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最牛国医妃-第10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鲁爷周身的哆嗦传递到她身上,她都快以为这人是感冒风寒了,好像高烧病人不断地打摆子。
    轻轻的铿一声,像是剑插入土地里的声音。
    对方放下了刀。
    鲁爷哈哈哈,大笑出声:“简直不敢相信。堂堂护国公,在沙场上战无不胜,可以一刀屠杀上千人的魔鬼,号称夜叉王的男子,怎么,是紧张这个女人吗?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你朱隶也有这样一天。”
    狂妄的挑衅,并没有成功让对方作声。鲁爷又打哆嗦了。只见有个拎着大刀的男人走进来,对朱隶说:“主子,全寨五百二十一号人,我全部数过了。一个都没有漏网。”
    “全杀了。”
    三个字,冰凉如水,声音冷到没有一丝感情。鲁爷说的没错,这个男人杀人如麻,对于杀多少人杀什么人,仿佛都没有了感觉似的。
    李敏心里头戈登一下,这声音,仿佛似曾相识。
    “你,你敢杀我兄弟?我杀了她!”鲁爷那刀子贴着她皮肤比划着,手指头抖到如秋风落叶似的。
    李敏真可以想象面前站着的高大男子是长了什么一张青面獠牙的面孔,吓人的很,否则,鲁爷怎会吓成这样,完全不是个正常人,要变成疯子神经病了,被鬼吓的。
    她老公是魔鬼,真的一点都没错。
    “你们这帮人,从发大水的江淮一路逃难过来,本是该最同情老百姓的,最懂老百姓苦头的,却为了私己暴利,不惜屠杀无辜民众。像你们为了建这样的山寨,随手就把村里的老弱妇孺全杀了。你们早已不是人了,不是人,留着你们在世上做什么?”
    鲁爷哽到了满脸通红:“你们说什么?你们知道什么!你们什么都不知道。我们没吃的,没穿的,没住的,官府都不管我们。”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弱肉强食,李敏可以读到鲁爷心里面的潜台词。所以,不要说被世道逼上梁山的都是好汉,很多反而都是鲁爷这种,丧尽天良,被人欺负了,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真正的懦夫。
    “没意思。”
    对方三个字让鲁爷爆了:“我现在杀了她,杀了她,让你朱隶后悔一辈子!让你朱隶只能到阴曹地府里去找她!”
    “怕吗?”
    “什么!”
    怕吗,这句话不是问鲁爷的,是问她李敏的。问她李敏害怕不害怕,害怕不害怕因为跟着他这个老公,所以必须面对像现在这样的情况。嫁夫随夫,虽然这样的话,不合独立女性的想法,可是,老公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她为什么要怨他?老公做的是正义的事情,她不是愚妇,怎么会恨他?
    鲁爷的视线不可思议地瞅着他们两个,在这个时候,是把他鲁爷当空气了吗?这个女人,这个男人,不知道他把刀架在谁脖子上吗?
    仰头忽然一串狂笑,鲁爷一口咬碎牙根,锋芒的刀尖在她脖子上一抹而过。
    锵的那一声。鲁爷跪倒在地,捂住自己瞬间飞走了一半的断臂,血一下子染红了他整个身体。鲜血犹如喷泉直射,洒在李敏的脸上身上,热烫的,血腥味充斥鼻间。要是一般女子,这会儿必然是两眼一闭,软塌塌地直栽到了地上。
    朱隶想,她要是昏倒还好,这个房间里在他进来的时候,已经不止杀了多少人,累积的尸体可以堆成一堆尸山,满地的鲜血残臂,这样一副场景,还真不是整天深居在闺中只知道绣花种草的女子可以想象的。
    不昏倒,要是被刺激了,变神经了怎么办。
    朱隶走近两步。
    伏燕等人,把断了手臂的鲁爷五花大绑按住了直拖到屋外。鲁爷口里嚷着:“杀了我!杀了我!不然,我下地狱也会把她杀了的,朱隶!一定会。”
    朱隶回身,手臂一挥,碰都没有碰到他,威严赫赫的掌风已经可以把鲁爷整张嘴劈出脑袋。
    啪!
    鲁爷头一歪,离死只差半截了。
    “暂时留着他。”朱隶道。
    “是,主子。”
    人声渐远,屋子里好像只剩下她单独一个人的样子。风从破烂的窗户里鼓鼓地吹进来,刮着她脸上手上的皮肤,像刀子磨砂似的。忽然间,只听哗一声响,不知是什么东西刮过了空气,紧接一道暖意从她头顶盖住她,绒毛舒适温暖的布料,紧紧地从后背包裹住她,巨大的布料像是布兜一样圈住了她一身,挡住了寒风,让她从头到尾都能感受到火炉一样的暖气。
    除了绒毛面料,蹲在她面前的男子,全身从头到脚,发出和火山一样强大的气息。她凭着感觉,只想像出他如山一样高,如海浪一样排山倒海的骇然气势,让人从心底由衷感受到畏惧和可怕的男子。
    这样犹如魔鬼的男人,却是轻轻地抚摸起了她的双手,用细致温柔的动作细心揭开捆绑在她手腕上身上的麻绳。
    随着绳子一点一点的解开,他的墨眸里清晰地印着她皮肤上被勒出的痕迹,鲜红的,好像一道道荆棘。
    稍显粗糙的手掌,轻柔摩擦她冰凉的手指,在她皮肤上的勒痕上吹了吹,然后,从腰间,取出一瓶白瓷小瓶,打开盖子,往她比较明显的伤口上倒着药粉。
    李敏只感觉到那种感觉越来越清晰,熟悉的感觉,皮肤相触的感觉,对方的气息,进入她鼻间。答案在她舌头尖上翻滚着,几乎是脱口而出。
    “不解开我眼睛上的布吗?还是要逃吗?不让我看?”
    给她伤口上撒完药粉的朱隶,抬起头,注视她的秀颜。小小的下巴,精致的弧线,刚柔并济的鼻梁,有点干燥的裂开了条缝隙的嘴唇。黑布下的那双眼珠子,或许从一开始,已经盯上他了,像锐利的老鹰一样。
    朱隶喉结了一滚,发出一声低笑,笑声多少有些自嘲的含义。他知道,迟早要面对这样一刻的。
    两只手臂张开后,一把把她轻松抱了起来,躲开这个充满血腥和残酷,让人不寒而栗的沙罗场。或许她不怕,不畏惧,是配得上他朱隶的英雄好汉。但是,不行。她终究是女子,是需要被怜惜的。
    他不要她看到这样严酷的场面,希望她坐在他的屋子里,坐在窗前,和他一块吃茶聊天,风花雪月。可怕的事情是不需要她亲眼目睹的。
    李敏只觉得他力气很大,让她的想象几乎超乎了极限。他的手臂犹如钢铁,结实的肌肉好像蕴藏无限的能量。她在他怀里就犹如一只蚂蚁,挣扎一下都会粉身碎骨。
    很可怕的男人,却心底里出乎意外的温柔。
    他双臂抱着她时,同时在努力克制着避免自己伤害到她一点一滴。
    终于,他越过了满是鲜血的地方,把她抱在了相对干净的大马车上。
    “大少爷。”这是方嬷嬷的声音,几分激动,又十分冷静。
    李敏一听明白了,方嬷嬷早知道他活着,所以,才会对她常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他究竟欺瞒了多久?欺骗了所有人多久?
    能做到如此干净的欺骗,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包括之前一直的忍耐,这个男人的城府,该有多深,犹如海底针深不可测。
    “这是大少奶奶的衣服。”方嬷嬷可能看见了她身上的血迹,努力地控制惊呼声,说,“奴婢先回去给大少奶奶准备热水。”
    车帘子掀开合拢,方嬷嬷是撤出去了。
    李敏在包围自己的大氅里面,两只手互相触摸着,大体可以摸到手腕上的勒痕,被他洒了些清凉止痛的药粉。
    其实,她现在可以自己抬起手,轻松拉开蒙在自己眼睛上的黑布。但是,她心存犹豫了。
    大马车底下的轮子突然一滚,向前推进时,她身体一瞬间猝不及防,不受控制跌了出去,正好落入他展开的手臂里。
    额头扑到了他身上,鼻子像是触摸到他胸前,车帘子像是被一阵风吹开,同时吹开了绑在她眼睛上的黑布。黑色的布条,像是迎风飘零的落叶,在她面前缓缓落下,犹如一幅画卷在她面前缓慢打开。世界的颜色,随着黑暗的撤去,重现在她眼前。
    她想象中的青面獠牙没有发生,鲁爷口里像魔鬼的男人,应该是活像野人披头散发的长发,此刻在她面前的,却是梳到整齐黑亮,两鬓像是抹了发油似的,光泽细腻,包成了一个古代的发髻,发髻上面戴的是紫玉金簪宝冠。散发神秘光泽的紫玉,与海底深处打捞上来的海洋珍珠,以及珊瑚珠子,相映成辉。
    象征尊贵的奢华宝冠下下方,两道剑眉像是一笔浓墨,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干净利落的眉梢,美丽之中看不出半点柔弱之感,只觉得让人心惊胆寒的英武之气迎面扑来。
    鼻梁是中正的,完美的,和小叔一样,美到无可挑剔的男性脸廓。
    刚柔并济都说不上,都是阳刚的气息,混杂着野性的嘴唇,刀削似的嘴角,好像豺狼虎豹。是的,这男人就像一只优雅的美洲狮,轻轻松松可以伸出魔爪,但是,不用动,卷着尾巴儿躺在那儿,已经像帝王一样尊贵。
    李敏仔细的眼睛往上仰着,打量完男子的面孔一圈时,突然才察觉自己离他太近,离这个以美与力量完美糅合在一起的男人太近了。
    猛的身子退后半步,刚好马车一颠,她的后背撞上了榻上的玉枕。没有的退了,她只能越发仔细地看着这个男子。
    朱隶身上的黑袍,仿佛才真正与外界相传的魔鬼称号有了一丝相符。但是,人家的黑袍并不是印着阴曹地府里可怕的牛头马面,是绣着仙鹤。两只栩栩如生的白鹤,头尾相接变成一个圆圈。
    真的是,在一身充满戾气的黑袍上,顿时化解了不少杀气。
    脖子上垂挂下来的朝珠,颗颗仿佛都是最昂贵的黑岩石里挖掘出来的宝石,黑的像一个个无底洞里发出的宝石一样。
    他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点在峨眉上,一双犹如深海的眸子像是在看着她,对她那张平静的秀容又多了几分考量的样子。
    她把他认出来吗?
    大叔。
    第一次见面满身仙气邋遢成酒仙的大叔,与眼前穿着官袍戴着王爷帽子尽享荣华富贵,是只比皇帝位子低一等的他是不是有些不同。
    李敏是第一眼就认出来了,在他眼珠子看着她含着那抹似笑非笑时,这样美丽的深沉的眼珠子,只有大叔才能具有,世上只有一双,举世无双,不会有其他人可以与之比拟。
    正因为如此,李敏忽然才恍悟,什么叫做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差别太大了。
    流浪汉等于护国公?
    像是野人一样的头发胡子,原来真的是可以糊弄人的。可以把一个举世美男子变装称为三流的流浪汉的。
    奢华的大马车在下山的山路上行进着,马车里安静注视的两个人,与外面前后给马车护驾那排山倒海的部队形成了鲜明对比。
    耳畔,突然传来一道巨响。李敏一惊,回头,隔着车帘可以听见,轰隆隆的,京师城门大敞,尘土飞扬,铁蹄排进,百姓高呼,这些巨大的声音,都犹如潮水一样把她和他包围在了一起。
    眼前尊贵的男子,只是一只手指轻轻捻着朝珠中最硕大的那一颗珠子,眉角飞扬,像是对她此刻脸上表露出来的一丝惊讶感到好笑,说:“怎么,到现在还不知道你自己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吗?”
    她嫁的是一个,率领千军万马,可以兵临皇帝城下,民望甚高,怎么看,都是一个可以令皇上都忌惮三分的,不得了的男人。
    百闻不如一见。再怎么听说的事,都比不上亲眼一睹。
    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