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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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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官署名。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之一。至元十八年(1281),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之例,置指挥使司。大德七年(1303),改左翊蒙古侍卫总府依五卫之例,置指挥使司。大德七年(1303),改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佥事等官。所属有千户所七翼、蒙古教授及儒学教授。

安抚使
  官名。隋初曾置安抚大使,为行军主帅兼职。唐初派大臣巡视水旱灾害地区,称安抚使或存抚使。宋于重要地区置安抚使,多兼经略使、马步军都总管,主管一路军事与民政,以知州兼任,简称帅,如以二品以上大臣担任,即称安抚大使。安南面京官与南、北面边防官均有安抚使,金亦于重要地区置安抚使。元仅置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参用土官。明、清安抚使为武职土官。入民国后,仍有存者。

安抚司
  官署名。元始置于四川、湖广少数民族地区,每司有达鲁花赤一人(个别不置)、安抚使一人,下设同知、副使、佥事、经历、知事等官,此外又有加置照磨、镇抚者。明、清沿置安抚使司,设安抚使等官。入民国后,安抚使等官仍有存者。

安民厂
  明宦官机构名。旧名王恭厂。掌造统炮、火药之类。有掌厂太监。

安人
  妇女封号。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定,用以封赠朝奉郎与朝请郎之妻,高于孺入而低于宜人。元无此称。明、清用以封赠六品官之妻,如封母及祖母,则称太安人。

安远将军
  南朝梁已置。北魏、北齐亦置。金以安远大将军为武散官。从四品,元升从三品。明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加授安远将军。

安置
  宋贬谪官,指定地区居住,轻于编管而重于安置。

百户
  官名。元军制,以百户为百夫之长,为世袭军职,受*千户管辖。百户的官署名百户所,分上下两等,上等设蒙古、汉百户各一员,下等只设一员。蝗兵制实行卫所制度,也有百户所,以百户为官长,统兵一百十二人,分两总旗、十小旗。参见“指挥使”。

百石
  汉官秩,在比二百石之下。《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云:“百石者(月各)十六斛”。此级的官吏多系公府、州郡长官自辟(自行任用)的属吏。为石数分等的最低级,下有“斗食”等。

场人
  官名。西周设置,掌场圃收入。《同簋》:“司场、林、吴(虞)、牧”。《国语·周语上》,“场协入”。韦昭注:“场人,掌场圃,委积珍物,敛而藏之也”。《周礼》谓为地官司徒的属官。

成安大夫
  宋医官阶官名。徽宗政和二年(1112),由旧医官阶官军器库使改置。

成安郎
  宋医官阶官名。徽宗政和二年(1112),由旧医官阶官军器库副使改置。金医散官成安郎正七品下。元升正六品。明废。

成和大夫
  宋医官阶官名。徽宗政和二年(1112),由旧医官阶官军器库使改置。

成和郎
  医官阶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由旧医官阶官尚食使改置。金医官成和郎为从七品下,元升从六品。明废。

成均
  周大学名。《周礼·春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孙诒让《周礼正义》谓:周大学之名,见此经(《周礼》)者唯成均,见于《礼记》者由又有辟雍、上庠、东序(又称东胶)、瞽宗,共五学,此外又有小学,参见“辟雍”条。后世唐高宗曾改国学为成均监。

成均监
  唐官署名。垂拱元年(685),由国子监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成全大夫
  宋医官阶官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由旧医官阶官军器库使改置。

成全郎
  医官阶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由旧医官阶官军器库副使改置。金医官成全郎正八品下,元升正七品。明废。

成韶大夫
  金教坊散官名。章宗明昌三年(1192)置,从四品下。

成顺郎
  金医散官名。从七品上。

成愈郎
  金医散官名。正八品上。

成正郎
  金医散官名。正七品。

成忠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四十九阶为成忠郎,以代旧官左班殿直。

充华
  妃嫔称号。晋武帝置。为九嫔之末。南朝宋时降至九嫔之下。

充依
  西汉妃嫔称号。武帝置,元帝定妃嫔为十四等,充依居第七,地位相当于千石官。

传法院
  宋官署名。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润色文字。南宋废鸿胪寺,并入礼部。

传胪
  一、科举制度中,在殿试(或廷试)后由皇帝亲临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典礼。古代以上传语告下为胪,即唱名之意。
  二、状元、榜眼、探花以下,其第四名,即进士二甲之第一名,通称为传胪。

次长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中央各部行政长官(总长)的副职称次长,有政务次长与常务次长之分,国民党政府时期改总长为部长,次长则仍沿旧称。

达干
  柔然、突劂、回纥等族官名。亦作“塔寒”或“达官”。始见于柔然。突劂、回纥为统兵官。蒙古国及元代称为爵名。作“答刺罕”、“答儿罕”、“达儿罕”,初为有功免除差役赋税者之号,后地位逐渐提高,用作功臣封号。迄至清。

达鲁花赤
  元官名。蒙古语原意为镇压者、制裁者、盖印者。转而有监临官、总辖官之意。置于各级地方行政机构,总揽一切军事、民政大权,主要由蒙古人充任,亦常参用西域各族色目人。

当国
  《左传·襄公二年》:“郑伯睔卒。于是子罕当国,子驷为政,子国为司马”。当国谓代国君秉政作主。

导官署
  官署名。秦、汉有导官令,汉属少府,掌皇室所用粮食。历代沿置。北齐及隋、唐有导官署,属司农寺,掌舂碾米面油烛,以供宫廷及各官署之用。宋废。

地方检察厅
  官署名。清天改革司法,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起,在各大城市,除地方审判厅外,又设立地方检察厅,以执行检察职权(见“检察厅”条)。置检察长、检察官、典簿、主簿、录事等员。民国沿置,惟改典簿、主簿为书记官长、书记官等。国民党政府时期,合审、检机关为法院,地方检察厅改为寺方法院检察处,置首席检察官、检察官等。

地方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改革司法,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起,在各大城市设立地方审判厅,受理民刑诉讼案件。置厅丞、推事、典簿、主簿、录事等员。民国沿置,置厅长、庭长、推事、书记官长、书记官、录事等。国民党政府时期,改为地方法院,并将地方检察厅并入,称检察处,置首席检察官、检察官等。参见“审判厅”、“检察厅”。

地官
  《周礼》分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地官以司徒为长官,属下各官有乡师、乡老、乡大夫、遂人、遂师、遂大夫等,反映了“国”和“野”对立的结构(即乡遂制度),也反映了有关土地制度、耕作技术、山泽开发、商业管理等情况。北周依《风吹草动礼》置六官,设地官府,以大司徒卿为主官,正七命,所属有民部、载师、师氏、司仓四中大夫,司门、司市、苫部三下大夫,及其属官。又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曾改户部为地官,户部尚书为地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地官尚书
  唐官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户部为地官,户部尚书为地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多罗贝勒
  清爵名。宗室封爵第三级,在多罗郡王下,固山贝子上。

多罗郡王
  清爵名。宗室封爵第二级,次于和硕亲王。

夺情
  古礼,官员遭父母丧应弃官家居守制,服满再行补职。朝廷于大臣丧制款终,召出任职,或命其不必弃官去职,不着公服,素服治事,不预庆贺,祭祀、宴会等由佐贰代理,称“夺情”。参见“起复”。

防守尉
  清官名。驻防旗兵将领,正四品,属将军或都统、副都统兼辖,亦或独自率兵驻防。全国共设防守尉十八人,除奉天二人,余均在直隶、所领兵数,一般为五十至一百人,奉天的熊岳独有九百余人,牛庄也有三百余人。

防守御
  清驻防旗兵直隶驻防副都统所属军官名。低于协领而高于佐领,分驻京城附近县镇关隘。

防御
  清各地驻防将军所属低级军官名。低于佐领而高于骁骑校。

防御使
  官名。唐前期置于西北边镇,至德元年(756)后,置于中原大都、军事要地,掌管军事,由刺史兼任,后又常与团练使互兼。宋为武将兼衔,高于团练使而低于观察使,为武将叙迁之阶。辽南面方州官与金、元均置。清各省驻防军中有武官防御。

负弩
  秦、汉亭长的别称。

共和
  汉皇帝侍妾称号,与无涓等同处于妃嫔之第十四等,禄秩相当于百石官。《汉书·外戚传》颜师古注:“共读曰恭,言恭顺而和柔也。”

关都尉
  官名。汉沿秦置,掌征收货物税,稽察旅客往来。以设于函谷者为主。汉又在敦煌龙勒有阳关、玉门关,皆设都尉,亦系此官。东汉省。

关防
  官印的一种。明初,各布政司与六部常以预印的空白印纸作弊,明太祖发觉后,改用半印,以便拼合验对,取其“关防严密”之意,故名关防,其形长方。其后不作勘合之用,而形制未变,用以颁给因一临时设置之官,虽总督、巡抚、总兵官亦然。清沿明制,正规官员使用正方形官印称“印”,有金、镀金、银、铜之不同,临时派遣官员则用关防,分别以银、铜铸造。印用朱红印泥,关防用紫红色水,俗称紫花大印。

关内侯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九级,仅次于通侯(列侯、彻侯)。关内指京畿,无具体封邑,依所封户数,取得租税收入。南北朝沿用,作为爵位品级之一。见俞正燮《癸巳类稿》十一《关内侯说》。

关外侯
  爵位名。汉献帝建安二十年(215)曹操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书》::“置内关外侯十六级,铜印龟纽墨绶。”后南朝尚有关外侯,《隋书·礼仪志》有“关外侯,银印、珪纽、青绶”之文。

关尹
  官名。守关之官。《国语·周语中》:“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韦昭注:“关尹,司关,掌四方之宾客,叩关则为之告。《聘礼》曰:及境,谒关人,关人问从者内人。遂以入境告也。”《史记·老子列传》:“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周礼·地官》所属有司关,凡四方宾客叩关则为之告,有贡献、文书来往则凭“节”与“传”出纳,亦掌货物出入。《韩非子·内储说上》谓“卫嗣公使为客过关市,关市苛难之,因事关市以金,关吏乃舍之”。

观察
  清道员的尊称。唐中叶后,未置节度使地区置观察使,为该地区最高长官(参见“观察使”)。清分守道辖一省内若干府、县,分巡道辖一省内某一专门项目,其地位类似唐之观察使,故尊称为观察。

观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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