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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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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那谁松口说,我相信你,咱们都冷静点,想想未来怎么办吧。



当时老夏哼了一声。后来老夏说起来,她知道他们根本没未来的,所以她使劲抓,就像是一个死刑犯,挣扎着和生命要来一分一秒。



这种绝望是难免的,没有谁大学谈一段恋爱,就能预期到永恒。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我们都是爱的新手,我们什么都不会,没有通关秘籍,没有葵花宝典,没有黄冈题库,只能使劲地给,无论好坏,除了爱我们什么都不会。



这几天过母亲节,我们一圈人讨论给老妈买了什么,七嘴八舌的,老夏突然沉默了,在一边若无其事地玩手机。后来我也不说话了,我知道她在难受。



老夏和那谁意外有过一个小孩。那半个月两个人焦虑得都吃不下饭,虽然当时是毫无分歧,要把小孩做掉。老夏和那谁害怕老夏妈发现她没来月经,去超市买了一大包卫生巾和红墨水,找了一个下午在家做了一堆假卫生巾,还因为不小心把红墨水打翻,洒了一点在她的浅色钱包上。后来怎么洗,钱包上还是有浅浅的一块红色。去医院的路上,老夏看着窗外不说话,过了一会儿那谁伸手摸她的脸都是眼泪。他开始跟他们的小孩说话,说不是爸妈不想要你,是你来的不是时候,下次再来,我们一定好好对你。说着说着自己也哭起来。



谁都知道,这辈子哪还有下次,下辈子的下次吧。 



手术做完之后,他带她去很有名的汤罐,开了个包厢,点了碗大补汤,那谁说会对她好的,她没吭声,呆呆地把汤喝完。



老夏本身也是一个野马型选手,常年浪打浪的,说起话来没边儿,不文静,吃东西狼吞虎咽,常常调戏个小男生什么的。认识那谁之后改变了很多,逛淘宝专挑写着“小香风”的买,给他买东西都是贵的好的,给自己买都是便宜的,尽可能看上去贵的,我们嘲笑她跟外围似的装丫挺,她特别理直气壮,“他就是喜欢外围啊,他喜欢什么我就变成什么,站在他旁边得高贵冷艳,配得上他才行。”



以前遇到这种事,老夏肯定大哭大闹要么掀桌子,但是为了那谁,她学得能忍耐难过。再大的事儿,也能静静种在心里,默默喝完一碗汤。



4



那时候他们已经开始常常吵架,他开始步入多年前就被安排好的生活,隐瞒了这段感情,做那些看上去他应该做的,不偏离轨道的事。她到处兼职,找工作,那么辛苦就是想证明点什么吧。两个人耗着,不再一起看更新的动画片,长期不见面,都很不快乐。我们说,与其这样不如分手好了。老夏说她不甘心,为什么自己让他成长了那么多,最后是别人坐享其成。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新开的club。特别戏剧性,她将近半个月没见着那谁了。他说他忙,忙家里的生意。刚挂电话,她一刷微博,看到转发了好几次的一条,名为“这个包厢好刺激。”后面配了张果真好刺激的照片,他就在其中,笑得很前仰后合。特别贱的一件事是,老夏竟然把这张照片保存了,存到今天。理由是,她觉得他笑起来好看,像《情书》里的柏原崇。



老夏当时打车去包厢抓人,弄得那谁也很没面子。老夏想忍来着,没忍住,嘴上没说,先砸了个酒瓶子,玻璃渣飞得满屋都是,小妞乱作一团。那谁把她整个人抱起来,一路没放下,直到走出club才扔到路边。开门见山地说,咱们分手吧,我不需要奋斗,我现在很迷茫,除了这么玩下去我不知道干什么好。



老夏冷冷笑着,说,你这不是放屁嘛。



那谁说,你就当放屁吧。



老夏忍着眼泪,咬着嘴唇,终于憋出这句话,你不爱我了?



嗯。他轻巧地划了根火柴,烧了那片属于老夏的草原。她变成了一只惊慌失措,流离失所的小白兔。说完那谁就转身进去,消失在迷幻的音乐和灯光中。所以你明白老夏为什么要蹲在厕所吗?她希望再次遇见他,像遇见陌生人那样重头来过。



那天她一个人走了好远的路,走到天都快亮了,自己也不知道到了哪里。老夏知道,她再也没有家,以后所有的恋爱不过是寄人篱下。



那一段时间老夏非常矫情,qq签名改成《蓝宇》的台词:这辈子不后悔,下辈子不这么过。



我们又吐了好几轮。



5



老夏和我讲过一个他们的故事。他们一块睡觉,那谁突然翻过身来,满头大汗,喘着粗气看着她。她紧张地坐起来,问你怎么了。他愣了好一会儿才说话,说,刚才被鬼压床,每次睁开眼都看见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她帮他倒了一杯水,看着他不知说些什么好。



他说,我刚才喊你名字你听见了吗?她摇头。



他说,我用胳膊噌你你感觉到了吗?她还是摇头。



他说,他听见一个女声,说他再也逃不出去了。



她问他,你真的害怕逃不出去吗?



他叹了口气说,还好醒来了。



之后他们沉默没有说话。



他平静下来,坐起来,轻轻抱住她,说,谢谢你,陪我做噩梦。



她感觉自己即将崩溃了。



她终于明白爱的尽头是什么。不是擦肩而过,不是聚散离合,不是伤害也不是第三者。而是这些东西都不存在,他们赤条条的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却再也感知不到对方的处境。



6



最近我们听说那谁要结婚了,未婚妻很受他父母认可,都同居了。老夏也有了新感情。听到消息后,她笑着说,是吗,祝贺他啊。然后去了洗手间,一刻钟后才回来,接着微笑吃蛋糕,聊别人的八卦,事不关己的样子。



其实,我好明白她这种感受。我也明白她的疑惑,因为这种疑惑我们都曾有过。她在一刻钟里一定对着镜子问了无数次,为什么不是我。



傻姑娘,爱情本来就是一个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你得到的爱,又何尝不是其他人曾经赠与的呢。



7



好多人喜欢乔安和陈公子的故事,老夏和那谁就是这段感情的原型。这算是一个不像故事的故事吧,全是一些碎片,但是写的时候我也非常难过,难过到自己吃了两个蛋糕。这明明是一个别人的故事,我为什么会这么难过呢。



也许吧,我们都曾经这样爱过他们,爱到自己像一条狗,摆着尾巴等他们丢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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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27 水晶球归来的夜晚

t xt 小 说 天 堂

作者巫昂



 



自2003年,我辞职、搬到京郊,已经很少见得到写诗、写小说的同行,生性孤僻难自弃,外加一点儿不可告人的秘密,从那时起,我差不多每天,都感到自己面临了“江郎才尽”,睡醒之后,觉得脑壳里一点料都没有,干枯晦涩,而辞职无外乎是为了干江郎的营生。



自1998年开始写诗,那五年,好像一段热恋,激情退去后,友朋离散,每个人面对每个人真实的生活,我还未真正感受到诸如“我真是一个好诗人啊”,“我写不好谁还写得好”,就如彗星撞地球,又偏离了正轨。所谓正轨,也不过是自己想象出来的一条轨道,它无限接近一个闪着光的球。



那只球不过是写出了好作品而已,我揣测自己的艺术生命会一头栽倒在半道上,03年起我对自己写的诗已经不再满意。从98年到03年,满意的时间那么短暂,起初的两年是无知的满意,后来三年是热热闹闹数小无猜的满意,为了跟大家一起玩,不至于落单,拼命从脑子里挤出一点儿脑浆,写些什么。那样。



一匹马从来都是野马,那样很好,从来都在野地里狂奔,连饭都顾不上吃,一匹马在马厩里生出来,长大,被套上缰绳,有个看不见的主人,一种被属于的关系,那就很难再野回去。在写作上,我本是一只野马,没来由,稀里糊涂,几乎没有所谓的启蒙期,古今中外的大诗人没认识几个,更不要说读遍各种诗,每每被谴责以灵气取胜,每当被过度评价时,我便默默心虚。写诗这件事很怪的,你不能什么都不懂,但你也不要懂太多,跟一门学问似的那么一清二楚,所以我打算先生活一阵子再说,活看看能活成什么样子。



04年到07年,我跟那时的家属一起做他的事业,写剧本做电影,活得忙碌而浮躁,文艺工作者在一起真是悲剧,首先,大家忍受不了由单数的我变成复数的我们,何况对方打算用他的我来吞掉我的我,我的这个我一定会从心里不同意。在影视圈我没有交往到任何一个朋友,全是工作关系,或者说,交朋友的那种真心实意,已经被下半身时期的“我们”透支了,难以再度那么全然、彻底地跟一群人发生深刻、可以维系终生的友情。



其实,辞职前我当过三年新闻记者,我在新闻圈交往到了难得的一个女朋友,她陪伴我许多年。她一度有机会成为摄影师,但自己走到交叉路口放弃了,记得我力劝过她,后来觉得自己的力劝终究无力,从事文艺,不是人人合宜的道路。何况我自己,也走得一般般。



那些时间,我每天都感觉到创作力在离我而去,它像一只巨大、光滑的水晶球,里边光影迷离变幻无常,表面涂了不知道什么润滑油,在手里根本抓不住,那种时候,你去问别人:“嘿,你把你的水晶球照看得怎么样了啊?”也很奇怪,每个人都不会告诉别人自己跟水晶球真实的关系,好像一段政治婚姻,又好像马和马屁,虚空幻灭。



我跟我的水晶球关系很松散,有接近三年,它都在收拾行李打算离家出走,我在深夜跟它也许能聊上两句,早起又要做饭,又要赶专栏,又要琢磨今天该去见哪个牛鬼蛇神,便不再有功夫理它了。世界很公平的,我没看出那段生活与经历跟写得出什么有什么了不起的关系,好像假如生活虐待了你,她就会想办法还给你一些礼物,07年,我重新写出来了诗,那些作品贴到诗江湖,得到了朋友们的赞美,我也很高兴,水晶球暂时回到我身边,我跟它有了个不成文的协议,合则在一起,不合则分。



那时我已决计离开北京,要么去美国,要么去澳洲,因为美国的老友橄榄枝来得比较快,便选择了去美国,没有任何计划,只是想彻底离开中国,或者说,北京。那天独自一人,飞机飞离首都机场,外边是十一月的机场水泥地,硬邦邦的,天气阴沉得很,我坐在靠窗的位置,飞机滑行时,竟忍不住放声痛哭,人们一定以为我要去奔丧,同一个过道的一对老外夫妻默默地坐着,不做声。



生活本身对我而言,一向是硬邦邦的,特别是那些年,我那么倔,自己选择了那么过,就闷头一条道走到黑,也不跟人诉说,也不分享所谓真正的心得,在异乡,很多次想像自己死在路上,不因自杀而死,因为意外。我没有信用卡,带了少许现金,没有手机,每到一处只能用公用电话,跟人约见只能靠运气,各种规矩从头适应起,被孤单打击得七零八碎,这些感受,我只写在诗里,只跟水晶球说,去教堂,确实常去,但内在的皈依感,对不起,我还没有找到。



我觉得自己是离群之雁,飞得越来越远,连叫声也懒得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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