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神魔列国志-第19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目光随便一掠而过,这是人之常情,无伤大雅,即使是我阴刚子,也不能免俗……如果你作出有意识的注目而视,万一被夜游神看到,那么,你就倒霉了。”
  “怎样倒霉?”
  “革职查办之外,你的视线立即失效。永远变成了膏盲瞎…”
  “你不要说下去,我连正眼也不去看她就是了。”
  “还有,你不准对她讲话不三不四,轻薄浮滑,迹近调笑……”
  “知道,知道,态度稳重严正。”
  “你对于来路不明的四方野鬼,飘荡孤魂,切勿与之搭讪,即使她们前来周旋,讨好奉承,也不准随便接交……”
  “怎么,轧几个鬼友也不可以吗?”
  “与正派的鬼友来往,交流阴阳文化,是准许的…,可是,大多数幽冥人物,鬼计多端,包藏祸心,偶一不慎,就会上他们的鬼当,受到损害……所以必须万分小心。”
  “还有,你执行任务,公事公办,切忌违法徇情,以免陨越……不过,你办事千祈不要过份严刻,形同酷吏,必要时,你在不妨碍职责的情况下,权衡轻重,随方作圆,稍为通融,得饶鬼处主饶鬼,对你无损,于鬼有益,何乐而不为?如果你一本正经,像煞有介事,固执呆板,认直不转弯,那也是行不通的……”
  “为什么行不通?”
  办事严正,人畏且敬;办事严刻,人惧且恨。鬼和人一样,不欢迎过份严刻的鬼,尤其是半人半鬼的活阴差,要格外注意这—点,对人说人话,对鬼讲鬼话,不卑不亢,处理公事,宽严兼施,丝毫不得软硬失调,轻重倒置,否则,鬼阴损你,神严罚。你弄得不讨巧,使你自己遭遇灾祸,遗害子孙,而且还要骂你自讨苦吃。”
  “这一点我明白,所谓见风驶船,随机应变,施用八面玲珑的手段。”
  “见风驶船,看眼色行事,那是被动的,但有时你也要争取主动,逆水行舟,表现你的才干,至于随机应变,面面周到,听起来非常顺耳,好虽好,但做起来却有缺点……”
  “什么缺点?”
  “有许多事情不可能做到八面玲珑,只有细磨细琢的艺术品才能做得如此。除非你处处迁就人和鬼,你想要面面周到,偏偏弄巧成拙,因人鬼之事最为复杂,你依顺了人心,一定会违反了鬼意,你讨好了鬼,必然会得罪了人,如果你博取鬼与人双方的欢心,就会损害你所经办的事情,到了那时,神就会出场,向你责难。”
  “那么,我该怎么做呢?”
  “以理论事,不失其正,以事理制人,正义治鬼,人鬼就会拜服,不敢妄动……这就是做活阴差的宗旨。”
  “是,是,阴阳子,可是你再三以人与鬼相提并论,是否活阴差的责任,除了和死鬼打交道之外,还要再和活人打交道呢?”
  “问得好!假如只做死鬼的事,幽冥地府多的是鬼阴差,怎会再要你活人去做活阴差?
  因鬼阴差不能调查活人的事,各部门阴官就要聘请阳间的活人来做活阴差,替他们办理有关阴阳双方的事务。”
  “我不懂,为什么鬼阴差不能调查活人的事?”
  “除了行尸走肉之外,人人都有阳气护身,头上发出或多或少的毫光护顶,越是正派的人,浑身阳气越是充沛。头上毫光也越是旺盛,这种阳气和毫光,肉眼虽不能看到,但鬼魂却望而生畏,不敢正视。还有鬼魂白日潜伏地下黑夜群出活动,即使在黑夜,他们的活动范围也有限制……譬如:一般人家,有的前门后户都有门神守护,有的豢养着恶狗猛犬,四周巡防,而鬼魂要想入室登堂,非常困难。因此,鬼国阴官为了便利执行有关阳间的案件时,就作借重活阴差不可。”
  “门神护宅阻鬼,但恶狗猛犬对于鬼魂能起什么作用呢?”
  “王行,你不知道,狗眼看人,另有一功,往往因人而异,俗谚云:狗吠非主。它对于峨冠博带之人,也能摇头摆尾,邀宠奉承,作欢迎状,若逢衣衫褴楼之辈,它立即厉声狂吠,甚至窜前咬其胫踝。它见到了野鬼游魂,就汪汪大叫,奔走追逐,吓得鬼魂退避遁逃。它见到阴差,虽不畏惧,但也不敢逼近,只得大叫示警,一犬吠影,百犬吠声,声势雄壮,于是惊动了门神或当方土地,出来阻差办公,使阴差十九无法完成任务……假使它碰到了黑无常,只要他把哭竹棒—扬,狗心大惊,立即弋尾而逃,站在远处,狺狺悲吠不休,吠声如哭。如果夜闻鬼哭,再加上狗哭这就意味着当地附近区域,或前邻后舍,必有不徉之事发生……
  所以那就是狗的作用。”
  “那么,狗见鬼魂而狺狺迎吠,难道它见了活阴差就不会汪汪大叫吗?”
  “当然它也会吠叫的……不过,活阴差有办法把它制服,而一声不响。”
  “哦,什么办法?”
  “活阴差是人做的,但披上了阴衫之后,他就生成了鬼,所以他是鬼的形式,人的实质,人中之鬼,鬼中之人,也可说是半人半鬼。他黑夜办案,必穿阴衫,先用食物喂狗,狗是畜牲,只要有东西吃,就乖乖地—声不响。犹如受贿的人助奸作弊,眼开眼闭一样,于是活阴差就乘机溜进关系人的屋子里去了……”
  “门神土地也不阻挡?”
  “活阴差人身鬼影,阳气未散,接触活人,对活人毫无损害,因此,门神土地对他不加干涉……若鬼接触了活人,此人非病即死,所以门神土地就有权阻挡。”
  “噢,原来如此…可是。我不明白,活阴差进入了关系人的家里之后,怎佯办案?”
  “活阴差先施法术将关系人引入沉眠,然后口中忠念有词,念了开锁咒,开始查阅后者放在抽屉里的文件,以及搜索犯案所用凶器的下落,或者他把关系人弄得神昏颠倒,半疯半痴痈,让后者自言自语。不知不觉地供出罪状,或者他幻现梦境,使关系人自己在梦中表演所作所为的犯罪过程,总而言之,花样很多,我也不能一一举例……活阴差取得或查到了罪案的记录和资料后,就呈报上级阴官。但那不过是活阴差的任务之一而已。”
  “其他还有什么任务?”
  “别的任务很多,如果样样都讲,我也不胜其烦…不过,我只能简略地讲一下……譬如某甲时运不济,命运乖舛,向东碰着壁,朝西撞着头,身无分文,走投无路,或某乙久为病魔所困,生计艰难,陷于绝境,感到做人乏味,于是甲乙二人都产生了厌世的念头,去寻短见,可是他们天禄未尽,命不该绝,在危急之际,活阴差早已奉命而来,及时拯救……当然另有某丙某丁,并非由于贫病交迫,却为了酒色财气等事,—时困酒贪色,失财斗气,以致神志失常,忖头错误,朝着死亡的道路走去……如果丙丁都不是该死之人,活阴差就会接到上级命令,前往点化劝阻。有时寻死的人太多,活阴差本人忙不过来,无法分身,就必须随机应变,施用阴拖阳推法术,分别催促有机缘的过路行人,把丙丁二人都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使适逢其会的救主,在无意中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此外,有的人年届耄耋,或已享得期颐遐龄,而齿牙无损,白发转乌,精神矍铄,登山如履平地,号称人瑞。于是孝子贤孙争来为他祝寿,筵开百桌,大宴亲朋,兴高采烈,欢声雷动。不料这件事惊动了活阴差,就报告上去。阴官照例查阅死簿,立即发现这寿翁早该魂归地府,那当然是阴官自己疏忽了前者大限已过,也可说他是糊涂透顶,忘记了派黑无常前往勾魂,以致无端端让此翁成为漏网之鱼,多活十有余年……阴官想到这一错误,非同小可,不禁大惊失色,但为了弥补过失,他不动声色,暗中另委亲信鬼差,当夜出动,把这寿星公的魂灵勾去……次日,地方上传出消息,某人昨天做寿。当晚无疾而终,不知此中原因者,都感到惊异,还以为此公多饮了酒,或多食了肴馔,大吃大喝,超过食量限度,以致肠胃阻塞,消化不良,引起死亡,子孙为他祝生庆寿,反速其死,怎知那也是活阴差的杰作……”
  “阴阳子,如果子孙不为此翁祝寿,他也许还能继续活下去,是吗?”
  “也许他再活二三十年大有可能。除非他隐匿于乡村僻地,离群索居,不问世事,否则他迟早要被阴官查出的。其实,那寿星公根木不知道自己已为阴官所遗忘,不然的活,他肯定是不会让子孙这样做的,”
  “被阎王遗忘的人们多下多?”
  “多不多,也很难说。事实上世间老人往往在做寿之后,不久便告死亡,虽冥冥中自有定数,但谁知不是为活阴差所算?所以,我认为得享高龄的人,若无必要,还是避寿为妙。”
  “是的,我的观点与你相同……年老之人,旧俦凋零,起居寂寞,生有何欢,死无所惧,但生死大事,好死不如恶活,若非天禄已尽,何必先向阎王作报到的预兆?有许多老年人不明此理,往往;自炫遐龄,兴趣勃勃,举行寿宴,其实,大可不必。子孙为长辈祝寿,事关孝道,未可厚非,但老人自己不妨严词推却,最多限度集合家人供应素面素斋,略为点缀,避免广请四邻八台,惊动亲戚朋友,热烈庆祝,徒耗金钱,又丧物力。如果那些寿翁之中,或许有—二个是被阎王所遗忘的人,那么,阴阳子,你说得不错,他们做生,等于送死……
  还有,阴阳子,刚才你所讲的,那阴官因—时忽略,忘记勾魂,使阳寿已满的人,应死未死,给他白白地活了多年,这种过失,依照阴曹法律,应该怎样处罚?”“阴官失职误事,是要严厉惩办的,例如:撤职,罚俸,受刑,服役,或投胎为人,夭折而亡,不过阴律虽严,也有空子叮钻…’“哦?谁敢如此大胆,竟敢走阎王的法律漏洞!”
  “王行,你听我讲下去……大限到来的人,但届时丧门尚未光顾,可能有几种原因:阴官失眼,检查死簿,不够仔细,未将那该死的人列入黑名单内;或阴官事忙,忙中有错,忘派丧门前往勾魂;或因那‘应亡人’是阴官生前的恩人,子孙亲戚,或良朋好友,所以阴官徇情,涂改死簿,以—字改为十字,或以—改二十,甚至为三十,诸如此类,甘犯法纪,企图私赠阳寿。上述情况,如被发觉,阴官立遭扣押,先查其失职之处,是否故意,抑无意造成?当然,故意罪较重,无意罪较轻;若是阴官徇情枉法,涂改死簿,私增应亡人的阳寿,那是知法犯法,罪不容赦,他就将被处极刑,可能连鬼也没得做……此外,阴曹再要查核那‘应死未死之人’在生前多活的年数内,做过了多少善事,干过若干恶事,善恶是否可以对销,功过能否相抵?假如善多于恶,按律阴官免罪,而有关的‘应死未死之人’也可免罚,阴官就凭这一条法律,钻空子,通关节。若恶多于善,阴官阳人同处应得之罪。”
  “怎么叫做应得之罪?”
  “这个……这个……我倒不曾研究过。详情无可奉告,但我可询问活阴差朋友便可知其究竟。”
  “没有关系,你不必急于去问……现在我想知道,阴曹勾魂,找错了对象,以致阳间死错了人,这种情况有否发生过?”
  “不但有,而且很多……”
  “哦?清你快些说下去,那一定是很动听的。”
  “王行,你看过聊斋志异,子不语以及阅微草堂笔记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