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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文集-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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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是传家之宝吗?”李婶子也失去了主意,站起身来,在房里走来走去,一个劲的在怀里搓着手。然后,她忽然停在韵奴的面前。“韵奴,我能看看那水晶镯吗?”

    “好的。”韵奴取来红拜匣,开了锁,拿出那蓝缎子的小荷包,再郑重的托出了那个镯子。李婶子小心的接了过来,细细的审视着。那镯子透明晶莹,流光四射。奇的是那雕工,双凤的羽毛,纤细处仅有一发之细,而凤尾的花纹,凤头的精细,使人叹为观止!李婶子抽了一口气,活了半辈子,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这种稀世奇珍!她不自禁的赞美着说:

    “啊呀,真是个好东西呢!”

    “我妈临死也说,说它是件宝贝。”

    “快收起来吧,我拿在手里都怪担心的,只怕把它碰坏了。”李婶子看着韵奴收好了镯子,沉吟片刻,她又说:“我又有一个办法了。”“是什么?”“知道镇上那家‘有利’当铺吗?”

    “是的。”韵奴有些儿羞涩,到这镇上不过四个多月,那家当铺她倒去过好几次了。

    “那家当铺的掌柜都挺识货的,你何不拿这个水晶镯去当一笔钱呢?你看,韵奴,当当和卖断不同,只要你在死当以前,能筹到款子来赎回,东西就还是你的。我为你盘算啊,你最好是用水晶镯当一笔钱,马上动身去×城找你舅舅,找到你舅舅之后,你反正得回来安葬你母亲,那时再把水晶镯赎回。你看,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又保有了水晶镯,又投奔了你舅舅。”韵奴深思片刻。“好是好,只是……如果我舅舅不肯来呢?”

    “你妈既然肯远迢迢的去投奔他,一定有相当把握,我想他总不会不认你这个穷亲戚的。再有,你不妨问问他,或者他能知道这水晶镯的来历呢!如果真是你家传家之宝,他也不会让它流落在外边的。”

    韵奴咬着嘴唇,左思右想,似乎是除了李婶子这个办法之外,再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了。回忆母亲临终时,拿着这镯子郑重交付给她,好像这镯子有什么古怪似的,是不是母亲也想要她靠这镯子去×城呢?不,不,母亲分明交代过要好好保存它。但是,现在什么都顾不得了。当务之急,是她必须要找个栖身之地!咬咬牙,她扬了一下头:

    “好吧!李婶子,我今儿下午就去有利当铺试试看!希望他们能给我当个好价钱!”

    就这样,这天午后,韵奴终于怀着那个锦缎荷包,走进了有利当铺的大门。当铺的一切,对韵奴来说,并不陌生,从家乡一路出来,她们已经进过无数次当铺了。当铺的布置总是相同的,大门口的珠串帘子,门里那暗沉沉的光线,那高高的柜台,和那躲在柜台后的掌柜,以及那小小的当当口。虽然对这些已不陌生,韵奴仍然抑制不住走进当铺门的那种局促、不安,和羞涩的感觉。想当初在家乡的时候,韵奴也是名门闺秀,父亲在京城里还作过官,只是时运不济,因事辞了官还乡之后,靠家里的千顷良田,也还生活得十分舒适,韵奴一样是丫头老妈子侍候着的千金小姐,那时,她是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孤苦伶仃的流落异乡,瑟瑟缩缩的走进当铺来当当!唉,假苦家乡不接二连三的先闹旱灾,再闹水灾,接着又闹瘟疫……假若父亲不那么好心的散财济贫,或者父亲不死……假若那些穷凶极恶的亲族们不欺侮她们寡母孤女,或者她有个兄弟可以承继宗祧……假若……唉,如果没有这些假若,她又怎会和母亲离乡背井,去投靠亲戚?母亲又怎会客死异乡?她又怎会孤苦无依呢?

    韵奴站在那柜台前面,心里就在七上八下的想着心事。那掌柜的隔着当当口向外望,依稀认得韵奴那张怯怯的、羞涩的面庞。当铺掌柜都是见多识广的人,只一看韵奴的举止装束,他就知道她是那种没落的豪门之女。

    “要当当吗?”他温和的问。

    “是的,请看看货。”韵奴小心翼翼的递上了那锦缎荷包。“请小心点,别碰坏了。”掌柜的取出了那枚水晶镯,对着亮光,他细细的审视着,然后,他似乎吃了一惊,抬起头来,他满面惊疑的望着韵奴,深深的盯了韵奴好几眼,那眼光怪异,而又充满了不信任似的神情,半晌,才站起身子,有些紧张的说:“姑娘,你请那边坐坐,喝杯热茶,我要把你这镯子请进去,和咱们家老板研究研究,这不是件寻常物品,你知道。”

    果然这是件宝贝了。韵奴点了点头,跟着掌柜的走到另一个小房间里,在一张紫檀木的椅子中坐下了。掌柜拿着那水晶镯走进了里间,大概和老板以及朝奉等研究去了。韵奴在那儿不安的等待着。心里七上八下的想着这水晶镯的价值。片刻,有个小徒弟送上了一杯热腾腾的上好绿茶,又片刻,另一个小徒弟又送上了一个烤手的烘炉,只是不见那掌柜的出来。韵奴啜了一口茶,抱着烘炉在那儿正襟危坐,她没有料到他们要对那水晶镯研究这么久的时间。她看到那倒茶的小徒弟钻出门帘走到大街上去了,她看到一只老黄猫在柜台下打呼噜……她的热茶变冷了。

    那掌柜终于走了出来,他手中却没有那镯子。

    “姑娘,你再坐坐,”掌柜的微笑着说,眼底的神情却是莫测高深的。“我们朝奉还在研究你那镯子呢!姑娘,你以前来过的吧?”“是的。”韵奴的不安加深了。或者,她不该拿那镯子来当当的,或者,那是一件根本无法估价的宝贝。

    “姑娘想要把那镯子当多少银子呢?”

    “您看能当多少呢?”韵奴腼腆的说:“当然希望能多当点儿,我只当个一年半载,好歹是要赎回去的。”

    “哦?”掌柜的应了一声,眼光落在她的身上,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她。不知怎的,那眼底竟有抹惋惜与忐忑。“这镯子,想必是……想必是……你们家传的吧!”

    “是家传的,所以要赎回去的。”

    “哦,是的,姑娘。”那掌柜的继续打量她,看得韵奴更加不安了。“只是,姑娘有没听说过,当当容易,赎当难哪!”

    原来他怕我不来赎吗?韵奴把烘炉抱紧了一些,挺了挺背脊。“我一定会来赎的,我只是缺盘缠。”

    “姑娘要离开这儿吗?”

    “是的,我要去×城找我舅舅。”韵奴说着,开始感到一些儿不耐烦了,她是来当当的,不是来聊天的。当一个镯子有这么多噜苏吗?正在沉吟着,门帘儿一响,刚刚出去的那小徒弟同着好几个高高大大的汉子走进来了。那掌柜的立即抛开了她,向他们迎了过去,一面对她说:

    “姑娘再坐一下就好了。”

    掌柜的迎着那几个汉子,一起走到里面去了,显然,这几个人不是来当当的,而是老板的朋友。韵奴继续坐在那儿,百无聊赖的拨弄着小手炉。那小徒弟又出来了,给韵奴斟上了一杯热茶,就呆呆的站在韵奴旁边看着她,不再离开了。韵奴心头忽然一阵悚然,一种莫名其妙的惶惑和恐惧笼罩了她,她这时才模糊的感到,自从她递上了那个水晶镯以后,所有的发展都那样不寻常。她茫然四顾,那暗沉沉的房间,那高高的柜台,那在寒风里飘荡的珠串门帘,以及那直挺挺站在那儿,对她瞪着眼睛的小徒弟……她的恐惧更深更切了,一股寒意从她的心坎上直往上冒,她猛的站起了身子,对那小徒弟说:“告诉你们掌柜的,把那镯子还给我,我不当了!”

    小徒弟还没来得及说话,那掌柜的已大踏步的跨了出来,在那掌柜身后,是那几个彪形大汉,和当铺的老板及朝奉,他们一直走向韵奴,就那样一站,韵奴已经发现自己被包围在一层密密的肉屏风里了。四面都是横眉竖目、不怀好意的脸孔。韵奴惊惶的望着这些人,浑身抖索着,结结巴巴的说:

    “你……你……你们……要做什么?”

    一个大汉向前跨了一步,一只粗大的手骤然间擒住了韵奴的手腕,像老鹰捉小鸡般把她抓得牢牢的,另一个大汉取出了一捆粗壮的绳索。“你——你们——怎么——怎么——”韵奴吓得魂飞魄散,脸色倏然间变得惨白了。“你……你们是……是要镯子还是……还是要人?”“都要!”一个大汉说,把她的手反剪到身后,开始拿绳子把她密密麻麻的捆了起来。

    “请——请你们放了我,镯子——镯子——镯子给你们吧。”韵奴颤抖着,泪水夺眶而出,再也想不到当这镯子竟惹起杀身之祸!她仰起脸儿,祈求的看着那个掌柜:“掌柜的,你——你行行好,求求你,求求你!”泪珠沿着她苍白的面颊滚落,她小小的身子在那几个大汉的拨弄下无助的打着旋转,绳子把她绑了个结实,她看起来像个孤独无助的小可怜儿。

    “嗳,姑娘,”那掌柜的似乎有些不忍,咳了一声,他对韵奴说:“这是你的不该呀,我可没有办法救你,我们也是奉了命令,公事公办,谁让你还把镯子拿出来当当呢?我们每家当铺都有这镯子的图样呀!”

    “那镯子——那镯子——那镯子到底有什么不好?”韵奴挣扎着,抖索着,泪眼婆娑的问。

    “别问了,跟我们走吧!还在这儿装模作样!”一个大汉拉住她身上的绳子:“倒看不出这样标标致致的小姑娘会作贼!”“作贼?”韵奴陡的一惊,这时才看出这几个彪形大汉原来是县府里的捕役,她的牙齿打起战来,眼睛瞪得好大好大,“天哪!我什么时候做过贼?”

    “还说没做过贼呢!你有话,去县太爷那儿说吧!”大汉扯着她向门外拖去。当铺门口,早已聚集了一大群看热闹的人,对韵奴指指戳戳议论纷纭,韵奴又羞又愧,又惊又气,又恼又痛,又悲又愤,真恨不得立刻死掉了好。哭泣着,她一边被拖着走,一边挣扎着说:

    “我到底偷了什么东西哪?”

    “别的东西还弄不清楚,那水晶镯子可是确确实实从西边周家偷走的!人家几个月前就报了官的!早就画了图在各地察访了,至于你还偷了些什么,就要你自己去堂上说了!”

    “水晶镯!水晶镯!”韵奴惊呼,举首向天,她泪雾迷蒙。“天哪,那要命的水晶镯!妈呀,你给我这水晶镯,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三

    县太爷程正升了堂,高高的坐在台上的椅子中,他望着跪在下面的韵奴。韵奴是昨天被捕的,在女牢里押了一夜,早已哭得双目红肿,鬓发篷松。但是,尽管那样脂粉不施,尽管那样发乱钗斜,她仍然充满了一股灵秀之气。那坦白的双眸,那正直的面容,丝毫不带一点儿妖魔邪气。程正是个清官,他一向以脑筋清楚,剖事明白而著称。看着韵奴,他真不敢相信她是个贼,他素来相信面相之说,如果面前跪的这个小姑娘真是贼,他的面相也就看左了。

    可是,这件案子可真让人棘手。西边周家是全县的首富,老太爷已过世,公子名叫周仲濂,年纪虽轻,却能诗善文,有“才子”之称。只因为老太爷当初多年仕□,对于名利早已淡泊,所以遗言不愿儿子做官,所以这周仲濂从未参加过科举。只在家里管理佃户,从事农耕,并奉养老母。程正出任这儿的县官已经多年,看着周仲濂长大,喜欢他的满腹诗书,竟成忘年之交。这周家遇盗是在四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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