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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7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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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家可归的傻强每天在外面跟着一群不上学的孩子瞎混。主营业务是收钱帮中小学生解决矛盾,恐吓同伴,业务不好的时候,傻强也试过拿着一个橘子站在网管面前,要求换取半个小时上网时间,网管震惊之余,还是答应了他。



 



那些同龄人们渐渐都很怕傻强,觉得他人傻胆大,基本惹不起。加上他认了一个大哥,大哥告诉他:“人在江湖,不是你瞟我一眼,就是我瞟你一眼,所以平时人家看你,无论如何你都要看回去,这样才不输你的气质啊。”从此傻强就总是一副凶神恶煞的傻样,眼神像条哈士奇。



 



由于他学习了这个特别的“涨气质”技巧,我跟他在一起时,经常无辜被打。有时吃个面人家只要看了他一眼,他不管那张桌子上一共坐了多少个人,都要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回来,直看到人家怒从心起,然后就会打起来。这种时候我一般上去随便被人碰一下就躺着不想起来了,免得爬起来继续被打。



 



有一天我看着自己新买的阿迪达斯白色外套上全是不久前留下的泥污和脚印,忍不住忧伤地问了一句傻强:“你为毛总是跟着我。”



 



他过了很久才尴尬地说:“不知道啊,跟外面那些人瞎混完,我就只能来找你了,感觉我只有你了啊。”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告诉他:“那你以后别总惹是生非了。至少在明显惹不起的时候。”



 



他严肃地看着我:“但我们不是说好要当黑社会吗?”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纯粹是因为当时不学习又没钱,觉得至少要拥有一个梦想,人生才完整;我说:“let it go吧,我累了。当黑社会并不好。”



 



傻强在旁边点点头。然后我们傻傻地望着天空发呆。过了一会我问傻强:“你还真准备再也不回家了啊,每天就这么在外面瞎混吗?”



 



傻强没有说话,也没有表态,脸上浮现一股难得的忧伤,告诉我:“以前他们觉得我傻透了,现在觉得我坏透了。”



 



过了一会,我拍拍傻强说:“其实你不坏。”



 







在一个中秋我和家人吃完饭,傻强给我的小灵通打电话,我下楼看到他,整个人神清气爽,衣服干净整洁地站在那里,拖鞋也变成了一双二手球鞋,抱着一支大瓶装的可乐,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看着他先是一愣,没等我开口,他就喜气洋洋地告诉我说他打算回家,但有点怕,让我陪他。我听了微微一笑,然后让傻强等着,我跑上楼去拿了几个月饼下来。



 



傻强路上时不时地傻笑着,抱着一支大可乐拿着一个月饼到了家门口,犹豫半天,我以为他紧张,就打算帮他敲门,但他制止了我,我不解地看着他,过了一会,才发现他好像在听着什么。



 



我取下塞在耳里的两只耳机,把耳朵顺着门的方向贴过去,然后听到门的另一边传来一阵又一阵的欢声笑语。通过声音就能想象里面一大家子人那种其乐融融的氛围。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楼道里,感觉时间漫长,傻强看向我,眼神里带着一种傻傻的悲凉,没有说一句话。



 



过了一会,他蹲了下去,把可乐和月饼放在门口,站起来一个人转身走了。我想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从何开口。



 



我们坐在路边,傻强静静地看着远处,傻强问我:“我是不是多余的。”



 



我说:“其实你不敲开门,又怎么知道呢。”



 



傻强没有说话。



 



我想起了那些日子里,常在周末发现傻强像死尸一样直直地睡在我旁边,我一巴掌拍醒他,他告诉我是保姆放他进来的,他跟我家保姆是同乡。还经常在晚上,傻强用楼下小卖部的电话找我,让我随便端点东西下去给他吃,吃完他就去网吧睡觉了。偶尔傻强不知道从哪弄来好几百块,又叫我一起出去唱歌。他就这样有一天没一天地度过着少年的时光。



 



我心里忍不住一阵心酸,过了一会,从兜里拿出一个月饼,撕开包装掰成两半,和傻强一人一半,跟他说:“中秋快乐。”接着月饼,傻强眼睛就红了。



 



然后我又拿出mp3和耳机,和傻强一人一只,我们在月光下,看着街上稀疏的人流,我放起了一首《不再让你孤单》。



 



傻强靠着我的肩膀默默地流起了眼泪。我拍着他的头,也流起了眼泪。



 



那天之后,傻强很少来找我了,也很难找到他,他没有固定的电话,也没有固定的地方。我时常盯着他家楼下,想起那个走路昂首挺胸的纯净少年。



 







一直到很多年后,我离开了那个熟悉的地方,夜里常常寂寞得睡不着觉,忍不住开车穿过一条又一条的马路,漫无目的地瞎逛在城市里,经常会听《不再让你孤单》,经常会想起傻强,也是那时才懂了傻强傻逼的外表下,藏着怎样的心境,在最不能孤单的时候,他一直过得很孤单。



 



20多岁时,我才再见到傻强,他已经变了个样,看起来也不傻了。他站在人群中显得成熟稳重。我问他在干嘛呢,他说他在帮家里做生意。



 



我也没问他什么时候回的家,但他告诉我当初家里把他赶出来,其实是因为他出于嫉妒,好几次把自己的弟弟打得鼻青脸肿,父母一怒之下才把他赶了出去,这是他一直没告诉我的。他后来也做了很多对不起别人的事情,比如没钱的时候把好朋友的手机拿去卖掉,住在别人家,偷了别人的东西等等。而且他父母很早就来找过他,求他回家,但他为了怄气,一直不肯不回去。



 



我心里微微一颤。傻强看着一脸惊讶的我,笑着对我说:“但我一直记得那年中秋,和你坐在路边,你给我放《不再让你孤单》,和我一起吃月饼,那之后我就没来打搅你了。”



 



我说:“记得有一次我们玩德州扑克,有一局你牌不好,我劝你做人别怂,跟牌跟到底,结果一局就把我们仅有的钱输光了。其实那天我错啦,如果这局牌不好,那就放弃吧,没必要为了怄气把下一局,下下一局也毁了。”



 



他笑着点点头。



 







那天,傻强临走时问我:“是不是觉得我很坏啊,以前。”



 



然后我想起那个中秋的夜里,傻强跟我说:“以前他们觉得我傻透了,现在觉得我坏透了。”



 



我拍拍傻强说:“其实你不坏。”



 



因为很多年前,有一次凌晨吃夜宵,一个背着麻袋捡空瓶子的老爷爷经过,傻强马上把手上的半支可乐倒了个精光,追上老爷爷,把瓶子给了他。



 



那时,能多喝一支可乐,可是我们的一个小小理想呢。然后我对傻强摇了摇头说:“只是世事难料而已。”



 



少年时,我们总把很多时刻当作整个人生的缩影,其实那很傻。



 



 



 



里则林,90后作者,“有个fm”台长。@里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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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672 独上阁楼看繁花

txt!小!说!天。堂

作者王家卫、金宇澄



 



——王家卫、金宇澄对谈《繁花》



 



 



 



时间:2014年7月18日14时,香港书展



 



地点:香港会展中心



 



嘉宾:王家卫,著名导演;金宇澄,作家、编辑,《繁花》作者



 



主持人:马家辉



 



 



 



马家辉:去年我穿长衫,有一点抢了王家卫导演的风头,今年就不敢再穿了,但不能没有道具,所以拿了烟枪,这让我想到一些镜头,电影、小说里关于民国年代的事。道具还有两副眼镜,我跟王家卫讲话戴大墨镜,跟金老师讲话戴圆眼镜,想象中民国徐志摩的样子。



 



我们知道《繁花》是一部重要的小说,有很多可以探讨的问题,特别对整部小说的理解,方言当然是我们探讨非常重要的部分。今天对谈,我们请作者金宇澄先生讲讲小说来龙去脉的过程和想法。《繁花》首先发表在网络,后在杂志发表,是慢慢结集成书的,中间有很多修改,单行本出多了五万字。我们来分享一下。



 



 



 



金宇澄:每天在网络上闲聊,开始没目的,一个礼拜后,知道写的是小说,慢慢的形成了目的。出版也是,投稿是三十五六万字,《收获》要压缩到二十九万。在杂志、单行本发表,都有半年的等待期,因此我多次修改,单行本恢复到三十五万字。



 



民国城市小说最早形成,是连载,每天写一段发一段。西方很多早期作品也通过连载,包括狄更斯。慢慢推进,会产生读者的提问和建议,会摸到读者脉搏,等于是公开写作。一般我写三千字就贴出来,有错别字,网友会指出,甚至说某某人物死得很可惜……有用的意见,我就记下来。



 



可能和性格有关,我可以这么做。我建议合适的作者这样来写,可以在读者中得到力量,如果你很忙,网络连载可以吸引住你,慢慢有超常的发挥。大概有个礼拜,我每天写六千字,出差就到网吧里写,写了就贴,成为习惯。



 



 



 



马家辉:我以为网络写作,只有八零后才会做,金老师是五零后,非常与时俱进。我想到更早年的一零后,清末,已有连载小说,金先生有个访谈讲,捡回民国连载小说的表达乐趣,跟读者互相交往的种种窍门,等于清末民初,直到三四十年代的一种传统。这对作品的语言和内容有什么影响?小说好多的人物,好多的故事,是不是网络和连载的结果?



 



 



 



金宇澄:产生用上海话思维的方法,是因为香港和大陆不一样,大陆使用普通话,接受普通话教育已经几代人。刚才王导还问我,大陆为什么不可以用竖排本?这是有规定的,比如必须横排,必须简体字,几代人普通话教育的背景下,我们一旦写作,首先就是普通话思维。我是上海人,但我不可能在脑海里出现上海话,肯定马上转为普通话,这个转换,就不是我第一语言,是第二语言。



 



写《繁花》为什么用上海话?因为我当时走进了“弄堂网”,一个老百姓讲上海话的网站里。我不去这地方,不可能用上海话考虑文字,写了几天,写一段接近话本小说的内容,就是现在《繁花》开头,菜场卖大闸蟹,你来我往,挤在一起对话,特别的有力量,因此就这么写下去了。后来就保持在一帖三千字,就是三千字一段,不分行,过去小说一样的不分行,我写六千字一段也不分行,就有网友提出来,我应该分行,这样一大块读,实在受不了。



 



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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