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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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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国人拜的是火神,不信莲花神那一套。膜拜花朵对其他国家的人是难以想像的。拜托,那种软趴趴的东西,不实用又不神气,有啥好拜的?!向梅边说还边摆出嘲弄的表情,一点也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然受到威胁。

李格非双拳在桌子下悄悄握紧,花灵无奈地探过去一手安抚,不让这只纸老虎有暴冲成真恶虎的机会,将他一只拳头给舒张开来,在他手心轻轻揉着,调情得面不改色,也不让纸老虎害羞地逃开。

然后笑笑地对白目的向梅道:

「这是盛莲国人专有的记号,不管是来自神的恩赐或其他什么的,倒也不该拿出来批评议论是吧?」心中暗自陶醉:好坚硬的手,有力又温暖,手形长得又好,摸起好有安全感啊。

「……也是。」向梅望了他们一眼,形势比人强,威势不如人,只好识时务地点点头。又道:「好,不说他们这天生的毛病了,就说他们的保守落后吧!您瞧,放眼现今千炫大陆,有哪个国家像他们这样实行锁国主义的?外国人想进入他们国家是千难万难,至少要办几十道手续不说,办完了还要等上一年,搞得大家都不想去盛莲了,更别说去过的人都晕船晕得几乎没死掉!真可怕!整个国家建立在水面上,人民大多住在船屋中,像是无根的浮萍似的,真难想像这日子要怎么过。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国家的男人根本没地位!要知道我堂堂华国在一千年前就把男人列为平等公民了,现在你看放眼我华国天朝,男性官员占了快一半,男人只要经济能力许可,是可以娶妻回家的,跟女人一样呢。我华国可说是全千炫大陆最重视男女平权的国家了。」说完还要大大的称赞自己国家一下,并深深陶醉着。

花灵觉得好笑,道:

「我对华国的情况不太了解,不过我发现这块千炫大陆上的人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

「哦?什么特点?」向梅好奇直问。

「都很爱自己国家。」

「有谁不爱自己国家吗?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向梅觉得花灵这个发现好奇怪。

「当然奇怪啊,爱到只愿意看自己国家的优点,也只愿意看到别人国家的缺点。」花灵摇摇头。随口哼了几句早上在街口学来的华国国歌:「唯我华国,崇尚平权。唯我华国,国富民安。女男共治,世享昌隆,千炫第一,四方来朝。伟哉我华国,光耀全宇宙。」

向梅感动得抓住花灵的手:

「天籁啊!没想到你已经学会我国的国歌了,是不是很好听?歌词是不是很实在?是不是恨不得可以当我华国的人?虽然我国移民的条件很严苛,不是最优秀的人是进不来的,但只要有合适的人作保,你想要归化为华国人的话,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花姐儿,你帮助过在下,在下一定会帮助你完成这个毕生最大的心愿的——」

花灵很努力不让自己在别人爱国心如此激动时翻白眼,毕竟她没有被围殴的嗜好,所以她闭闭眼,好一会才睁开,让自己看起来可以诚恳一点:

「向姐儿,我只是随便唱唱,你别当真。如果你觉得我唱得很好听的话,那我也不介意接着唱一下盛莲国歌给你听一下。咳咳——」清清喉咙,开唱:「歌咏我大盛莲,莲神最骄傲的孩子。优雅卓越冠四方,物阜民丰,国盛势强,无与伦比,巍巍大盛莲……」

「够了够了,这是什么词?什么调?果然是个只会种花划船的地方,没什么本事,也就只能在国歌里杜撰来自我欺骗,我可怜他们。好了好了,花姐儿,求你别唱了。」向梅一脸痛苦嫌恶,拿筷子敲打碗沿,以表示对这首歌的不支持,就差没扑过去捂住花灵的嘴了。

「那,换一首怎样?」花灵对自己的歌喉一向很有信心,所以清清喉咙,决定来个k歌大放送。「我还去过飞扬国,还有那个火山部族也满有意思的。我都有把他们的国歌学起来,既然你觉得我唱得很好听,比某个不识货的人……」眼睛唾弃地瞄了下李格非。「强多了。人家说酒逢知己千杯少,我说歌逢知音万首唱啊,来吧,来吧,我——」

愈说愈兴奋,一手拿盘子一手拿筷子敲起来了,在她正要扯喉发射音波神功将全客栈里的人给毒死时,就见李格非很有经验的闪身、捂嘴、灭口,姿态流畅优美,动作一气呵成。

「唔唔唔——」被李格非挟在胳膊弯里无法动弹的人,只能如此抗议。

向梅看得目瞪口呆,直到好一晌才能说话,然而她说出来的话,却让李格非两人为之一怔,就见她道:

「我现在可以确定你们真的不是盛莲国的人了。我猜李哥儿肯定是『原野部族』的人吧?我看着你的长相模样就能确定。至于花姐儿嘛,你八成是『弱袅部族』的人是吧?放眼全千炫大陆,也就只有那儿的女人没什么骨气,世代都是男人当族王,女人都不工作,被男人饲养而不引以为耻,甚至沾沾自喜。」

花灵本来只觉得向梅这个女人的缺点只有挥别人的金如土、好发高论、自以为是高尚的知识分子,还没高中状元,便把自己当成状元娘看了等等等,可现在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快下结论了,有的人,身上具备的特质之多之广,绝非凡人如她能在短时间之内看出来的。向梅这人的个性特色,恐怕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也真是有趣,来自这两个部族的你们,居然会凑在一块儿,照理说,咱这千炫大陆上的人,通常不与外国人通婚的,因为各地的风俗实在太不相同,所以一旦与外国人通婚,都没听过有好结局的。不过,要是嫁来我华国就不同了,我华国有容乃大,民风兼容并蓄。啊!真是每一个外国人都渴望来归化的天堂圣地啊……咦,怎么?要回去了吗?等一会还有一场演讲可以听呢!」

就在向梅又在忙着对自己的国家大力宣传顺便陶醉时,瞥见花灵两人正默默地往门口走去,连忙回神,奔过去叫住他们。

花灵虽不知道李格非怎么会突然一声不吭地转身走人,但因为自己也实在不想再听向梅说这些自吹自擂五四三的,所以没有异议地任李格非挟走。回头对向梅道:

「演讲我们不听了,你自便吧。」

向梅有些急:「别走!那可是华国知名的学者的演说呢,错过多可惜,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真敢讲!花灵懒懒淡淡地对她道:

「包厢费与茶资都已经付了。」

向梅人也爽快,摆摆手:「那,不送了。」转身悠哉踱回。

花灵暗自翻白眼,与李格非走人也。

「怎么了?是不是有人追来了?还是有谁在暗中盯我们,然后又被你发现了?在哪里?在哪里?呼呼呼——」左顾右盼,大口喘气。

被李格非一路抓着走好久,本来花灵对此是没什么意见啦,反正他的手掌又暖又厚实,触感超好,好到让她想高歌一首「牵阮的手」来表达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的心境,唱完后还可以跟他说那句台湾经典的广告台词:「老耶啊,明啊在呷菜喔。」可这家伙一出客栈后就不分天南地北的乱走,看起来也不像在躲人,就这样一直竞走,让苦苦追在他身后的她好几次跟步不及,差点就像只风筝被放起来,变成一个空中飞人。

她决定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所以用力抓住他,趁他一顿的瞬间,跳到他身前看他的脸,想知道他是以什么表情在暴走。两人相处这么久,他脸上的表情代表着什么心情,她通常可以猜出六七分。

「你脸色不太好耶,不过这脸色不像是有人追来的样子,那你走这么快是怎么了?向梅说了哪句话让你生气了?」她歪着头打量他,还不忘把两人相连的手甩来晃去着玩。

李格非这才发现他一直抓着她的手,而且还是在大街上呢!脸色马上变得不自在,快速将她手甩开,力道一时忘了控制好,险些没将花灵顺便甩飞。还好花灵早有准备,身为一个常常被不小心甩飞的人,对此状况自然是很有应对经验的。脸色变也不变的,就及时以另一只手勾住他胳膊,浑然当作没那回事,开口继续与他谈下去:

「是她批评盛莲的话让你觉得生气?还是说你像那个什么原野部落的人让你感到被侮辱?或者是你也跟这块大陆上的所有人一样,听不得别国的人说自己国家的好话?」

不理会她,转身想继续走,但她像只水蛭似的挂在他身上,一点也不在乎此刻是在大街上,有多少人正在对她侧目摇头,充满不赞同的眼色正从四面八方刺来,如利箭一般。

华国虽然提倡女男平等,也以此自认为文明进步,领先其他国家,可是实际上,大女人主义仍无所不在。即使在家里是个惧丈夫的,出门在外也会强撑出不可一世的样子,断不容许有一丝丝窝囊的卑弱相出现,尤其又是在男人面前,那可是会让所有国人瞧不起的。

「你别这样!」低斥。不喜欢别人以轻视的眼光看待花灵——虽然从相识以来,他也没少给她冷眼排头吃,但别人不行!他厌恶别人对花灵如此看待。

「我哪有怎样?」花灵无辜问。

「这是大街上,你庄重点。」他提醒她。

「我哪不庄重了?我又没亲你摸你什么的!」只是牵手而已算什么?干嘛一副〃奇〃书〃网…Q'i's'u'u'。'C'o'm〃她当众猥亵男人的样子?她已经很克制了好不好!

「你总是这样……」开口又要说教。

花灵很快打断他:

「别白费力气了,你不嫌累,我还心疼你会说得口渴呢。」

「你……」语气轻而无奈。她总是可以三言两语就轻易地把他满肚子不悦化为乌有,被熨服得半丝脾气也扬不起来。怎么有人可以用这么漫不经心的口气,把甜言蜜语轻易说出来而不觉得脸红羞赧的?她到底是打哪来的?是怎么被养成这样的?李格非常常感到疑惑而不解。

「刚才是怎么了?快说啊,别让我担心。」

「没事。」他闷声应着。虽然还介意路人眼光,但却舍不得再度把她的手甩开。

管他的!路人非议的眼光与他何干?!在盛莲时,他白眼还吃得少吗?心一定,开步走,但步子小了点,知道自己牵住的,是个懒得走懒得动懒到不可思议的家伙,如果他走得太快,一定会害她跌跤。而她这个怪女人,却是即使跌倒、即使被他拖在地上滑行,也不会放开他的手的。所以他要注意着点,别让她伤着了。

「这样叫没事?那怎样才叫有事?你的表情很阴沉耶,可惜我身上没带镜子,不然可以马上拿出来给你照一下,肯定会把你自己都吓一跳。」

李格非这回没再乱走,牵着她转进一条行人较少的街道,纷乱的心思一定,目光微垂,暗中把四周的情况都关注了下,一心二用的与她闲扯。

「我的表情永远都长得一样,你说过的。」

「对别人来说,当然是这样没错。不过你我两人是什么关系?恋人耶!你只要眼睛多眨一下,我就知道你情绪变得不一样了。」

李格非努力压下脸上的热度,不让臊红色泽爬上他执意保持冷然的脸。

「胡扯。」

「什么胡扯?我说我们是恋人,你有异议?」警告地瞄他。

「你别乱说。」不自在别开眼。

「说得太直白你还不习惯对吧?那这样好了,我们那边有个说法叫『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形容的是从朋友走向恋人那段时期的暧昧,明明心心相印了,却还抵赖说两人只是超级好朋友而已。套用在我们身上呢,就改一下,叫『知己以上,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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