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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7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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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滚球球,你吃我好不好?’



滚球球说:‘不可以,你还在发育呢。’



我哭了,说:‘滚球球,我发现自己长不大了,反而在逐渐变小,你看我,已经不是狮子头,跟鱼蛋差不多大啦。’



滚球球说:‘这个世界很温柔的,就算你变小,那说明有更美好的事情在等着你呢。’”



在《赵本山告别春晚,网友纷纷挽留》的报纸边上,有几行字:



“滚球球昏过去了。



我坐在他嘴巴边上,屏住呼吸。



只要我两分钟不呼吸,就会死掉。



这样,等滚球球醒来,他就会发现,吃的在嘴边呀。



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肉丸。



滚球球,再见。



谢谢你,在我是活着的肉丸的时候,你让我知道,这是一个温柔的世界。



那么,再见啦。”



 



13



我发疯似的找滚球球,翻开墙角的垃圾,他蜷缩在那里。拼命喊他,他一动不动。



又下雪啦。



可是这里很喧哗。



各种行人的吵闹,汽车的喇叭,还有小孩滑了一跤,正在放声大哭。



一个大婶路过,嘀咕了一句,秋天这里病死一条大狗,冬天又冻死一条小狗,真不吉利。



那个锈迹斑斑的车铃,被人踢了一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我把耳朵贴着滚球球,似乎听到他在唱:



“让它淡淡地来,让它好好地去,到如今年复一年,我不能停止怀念。怀念你,怀念从前。但愿那海风再起,只为那浪花的手,恰似——你的温油——”



我们都在单曲循环,你会停在哪一首?



 



(本文选自张嘉佳新书《让我留在你身边》,现已上市。)


WWW。xiAosHuoTXT。



VOL。668 无以复刻

^t*xt…。小%说天。堂

作者姬霄



 



1、



 



店里还剩最后一位客人。



他坐在左侧第二排靠墙的位子上,电视机的正下方。在他头上戴着一顶棒球帽,红色的,很是显眼。我坐在吧台里看电视,正好可以将他一并收入眼底。



电视机里正在重播世界杯的比赛,是小组赛荷兰5比1大胜西班牙那场。虽然世界杯早已经结束,但这样精彩的比赛依然足以令所有球迷津津乐道。荷兰队作为上届世界杯的亚军,此次终于一雪四年前在决赛中被西班牙人击败的耻辱,范佩西和罗本分别打入两球。其中范佩西那一记鱼跃头球冲顶破门,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



然而,精彩的球赛并没有吸引那位客人的目光。他始终低着头盯着盘中的食物,像个虔诚的信徒。无论如何,反正他不是球迷。



 



我留意到,在他面前摆着的西班牙海鲜饭只吃掉了三分之一。



不好吃吗?那可是店里的招牌。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香港的一家西班牙餐厅吃到的。味蕾惊艳之余,当晚我就去而复返,这次,我带着店里所有的厨师。我要求厨师们按照原样copy,从佐料到酱汁,从火候到摆盘,还有海鲜的色泽、米饭的硬度,必须达到百分之百的相似。



经过无数次的试验,最终才令这道美味重现。



 



事实证明,这是一次成功的尝试。它的味道辛辣爽口,酱汁浓郁,却不会掩盖龙虾和蛤蜊的生机,配上鸡胸肉、洋葱、迷迭香等辅料,上桌前就能闻到一股独特的香气,令人胃口大开。许多客人远道而来,只为尝一尝这盘复刻版的海鲜饭。



 



也许只是心情不好吧。



我将双手支在吧台上,用余光偷偷打量着那位客人。他看上去二十岁上下,有着结实的肩膀,穿着很随意。至于相貌,因为棒球帽的关系,我只看得到他的鼻子和下巴。他的头始终低着,像是在沉思什么,更像是吃到一半不小心睡着了。



他在那里坐了多久了?



我忽然开始思考这个问题。今晚的生意出奇的好,店里坐得满满当当。有两桌是熟客,我各自赠送了他们一碟小菜,还有一桌是集体去看午夜电影的大学生,只点了饮料却一直叫嚷着让我打折,搞得我心烦意乱的。



想来想去,我惊讶的发现脑海中一片空白,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我帮他点过菜吗?当时我们都说了些什么?



因为店里仅有的服务生请假回家的关系,招待客人的事落在我一个人的头上。按理说,我应该是有和他交谈过的,可现在的我完全没有印象。



 



“买单吧。”



棒球帽忽然开口了,吓了我一跳,慌忙应了一声,拿起账单走到了他的桌前。



 



“58元。”



我小声地报出价格,心中却在飞快地计算,如果他说食物不好吃,我应该如何应对,给他打个折吧,八折?还是七点五折?58元的七五折是多少?



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顺从地从怀里摸出几张零钞放在桌上。



“不用找了。”他说。



“谢谢……”我回答道,想了想又开口问:“饭菜不合您的胃口吗?”



因为是站立在他身旁,这个角度我依然无法看到他的眼睛。我略微欠了欠身,再抬起头。这一次,他的面孔终于完完整整地展露在我眼前。



“啊,你是?”



 



我突然愣住了,双眼却不由自主地投向挂在上方的电视机。



红色帽檐下的,是一张标致的欧洲人面孔,笔直坚挺的鼻梁,深邃的眉骨。当然,来店里用餐的外国客人并不少见,这不足以让我如此惊讶。但如果你也看球,也看过荷兰队的比赛,你就永远无法忘记这张面孔的主人。



 



罗宾·范佩西。



 



这个穿着橙色球服,眉宇间尽显桀骜不驯的超级球星,是绿茵场上尽人皆知的惊世奇才。此时此刻,他却像一个长途跋涉的观光客般出现在我的店里,端坐在我的面前。简直像做梦一样,我惊讶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但他当然不是他。



范佩西绝不会出现在这里,他不仅不会用中文与我交谈,更不会是如此这般的穿着——我上上下下重新打量他了一番,裤脚沾满了污渍,显然走了很多的路,衣领泛着油腻,也许几天都没有洗澡了。还有双手,他的指甲明显缺乏悉心的养护,有一些明显的畸形,指节泛黄,这表示他很有可能是个老烟枪。



这副落魄的模样,即使称之为潦倒也毫不为过,怎么可能是范佩西呢?



不,绝不是。



我再次与他的双眼对视,他的瞳孔布满了血丝,眼袋也很重,好像几天几夜都没有睡觉的样子。



 



“你长得很像一个人。”终于,我忍不住开口询问。遇上这种事谁也没办法忍住好奇心吧。



“范佩西。”棒球帽很自然地接过我的话,顿了顿继续说,“那个踢球的,我当然知道。”



“所以你不是他。”



“当然,我不喜欢足球。”棒球帽的声音很平缓,完全听不出他的情绪,但看得出,他并没有将这个话题继续的兴趣。



“啊,抱歉。”



我自知失礼,立刻露出一副可以理解的表情。



 



也难怪,拥有这样一张足以以假乱真的明星脸,难免被好事的人揪住不放,久而久之,再有耐性的人也会对与自己相像的明星产生逆反心理吧。



只不过,他们真的太像了。



 



2、



 



再次见到棒球帽,依然是在店里。



他点了同样的食物,坐在同样的位子,依然是一语不发,沉默得就像挂在店里的招贴画,或是那台坏掉的电风扇。我的意思是,他几乎要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了,如果不是对那顶红色棒球帽有些印象,我可能又要像上次那样,忽略掉他的存在了。



临近打烊,果然,店里又只剩下了他一个人,那份西班牙海鲜饭,他依然只吃掉了三分之一。可想而知,他来这儿并非为了填饱肚子。



 



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来头?他身上又有着怎样的故事呢?我站在店外头抽着烟,饶有兴趣地观察着他。正在这时,我看到他拿起桌上的牙签罐拨弄了几下。噢,糟糕,桌上的牙签昨天就用光了,一直忘了添。我连忙熄掉烟向店里走去。



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我顿住了脚步。



只见棒球帽站起身,径直走向最后一张桌子,打开半人高的小角柜,从最下面一层,驾轻就熟地摸出一罐崭新的牙签。



这怎么可能?我有些惊讶。要知道,只有对这儿非常熟悉的客人才知道小角柜里放有牙签。一般客人就算想找,也都会直接去吧台,或者向我索要才对吧。



 



“你以前有来过?”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没忍住走到他身旁问道。



“嗯,许多次了。”他点了点头。



这个回答令我感到更加诧异了,虽说这间店已经经营了很久,但像他这样外表鲜明的顾客,我一定不会忘记。



“许多次?也是一个人吗?抱歉,我记性实在不太好。”我试探着,想诱导他说出更多。



“噢,不是。”他沉默了一下,接着说:“以前是和我的女朋友一起来,她喜欢吃你们店里这道西班牙海鲜饭,所以我每次都会点。”



“你女朋友?”



“嗯,你应该有印象的,你为她拍过照。”



 



因为招揽顾客的缘故,我确实拍了许多客人的照片贴在店里的墙壁上,希望他们将这间店当做一个小家,时时会想起前来光顾。但是此刻,我完全想不起棒球帽和他女朋友的模样。



听他万分笃定的口吻,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丢失过某段记忆。



“那张照片……你还找得到吗?”我继续问他。



“当然,呶,就是那张。”听了我的话,棒球帽几乎不假思索,准确地指向左上方的一张照片。顺着他的手指看去,照片中是一个穿裙子的女孩,面庞素净,很漂亮。



 



是她啊,我记得这个女孩。



有一段时间,她经常和一个男人光顾。除了海鲜饭,她还会点许多食物,多到两个人是绝对吃不下的,但每次她都会强迫那男人一个人吃光,自己还在一旁喊加油。当时我还想,以后一定不能和这样刁蛮的女孩子谈恋爱,可爱归可爱,但实在是太难伺候了。



可是,陪同那个女孩前来的男人并不是眼前的这位客人啊。我又打量了一眼棒球帽下的面孔,更加确定了心中的想法。



 



那个男人的外表非常普通。



一般人的普通,看过之后会忘,再想起时,大脑会自动补充许多额外的信息,这令脑海中的那个人比现实中的会好上一些。比方说一个人有很多雀斑,过了很久不见,他的雀斑在你印象里就没那么明显了;又比方说一个人很碎嘴,隔一段时间再想起时,他的话语便没有那么啰嗦了。



但那个男孩显然不是,他普通到你只要看过一眼,就绝不会在脑海中对他进行美化的记忆——褐色的面庞,国字脸,并且永远背着一个土里土气的电脑包,似乎是搞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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