他那张揭露校方不想迁往内地的布告,再次震动了全校。

  因为没有一个学生不珍惜大学的学位。他们在这个大学得到的学分,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一律承认,毕业后再到麻省理工学院读八个月,就能拿到博士学位。毕业后的经济效益也很诱人,其他大学毕业生每月工资只有四十元,大学的毕业生每月可以拿六十元,并且没有失业一说。

  父亲是个喜怒不形诸颜色的人,既然他不告诉父亲到哪里去,父亲也就没问,不过猜想他是要到延安去。沦陷时期,父亲通过银行的老人转过一封信给他,告诉他日本人抓共产党抓得很厉害,让他千万别回来。据他所知,日本人还多次让他那个留学日本的公子哥儿父亲出面参政,父亲却坚决不肯出山。

  一别经年,后来他都不知道父亲于哪年去世。

  11

  他也想起大学三年级那个寒假的晚上,难得与父亲同时坐在起居室里。也许是起居室的暖意,让那个冬日的夜晚显得很有家居的温馨,父亲突然让他到书房拿来纸笔。一向和儿子们很少交谈的父亲,这个举动让胡秉宸有点受宠若惊。不过他也像父亲一样,不大形之于色。

  父亲跷着裤线笔直的二郎腿,脚上着了双优质英国皮鞋,身上自然也是一袭来自英国的吸烟袍。几乎是沉着脸,在手边那张线条简约的明代小茶几上,按照自己独创的一套方式,推算起胡秉宸的生辰八字。

  那时父亲只从英国购进服饰,三十年代中国上层人物的服饰,还是英国人的一统天下;意大利服饰还要等上五十年,才能在世界上称雄称霸。

  对于时尚,胡秉宸有一种自学成才的天赋,这有一点像女人。比如父亲从没带胡秉宸去过网球俱乐部,他的网球技艺却是打遍全校无敌手。当然也不能说胡秉宸在衣着方面的品位、苛求与父亲毫无关联,包括他爱女人也被无数女人所爱的这一点。

  哪怕在用水极其困难、无法洗濯的情况下,哪怕与一个兴趣不大、完全谈不上恋爱,只是调调情的女人相会,胡秉宸至少也要保持一个雪白的袖口、领口,以及认真刮过的面颊。

  可想而知胡秉宸对“情调”的敏感,参加革命后,他更是失去了这方面的实践机会,想起来就让他觉得白白糟蹋了自小就耳濡目染种下的慧根。后来胡秉宸正是从吴为竖起的衬衣领子上,引发出对自己那遥远的、卓尔不群的魅力的怀念。

  他暗暗瞟着吴为竖起在细长脖颈后面的衬衣领子,似乎无意地说:“我最好中年华已经逝去……在最忙碌的年月,只能很随便地穿着军衣。但即便是一件军衣,穿着都很潇洒……三十多岁,每天自己开个吉普车,进进出出。”他忽然停下,含意不明地笑笑,“……却和白帆几乎没有关系,我一辈子都没和她挽过手,一辈子都没有认真过……”说到这里,他又停下笑了一笑,眼神很邈远的,“……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喜欢我……至少没有人敢喜欢我,我看上去有些可怕。刚解放的时候,我在肃反办公室当着一个处长……哦,想起来了,有个演电影的,同男人搞关系被人抓住了,送到我这里来,由我处理。过几天她忽然浓妆艳抹地到我的另一个办公室来,同我说上海话:‘阿拉还是满喜欢依格。’真滑稽……”却略过了他当时是怎样垂着眼睑,默认了那个他认为很漂亮又很淫荡的女演员的表白,然后换了话题,“……我喜欢你那件软缎衬衣、那条裙子,还有最重要的,那种知道自己是漂亮的神气。”

  直到和胡秉宸离婚后,吴为还保存着一张胡秉宸大学时代的照片。那是一张全系学生的合影,几十人中,惟有胡秉宸一人将大衣领子竖了起来,礼帽低低地斜压在眉骨之上,使眉眼鼻子若隐若现于帽子阴影下,只突出坚毅的下巴和性感的嘴。那张嘴,与多年后美国当红影星保罗·纽曼(PulNewman)的嘴,无论形状还是内容,都无比类同。而其他同学虽也西其服革其履,不过怎么看都还是戴瓜皮帽的小地主。惟恐不展地把大衣领子抚了又抚,帽子端了又端,前帽檐后翘,露出呆呆的脑门儿,惟恐他日、他人认不出照片上的自己。

  试想,一顶西式礼帽这样戴,还能戴出什么兴致来了一九四九年以后,随着胡秉宸的擢升,方方面面条件具备之后,公余之暇竟也带着猎枪到郊外去打打猎,虽然从未猎到过什么。待他有了宽敞的住房之后,也开辟了英国家庭必有的一间书房,并且在院子里种了花,虽然那些花从来开不好,或是越开越残。

  总而言之,一旦有了条件,胡秉宸就会“从头收拾旧山河”。而他周围那些并不了解英国的延安们,以为(包括白帆)这不过是一种习惯,一个私人爱好。

  虽然胡秉宸多次对吴为表白“我不太喜欢英国人,因为他们傲慢,一副帝国主义派头,不论《简爱》或是《蝴蝶梦》中的男主角,我都厌恶。都是游手好闲,一辈子不工作,靠财富过着奢侈的生活,好像没钱的姑娘非爱他不可的一副贵族阶级派头,而那些女人又都是可怜巴巴的样子”,却又忍不住提醒吴为:记住,我是一个忠心的顽固派一英国式的顽固分子。

  其实,胡秉宸打心眼儿里赞赏英国人的是:实事求是;勇敢作为一个伟大的民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表现;承认现实,虽然不像法国人那样富有浪漫气质,但从不会吊儿郎当。

  当然这里说的不是一个具体的英国人,而是一般概念上的英国人,是马,而不是白马。

  胡秉宸对英国的酷爱,也可能和他从高小到初中整整六年都在英国教会学校读书有关。六年不是一个很短的时间,总有一些影响,不管好的还是不好的。

  胡秉宸从他的英国教师那里究竟受到了哪些影响?

  至少是英文,所以他的中文写得很坏。也许还有踢足球和认真的态度,以及那时常说的epolta…manehip(运动员风格),虽然现在的英国运动员也一样地粗野和踢人了。

  可能还有鲁迅先生提到过的“费厄泼赖”,即公正、合理那一类名词,以及那一类名词的含意。

  胡秉宸可能有很多缺陷,但不逃避危险和困难的行事态度,可能就是从这一类名词来的。

  他不时对英国突发的恶意,其实没有多少道理。追究起来,不过是因为他的英国教师曾经使他不快。

  教过他的英国教师很多,他大多记不得了,只记得一个由于他的迟到,经常打他手板的英国校长。

  后来读到英国小说,特别看到书中那些打学生板子的教师、校长时,他自然就会想起那些冷漠而又非常严格的英国教师和校长,他们在打他手板的时候,丝毫不讲价钱,而且从来不会忘记;学校里甚至专门备有一间供教师打手板用的房间。

  还有一位一条胳膊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只剩下一条胳膊的Mr.Smith。他和胡秉宸那一班学生相处的时间较长,常常带学生去野营。有一次到西山,班里仅带了几只水壶,又没有杯子,喝水时大家只好轮流对着壶嘴喝。至归程时饮水已经很少,胡秉宸渴了但他又很挑剔,嫌那样喝水很不卫生,便先从水壶中倒出一些冲洗壶嘴,被Mr。Smith大批一顿。不过他可能没有理解,考究的英国人还有相当务实的一面。

  因此他对英国的恶意,难免装腔作势,并兼有鼠肚鸡肠的报复之嫌。

  可是一不留神,又会流露出对英国人的万般倾慕。他曾在给吴为的一封情书中连篇累牍地说道:我昨天搞到一套《战争与回忆》,是《战争风云》的续篇,如果你手头也有这套书,请读一下第四册,1521页——帕米拉已同一个英国空军中将邓肯订了婚,邓肯在一次冒险飞行后受了重伤(一个典型的英国人从来不拒绝这类冒险),这时候帕米拉决定解除婚约同帕格结婚。帕米拉在描写与邓肯相处的最后一个晚上是怎样说的呢?她说,事实上就是我们一起待在斯通福(邓肯的宅邸,他在那里养病)的最后一天晚上,他当然心情抑郁,不过像一贯那样,始终和蔼可亲,可怜的好人儿。这就是英国人的绅士风度。

  他又接着写到:

  我在读《战争风云》的时候就老在注意帕米拉和维克多·亨利的结局,好像这会象征我们的,什么。在经过复杂的局面和重重困难之后,他们终于结婚了。婚后他们在华盛顿第一次出场的情况,我也抄一些给你。

  “现在哪儿去呢?”他问,“到你们大使馆里去参加那个,会吗?”“如果你有空的话,亲爱的。如果你高兴去的话。”

  “……大使馆里开的是什么会?”“哦,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招待会。参加的有我们记者团里的,英国采购委员会里的,还有其他这一类人。”

  “可是,为什么举行这个会?”

  “老实告诉你吧,这样我就可以把你炫耀一番,”她向他斜瞟了一眼,“好吗?我的朋友多数都去。哈利法克斯夫人很想见你。”“好吧。”维克多·亨利这次来,显然是为了在会上让人们看一看。帕米拉手搭着他的胳膊,在大使馆花园里走来走去,把他介绍给大伙儿。到会的人寥寥无几,他们招呼他的都尽量装出英国人那种冷淡的神气,故意不去盯着他看,也不去向他问话,但是他仍旧觉出所有的目光都在打量他。三十年前,罗达(离婚的前妻)也曾把他这个海军学院橄榄球后卫拖去赴她斯威特布赖尔同班生的午餐会。有些情景并没有多大改变。帕米拉穿着一件印花上衣,戴了一顶车轮帽,看上去十分动人……

  在驱车回公寓的途中,帕米拉说:“哈利法克斯夫人说你简直是一头羔羊。”

  “这是一句好评语吗?”

  “这是授给骑士的爵位。”

  回到彼得斯的公寓里,帕格洗了一个淋浴,后来闻到了从卧室敞开的门外飘进来烤肉的香味。

  他穿了一条宽大的灰色旧运动裤,感到很满意,然后再穿上白色开领衬衫和褐红色套衫,趿着鹿皮鞋。这是和平日子里他下班后习惯的打捞。他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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