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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国医妃-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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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
    真是令他吃惊。在公孙良生确定了上回在永芝堂门前施展医术的女神医正是他未来的新娘子时,伏燕的下巴垮了半截,公孙良生擦着额头的汗对他再三保证此事已经调查了几遍结果无误。
    是她。
    周身药味儿。
    却不是那种病了许久病怏怏的药味儿,而是清爽怡人的仿佛透着仙气儿的神医药味儿。
    怎么看?
    这人是病痨鬼?
    不,是太健康不过了。
    气色红润的小下巴脸,如蝶儿飞闪的整齐浓密的眼睫毛,时而能突然对对方射出锋芒犹如刀子出鞘的一双秋水眸子,哪一点,是快要死了的少女?
    谣言可畏!
    可畏!
    朱隶微张下巴时,酒水顺着他的胡须流下来半截。
    念夏端着豆浆和包子走过来服侍自家小姐时,刚好看见一个酒鬼正流着口水样看着李敏的样子,惊讶时手中的盘子都抖了起来,急忙走过来,喝道:“你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吗?快闭上你的狗眼睛!我家小姐不是随便人可以看的。非礼勿视!”
    为了保护主子,念夏的音量很大,是使得站在斜对面藏在某处护驾的伏燕和公孙良生都听见了。
    在念夏的骂声中,朱隶俨然成为了非礼勿视的色——鬼。
    伏燕一只手按在了刀柄上:胡说!他家主子什么女子会没有?什么家的闺女都喜欢嫁给朱隶!像之前,要不是人家误以为朱隶死了,堪称京城美女的李莹还不是巴着他主子。
    公孙良生伸手,挡住伏燕,道:“隶爷说了,叫我们不要轻举妄动。”
    “她张口污蔑我们主子——”
    “哎呀。那也是人家两口子的事,不是我们未来国夫人的丫鬟吗?”
    打狗也得看主人。李敏未来是朱隶要明媒正娶的妻子了,李敏的丫鬟,当然是要由李敏自己来处置为当。
    伏燕这个着急:“可,可是,她不知道我们隶爷也是她未来的主子——”
    哎,说来说去,人家是不知道身边坐的酒鬼是自己的老公。
    况且,朱隶真的对自己这个未来的新娘子很满意?
    公孙良生和伏燕只知道一件事,这会儿再亲眼一瞧,确实很震惊。尚书府那位病痨鬼,什么时候变成如此健康,不止健康,而且变成了女神医?
    “念夏。”李敏开声。
    “小姐!”念夏跺脚,一定要把这个敢偷窥她家小姐美色的酒鬼赶走了!
    只见这个酒鬼,突然手指摸了把自己的大胡子,头发后面的黑眸眯了一眼,像是对于念夏上蹿下跳一心护主的行为有点兴趣和疑问。
    此刻,他是对于自己未来的新娘子存有的疑点太多了。
    “坐!”李敏对自己的丫鬟低声命令。
    虽然不知道这男子是什么身份,可是,既然可以看出其来历不凡,没有必要硬顶无意中得罪了。她李敏现在几层危机在身,忽然和一个陌生人结仇没有什么好处。何况,这男子并没有做出出格的事,最多,不就是要和她拼桌吃早饭。
    念夏接到李敏的眼神,不甘不愿地退到李敏后面,道:“小姐请用餐。”
    知道小丫鬟严守规矩死都不会坐的了,李敏只好从碟子上捏了个包子给她,自己再拿一个。
    朱隶看着她们主仆俩,念夏不用说,拿了包子不一定敢吃,李敏是拿起包子放进嘴巴里大咬一口。
    十足的饥饿相,像是被饿了多少天。
    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后,李敏是一直在补这个身子,可是,这个身子以前实在亏太多了,没法那么快补回来。
    朱隶由她的吃相,再望到她和念夏都不算丰满要比正常人偏瘦的身材,她们主仆两人身上的衣服首饰,更不用提了,简直是不堪入眼。

  ☆、【23】喜欢

如缎的头发绾成发髻,整洁而干净,只是插过发间的那支木簪子,素的,净的,连个花样都没有,像是支筷子。
    这样一身素净的打扮,不仅没有损及少女的气质半分,虽说寒碜些,可在寒碜之中,犹如一支探出深谷中的幽兰,别有一番风情。
    她是他未来的新娘?
    美而不媚,不俗,不娇气,不矫揉造作。
    怎么看怎么顺眼。
    朱隶偏着脑袋,一方面想,她这个寒碜样是不是被尚书府里头哪位欺负了的缘故,一方面,又是觉得她的这种与众不同,倒是一下子入了他的眼。
    想他自个儿,同样是一面享受着护国公府的地位身份与其荣华富贵,另一面,是常年戍守边疆,征战沙场,于是有人叫他魔鬼。瞧他这样蓬头垢面的,有时候在沙地里水粮耗尽,喝马血,吃蚂蚁,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
    嗯。
    他喜欢。
    喜欢这样不娇气的女子。
    回想他原先那位,姨妈容妃介绍的,叫做李莹的。印象十分模糊,与他见过的许许多多贵族小姐差不多的身材,宛如扶不起的柳枝,弱不禁风,一个喷嚏都能喷倒,或许男子见了是我见犹怜,可真的是于他而言不怎么感冒。
    站在李敏后面的念夏,只见这个酒鬼不但没有收敛,是一双眼珠儿都黏在了她家小姐身上,益发恼怒。李敏未出嫁,是有清闺,怎能容一个陌生人的眼珠子给玷污了去。
    感觉自己身后的小丫鬟是快忍不住了,李敏无奈,随手拿起碟子里的馒头,一扔,轻轻地砸向了那个“酒鬼”。
    朱隶伸手一抓,抓住了她抛来的馒头。动作快速敏捷犹如猴子,闪瞎了念夏的眼睛。
    念夏惊讶:这个人会武功?
    朱隶那随手一抓完全是无意识的反应,自小习武,全身宛如机械钢铁人,如今听到念夏这一声惊呼,他方才意识到,自己这位未来的新娘子应该是深居简出,外人都没有怎么见过。难怪她的小丫鬟如此惊异。
    朱隶眯了下眼,看到了自己手里头的馒头。
    她扔个馒头给他干嘛?
    “大叔,你是饿了吧?”李敏道,从容地端起碗喝一口豆浆,再吩咐小丫鬟再去买两个包子馒头。
    朱隶听了她这话,愣了愣:她以为他是因为肚子饿了所以在看她手里的包子?
    “大叔,吃,我送你的,不用你银两。”
    这时,朱隶猛然意识到她叫他什么了。
    大叔?
    他有这么老吗?
    大叔!
    “大叔?”见这个“酒鬼大叔”突然一动不动,像是被雷劈中似的,李敏疑问,“大叔你没事吧?”
    朱隶心底里狠狠骂了声“靠”,我年少英勇,被誉为美少年被你叫成了大叔,你说是不是被雷劈了。
    只要我把头发剪了,把胡子刮了,像公子如玉的璃王,太子,八皇子之类,通通都得被我比下去。
    只可惜,现在不是时候。
    忽然,接到对方斜瞪过来的一记眼神,李敏怔了怔:大叔在生气?为什么?
    因为她送给他馒头,刺伤了他的自尊心?
    同时斜对面,伏燕和公孙良生两个人一阵紧张,只见,停在箱子里的马车上金毛忽然跳了下车。
    “我说,金爷,金爷,你上哪?”伏燕公孙良生慌张地围堵主人的金毛犬。
    可刚睡醒的金毛,很快闻到了自家主子的气味,从他们两人中间的裤裆顺畅地钻过去之后,一路汪汪,直奔主子去了。
    伏燕和公孙良生一见不对劲,迅速钻进了巷子里,避免被李敏发现。
    金毛一路跑来,是跑到一半时,发现到了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自己主人竟然是和一个女子坐在了一块儿。
    这令它太惊讶了,太兴奋了。
    汪汪。
    伸着舌头的金毛,没有奔向朱隶,临时改变了方向,摇着讨好的大尾巴跑到了李敏旁边。
    端盘子的念夏,差点儿被这条突然出现的大狗吓飞了魂儿。
    老天!
    哪来的大狗,好大一只,快是她念夏的个头了。
    李敏也是顿然一惊,坐在了板凳上不敢动。
    金毛在她身子左右溜达,狗鼻子在她裙子上,手上,嗅了又嗅,嗅着感觉和自己主子朱隶一样,感觉她身上的气味很好闻,因此一只狗脑袋都要钻进她衣服里。
    朱隶见状,重重地咳了一声嗓子。
    金毛是他的爱犬,金毛喜欢她是好事情,但是再喜欢也不能越轨了。
    听到主子貌似生气了的一哼,金毛缩回了脑袋,摇摇尾巴,恋恋不舍的狗眼看了看李敏,接着,蹲坐在了主子身边不敢再随意冒犯。
    见这条壮实犹如北极熊的狗貌似与“酒鬼大叔”有关,李敏干笑一声:“大叔,是你的狗?”
    朱隶庄重地点头。
    念夏走过来,盘子往桌子上一摔,直瞪着对面的狗和人: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狗。这狗和这主子一样,满脸流氓相,整天瞧着她小姐干嘛?
    金毛斜睨李敏的丫鬟,回头,又看自己的主子:她说我们流氓耶。主子,你怎么想的?
    在金毛的狗脑袋里,主子这样亲密地和一个女子坐在一个桌子,史无前例。
    不说念夏,金毛都一样质疑主子是不是想勾搭人家姑娘。
    朱隶被金毛的眼,以及念夏的眼,好几双眼睛质疑着,只得别过脸去,拿起酒瓶子预备再灌一口酒水。
    “大叔。”
    又一声大叔,不如雷劈了他吧。朱隶皱了眉,回头,却没想会对上她一双温和的眸子。
    李敏道:“喝酒伤身。我虽然不知道大叔为何喝酒,或许是借酒消愁,然而,酒喝多了,必然对身体不好。尤其大叔的身体,在我看来,有些寒相,有些湿气内蕴。烈酒或许可以驱寒,但是,也会蕴湿。对大叔身体不利。想驱寒,有更好的法子,并不需要喝酒。”
    随之,把刚赚来的那颗银锭子放到了木桌子上:“我身上只剩这点银子了。大叔若不嫌弃,拿了去,买点薏苡仁,保点小米粥喝。”

  ☆、【24】贵妇

留下几个没吃的包子馒头,李敏带上念夏,走到对面停着的轿子上轿离开。
    念夏跟在她后面嘴里念叨着:“小姐,不就是个酒鬼,你对他这么好干嘛?”
    只是个酒鬼吗?
    李敏虽然说不清楚这男子是什么来历,但是,有一种感觉,这男子并不像表面表现的那样悠然轻松,是有麻烦的。当大夫的,又是见了病人,没法不抱有些同情的心肠。她刚说的那些话,不知他能听进去多少。
    愿意听,不愿意听都好,她只能说尽了自己的一分职业责任。
    念夏掀开轿帘,李敏坐了进去,吩咐:“到市郊转一圈,我要看看地。”
    据说,李大同在郊外有一块地,地域不止遍及平原,而且蔓延到山里,这样的好地,她要定了。李家必须连骨头都不剩吐出来偿还她们母女。
    朴素的海蓝轿子疾步离开,不知道她是急着上哪儿。
    朱隶望着她余下给他的那几个热腾腾的包子馒头,再手里摸着她送他的银锭子。
    她在可怜他吗?
    “隶爷。”
    伏燕和公孙良生见李敏走了,才敢现身。
    来到他面前,却发现他像傻了似的,摸着手里的银子半天不做声的趋势。
    伏燕真的着急:自己主子不会是,真想娶了尚书府那个病痨鬼吧?
    不要看现在这个病痨鬼好像健健康康的,但是,谣言既然能传播这么多年让几乎所有人信以为真,肯定是有些事实在里面的。要是娶了过来,这个病痨鬼忽然病发,或是,把晦气再传给已经负伤的朱隶。
    朱隶好像终于摸清楚了这块银锭是什么样的,塞到了他手里。
    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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