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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清-秋色连波-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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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奇怪他那副表情,像受了作弄又有苦难辩似的,“喂,又不是说你,干嘛反应那么强烈?”
  他义愤填膺,“叶连波!原来除了我以外,还有这么多人受你压迫,我要……”
  怎样?我抬眼静候他下文。
  你别说还真挺期待的,因为秋大少要上台绝对属于声色俱佳那种,表情蛮苦大仇深的,极俱观赏性。
  “我要把你那份汤也喝了!”他瞪大眼睛望着我,大喊一声后转身就跑。
  我急了,跳起来在屁股后头撵他。
  大姐常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每次煲汤都是掐准了人份的。这坏小子,明明是馋虫作祟,非要找个莫须有的理由来霸占我那一份,委实可恶。
  ……
  厨房争夺战,极其惨烈。战果更在顷刻间几经易主,最终由两方平分,各进其肚。
  只是我不小心喝了他的,他则饮下了我的。
  呵,你问我怎么区分?
  笨,大姐新买的汤碗,我们每个人的都不一样。
  噢,为什么秋大少也有?
  不清楚啊,是大姐好心吧,谁知道呢。
  
  到晚上颜公子才爬上线来,“累死了。”他告诉我说。
  “不会是因为工作吧?”他一向是那种才高八斗,力气却使不到一升的人。
  “当然不是了。”我果然猜得没错。
  “哈,我知道了,追求女生碰壁了吧?”
  颜公子不置可否,“最近这个目标比较凶悍,很难攻克。”
  我笑他形容追女像攻占山头,他直言不讳,“可不正是,因其蛮横……”
  我以为他要放弃。
  “我已经准备把她列为永久性目标了。”他发着狠誓。
  我笑得肚痛,很没有同情心地对他指摘一通,到最后才大发慈悲教他数招追女秘技。
  “真的管用?”我突如其来的好心,让他以为又要骗他。
  “十足真金。”我大力点头,鼓励他一试。
  小瞧我哟!以并不怎么丰富的实战经验编织出那么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难道真的是功力过人?
  呵,鬼才会信。还不是我平时注重收集这方面的材料。
  咦?你好奇?问我怎样收集?
  不好意思,商业机密,恕难奉告。
  总之颜公子半信半疑地走了,留下我面带微笑坐在屏幕前。
  不知为什么,回家后反倒没有睡意。
  最怕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宁可失眠到天亮也不愿半梦半醒间见到故人。
  故人……
  尽管我嘴巴毒,个性也不可爱,人缘却是极好的。
  从小到大结识的人基本都还有联系,只除了一位。
  呵,宾果!
  你猜得没错,我的故人是烈帅,当然是独一无二的烈帅。
  
  大姐终于决定要嫁给莫言,让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母亲老怀畅慰,笑着擦拭着欣喜的泪花。
  我们三姐妹抱在一起,浓浓的姐妹情让每个人都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大姐嫁给烈尚伦时我们还小,帮不上忙还总给添乱。
  今次却不同,我和流波暗暗发誓,要献给她一个最完美的婚礼。
  我们的大姐呵,她那样美好……完全配得起。
  她自己却唯恐再嫁招摇,执意要一切从简。
  众人劝说无效,还是准姐夫的一句话令得大姐回心转意。
  他一反平日的低调,“为什么?当然要大办,我要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娶到了世上最美丽善良的女人!”
  他们四目相对,情深款款。
  两个小不点凑过去,挤进两人中间,“还有世上最可爱的两个小姑娘!”吉莲不知羞地大声说。
  玛嘉“咯咯”笑着,一只手拖起妹妹,另一只则放入莫言的大掌中,“爸爸!”她响亮地叫着。
  在这幸福的时刻,不知为什么大家都有些想哭。
  雪泠噙着眼泪去开香槟,不小心却喷洒出来。
  屋子里登时乱了,语声笑声连成一片。
  罗珊娜帮着倒香槟,一边不知为什么念着老土的言情片对白,“香槟…。。是喝不醉人的!”
  我能理解,不单是她,大家都有些激动。
  我们做了分工,所有的人都各负其责。
  婚礼主持人是大姐的一个朋友,据闻经验丰富,诙谐庄重两相宜,并很能调动现场气氛。
  我还是不放心,假借大姐名义在婚礼前夕送他水果篮,并附卡片,“这场婚礼也许是您无数次成功主持中的一次,于我却是一生中最难忘的一次,让我们一起为它在记忆中的完美努力吧!”
  拽文,没头脑,神经质……对吧?
  原谅我……。。没听过新娘的妹妹也会患婚前恐惧症吗?
  呵,不,我原谅你好了,孤陋寡闻属努力不够而不是什么错误。
  
  终于盼到是日,大姐身着象牙白丝缎礼服,沿着长长的红毯一步步走向莫言。
  她一向是美丽的,但从没像今天般美得让人摒住呼吸。
  那长约三米的镂空蕾丝婚纱是莫言祖母的,保存得极为完好,为大姐的美丽平添几分尊贵。
  玛嘉和吉莲穿着可爱的白色蓬蓬裙,为她们亲爱的妈妈提着婚纱。
  后面则是骆风和骆云,一对同样英俊的小帅哥。
  所有的一切进展顺利。
  除了莫言的誓词稍长了些,但没有人不为它感动。
  他们携着手沿红毯走回时,我和流波拼命地撒着花瓣。
  嗳,你看那漫天飞舞的花雨,就该知道我的眼泪流得有多凶。
  烈帅,你真伟大,发掘了我不为人知的发达泪腺。
  呵,原来他们都说你眼光独到,自岩石下看得到流淌的黑色黄金……都是真的。
  大姐换装的时候,主持人宣布宴会开始。
  我在人群中看到傅君增湘,臂弯中的女伴明眸皓齿,身段一流。
  他看到我遥遥举杯示意,微笑着回敬。稍顷在女伴耳边低语,径自走过来叙话。
  我笑,“不怕冷落了佳人?”
  他神色淡然,不答反赞,“干得不错,婚礼很成功。”
  我与他一向相熟,笑道,“你的功劳也不小。” 
  那个女伴,是傅增湘带来的烟雾弹吧?
  他骗不过我,却绝对可以让大姐信以为真。
  这时大姐出来,一袭玫瑰花苞刺绣旗袍美轮美奂。他的视线被吸引过去,怔怔地有好几秒钟才调回。
  知道我在打量,他叹口气,眼中满是坦荡,“只要她高兴……就好。”
  我们又一同转而望向大姐窈窕的身影。
  她太善良,也太心软。明明一个小女子,偏要把所有人的悲喜都装入心中。
  你应该知晓我在说什么功劳了吧?
  他让她……放了心。
  这是他给她最后的也是最宝贵的礼物。
  他微笑着,嘴角说不出一种什么神情。
  宴会人很多,我忙着招呼客人,无暇多叙。
  不知过了多久,才松口气,靠在花拱旁稍息。
  原来力用的太过,真的会有些虚脱,疲累得两条腿仿佛都是空的。
  “哈,姐姐嫁了两次,妹妹却被人甩!”讥诮的语声在我背后响起。
  我定了下神,才回头看是哪个家伙敢如此无礼。
  烈尚伦!
  宴会刚刚开始,他却已带了七分醉意。
  我冷笑,不屑理他,只想着怎么将他引开,不能破坏了婚礼的欢乐气氛。
  “连波,说中你心事了对不对?”他看我不答话,却愈加张狂。一边还凑过来厚颜无耻地媚笑,“你……喜欢姓烈的,不如找我……”
  扑鼻的酒气中人欲呕,我向后躲着,却扭到脚险些跌倒。
  有人从背后扶住我,待我站稳后立刻放开。
  我背脊僵住,不敢回头。
  这个怀抱我太熟悉不过,淡淡的草木气息是他专有。
  几乎不用我去证实。
  烈尚伦抬起眼,表情像见了鬼。“烈,烈……”
  “堂哥,你喝高了。”他说,“小何,帮我送他回去。”
  烈尚伦握紧拳头,满面怒色,终还是不敢反驳,怏怏地离开我的视线。
  该面对的,始终要面对。
  我深吸口气,转头望向他,“好久不见!”
  他笑笑,墨黑的眼睛中看不出一丝情绪波动,“是吗?忙起来倒不觉得。”
  我无言以对,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你……谢谢你来参加大姐的婚礼。”大脑是一片空白,绞尽脑汁,才期期艾艾挤出这么一句。
  他神色平静,“莫言的婚礼,我怎么能不来?”
  他在撇清。是啊,我真傻。既然他不再是我的烈,我的大姐又怎会还是他的大姐。
  至此我才真的没有话说。
  我知道自己一定脸色苍白得像个女鬼,所有的胭脂都凸现出来,像两个红蛋蛋挂在脸上。
  他望着我的眼光……那么奇怪。
  语气平淡地足以摧毁人的全部精神。
  我的脚不由自主地向后撤,一步一步,直到抵到某样东西。
  秋大少扶住我,源源不断的热力由他的手掌传递至我身上。
  “烈,还不过去向新人祝酒?”
  他颔首,几乎不做任何停留地离开,没有再望我一眼。
  我怔怔地望着他背影,口不能言,泪不能流。
  周围的目光纷乱起来……毕竟,我是烈帅唯一公开承认过论及婚嫁的女友。
  “连波,跟我来。”秋大少拉起我就走,不理我步履蹒跚。
  “去哪儿?”第一次我不想和他斗嘴,只要离开这里便好。
  “好地方。”他回头望了我一眼,笑得无比灿烂,脚下却不停,让我不得不加快跟随的步伐。
  
  他带我到路边摊吃烧烤,看其与老板娘的熟稔似乎是这里的常客。
  我以为自己会没胃口,未料到却吃得津津有味。
  “我一定是疯了,放着精美的婚宴不享用,过来和你吃大排挡。”看着他不顾形象地举串大嚼,我喃喃地道。
  语毕却突然醒悟,话该倒过来说才对,是他……陪我呵。
  他粲然一笑,递过来串烤鸡心,“吃了吧,感觉会好点。”
  我茫然接过,咬一口下去,鲜嫩筋斗,浓烈的香味溢满口中。
  呵,这人有点意思,懂得吃什么补什么的老话。
  我学他大啖起来,但愿他说的对,我失掉的……能借由吃补回来。
  都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聪明又勇敢,而第一个说烧烤定要配啤酒的却已无法考证。
  辛辣浓香的肉串,配清凉甘冽的啤酒,虽不健康但确实美味。
  我不由对他竖起大拇指,“要寻坊间食肆的美味,确实要由老饕带路才能一一发掘。”
  他擎起大酒杯——在我看来是小酒桶——畅饮一气,痛快地砸了砸嘴才道,“别拍马屁,不给我点贿赂才不带你去别家呢。”
  我笑了,举起酒杯和他相碰。
  谢谢,我用眼睛对他说。
  人伤心的时候,不爱说话而更喜欢以眼神交流。
  然后大口大口地喝酒,享受那微微眩晕的感觉。
  夜色微凉,我们坐在简陋的桌椅旁,你一杯我一盏,喝得不亦乐乎。
  渐渐的……便觉不出伤心来。
  有种莫名的快慰充斥在胸间。
  是酒精的作用吗?
  还是他陪在我身边……令人温暖?
  后来我喝醉了,除了头脑外四肢都软得不听使唤。
  他酒量不错,喝了那么多……还能稳稳地将我背起。
  我阻他叫车,央他陪我去附近的街心公园坐坐。
  他便背着我一路踱过去,免不了有些摇晃,走出无数个“S”。
  香港是个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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