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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里的星星-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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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都是跟我没关系的事情。 
  发生在我身上的,只是这偌大的长沙城里微不足道的小事。 
  某天下午下午五点半,放学的时候,我冲出教室之前,袁思思慌慌张张的拦住我,表情十分凝重。我不耐烦的催她,有什么事快说,姐姐赶着打架去。 
  她朝四周看看,压低声音,神色焦躁:“今天去办公室的时候听见老师说要彻查‘粉笔灰’事件”。 
  我呆了一下,过了半天,才明白她的意思。     
  上个星期其中考试,监考的是一个自我感觉非常好的中年女老师。 
  我远远看到她的背影的时候就有点恶心,她顶着一头我最反感的方便面卷发,穿着朱红色漆皮高跟鞋,整层楼都是“咯噔”“咯噔”的脚步声。 
  谭思瑶好心地安慰我,说不定正面挺好的。 
  等她站到讲台上拆封试卷的时候,我回头对思瑶翻了个白眼。思瑶天真地扔个小纸条过来,上面写着:说不定她人好呢,记得有答案传给我啊! 
  可惜这个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其实在别人眼里毫无美感的中年女老师丝毫不给乐观的谭思瑶同学面子。 
  当她瞪着一双圆眼睛像红外线一样扫视教室的时候,我心里不得不叹息:死了死了,这次死了。 
  如我所料,导致整堂考试下来我连一道选择题都没有抄到。收卷后,一贯好脾气的思瑶趴在桌子上怒气冲天的说,放点水她会死吗! 
  就是,会死吗,会死吗!旁边的冯妍一边像个复读机一样重复着思瑶的话一边整理书包。 
  忽然,她停下了动作,对我们露出一个简直可以用□来形容的笑容。我看着她手里那包白色的小药丸,捂着胸口说:春药!你想干什么! 
  她对我极其鄙视,程落薰,你脑袋里能不能少装点□的东西啊!全世界的药都是春药啊!这是泻药,告诉你,前几天我买来好玩的,你们要不要…… 
  我和思瑶彼此对视一眼,达成共识:好,你不让我们抄,拿个见不得人的分数回去被骂,我们也不让你好过,给你下泻药,拉死你。 
  当我把老巫婆的茶杯从办公室偷出来的时候,我认真的对思思和谭倩说,这事要是被发现了,一起承担,同生共死。 
  她们庄严的点点头,表情像小学时代加入少先队时那么虔诚。 
  等到那个老巫婆打开杯子尖叫“谁在我被子里放粉笔灰”的时候,我简直有一种站起来告诉她“白痴,那是泻药”的冲动!       
  考试结束后,我早就把这事忘了。 
  这下思瑶突然提起,我真觉得她有点小题大做。 
  于是我挥挥手,像赶苍蝇一样赶走她,好了好了,说好了同生共死,别怕了,我还有事。 
  说完不顾她一连声的叫唤,我背着包像逃命一样往德雅中学跑去。  
  等我赶到的时候,康婕,还有她一帮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听到有架打显得比我这个当事人还兴奋的朋友已经守在德雅中学门口半个多小时了。 
  这是长沙最好的中学之一,每年高考之后,很多名不见经传的学校都会摆出一副打擂台的姿态来争相在校门口贴红榜,宣传自己学校的升学率。 
  可是绝对不会有雅德和我所在的博郡。       
  一看到我出现,她就把手腕上的手表往我脸上贴:“乡霸,看看几点了,我还以为你拉屎掉厕所里去了!” 
  我推开她的名牌手表,十分鄙夷的说,您能稍微提高一下自己的素质吗? 
  关于她那块名牌手表,也一度让我非常无语。 
  她是这样故弄玄虚的:知道米奇妙不? 
  我谦虚的表示自己孤陋寡闻,实在不知道这个牌子。 
  然后,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阳光下朝我晃了晃她手上那块印着米老鼠头像的腕表,这个就是米奇妙,名牌,你个乡霸! 
  我差点气绝,拜托,是米奇,米奇!没有那个妙字! 
  乡霸,是她为我而创造出来的词语,每当她这样称呼我的时候,我都有一种强烈的,被羞辱了的感觉。     
  当那个女孩子出现的时候,康婕用鞋底碾灭了烟蒂,一副大姐头的样子说:乡霸,我们一起去找她谈谈心吧。 
  据可靠消息,我们即将跟她展开“谈心活动”的女孩子名叫戴莹新。 
  康婕这个贼喊捉贼的乡霸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戴迎新?辞旧迎新?好风骚的名字啊!” 
  此刻,康婕看到戴着黑框眼镜,穿着TEENIE WEENIE的TEE的“戴迎新”时,她内心蹿起一股嫉妒的火焰啊:“啊!在老娘戴米奇妙的时候,她居然敢穿TEENIE WEENIE! 
  要不是我拉住她,她会比我还先冲过去。 
  为了不被康婕抢了我的风头,我气壮山河地拦住她:“喂,找你有点事,我们谈谈心。” 
  她狐疑的看着我,谈什么心? 
  我生平最恨这种把自己当林黛玉看的女生,动辄就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还没把她怎么样呢,待会我动起手来,她不得泣血而亡啊。 
  康婕也过来帮腔,劈头盖脸的问,戴迎新是吧,不说话就表示是啦。过来,找你有点事。 
  她十分不情愿,可是迫于我们的淫威也不得不跟着我们走到校门后面那个僻静的角落里。 
  我们一群人围着她像看猴戏一样,康婕一直在嘟囔,怎么这么瘦啊,经不得几下打啊,喂,你家里是不是不给你饭吃啊?但是周暮晨不是还经常给你买蛋糕吗? 
  那个名字像一个火种在我的脑海里燃烧成灾,我最后一点残存的理智都化做灰烬了。 
  在戴迎新试图搞清楚我们这群野蛮的女人跟周暮晨有什么关系的时候,我像疯了一样扑上去就是一阵厮打……       
  在我发泄完我的“兽欲”之后,康婕惊恐地看着我说了一句:“姐姐,以后你是老大!” 
  而蹲在地下的戴迎新睁着无辜的双眼,怨恨的看着我,问了一句:你们不是说找我谈心吗? 
  说找你谈心就真的谈心啊?那我叫你吃屎你是不是真的去吃屎啊?在身体上殴打过她之后,我又开始在心理上羞辱她。 
  我真的是第一次发现,其实我骨子里是个泼妇。 
  临走的时候,康婕很认真的蹲下去跟戴迎新说,以后不要再让周暮晨给你买蛋糕了,要不这个歇斯底里的女性她真的会一次又一次来找你谈心的。 
  最后上的士的时候,康婕还恋恋不舍的看着那个方向。 
  我很好奇,她到底是关心戴迎新,还是关心人家身上那件TEENIE WEENIE是不是正品。       
  当天晚上的晚自习放学,我被我的男朋友周暮晨堵在博郡门口。 
  他怒气冲冲的质问我,你干嘛去打人啊!我跟她什么关系都没有! 
  面退比我高一个头的他,我毫不退缩:“等到你们有什么关系了,我就不是打她了,我会直接杀了她!”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我倔强的承接他的目光,心里其实怕得要死。这种害怕的情绪很快就从我的眼泪里泄露了出来。 
  我哭了。 
  我把别人打了,然后我自己哭了。 
  我一哭他就拿我没办法,叹了一口气之后,他揉了揉我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语气里是满满的宠溺:“怕了你了,买东西给你吃,别哭了,你又没挨打”。 
  校门旁边的有个专门卖油炸货的推车,那个婆婆从我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卖这些油炸食品,臭豆腐,花菜串,蘑菇串,香芋串,火腿肠……琳琅满目。 
  我站在摊子面前指点江山,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十分钟后,我舒畅地打了一个饱嗝,啊,饱暖思□。 
  暮晨的笑容那么温柔,之前的怒气全消失了:“恩,好诗,好诗!” 
  满天繁星下,我第一次爱的这个人,他完全没有原则的宠爱我,不计较我的过错,不理会我的任性。 
  吃饱了的我开始给他制定与女生交际规则,首先,不准给她们买蛋糕,她们给你买的你要丢掉以示贞洁…… 
  他捏捏我的脸,好,全都答应你。 
  我忽然有点感动得想掉眼泪。 
  我拉拉他的衣角,朝他嘟起嘴巴:“喂。” 
  他挑起眉毛笑,左耳上那颗货真价实的钻石耳钉随着他头部的摆动折射出璀璨的光芒。 
  那是我们第一个吻,干净的,纯洁的。 
  孔颜,如果,没有孔颜的话…… 
  我是说,如果。     
★'3'在周暮晨的爱情世界里,我就是个做小妾的。   
  很久很久之后,我几乎都不太记得我第一次见到暮晨的时候的感觉,可是我依然能够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孔颜的感觉。 
  美若惊鸿,这四个字就是当日孔颜坐在我面前,我脑袋里唯一的直观反应。 
  后来,我见过很多美女,她们都有小小的面孔,精致的五官,可是没有一个能像孔颜那样在顷刻之间,被我的大脑深深铭刻。 
  她有一张无可挑剔的面孔,看着人不说话的时候,眼神里也会有无数的缱绻和妩媚,可是整个人的气质又犹如空谷幽兰。 
  我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深深地为止折服。 
  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暮晨,明白了所有爱慕孔颜的人。 
  不过,仔细说起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到她,我并没有看到她的脸。 
  那只是一个背影,白色的背影之中,医院里特有的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之中,所有的旁枝末节被隐去,一个清晰的、凸显的,一个骄傲的、孤寂的,背影。       
  我的男朋友周暮晨是典型的纨绔子弟。 
  家境优渥的他们会唱歌,会抽烟,会喝酒,会飙车,会看时尚杂志,会玩电动,会打一手很漂亮的台球,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 
  可是,他们不会静下心来背一篇课文,或者做一道数学题。 
  身为应届高考生的周暮晨每天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复习功课,而是跟他同样吊儿郎当的女朋友——程落薰,也就是鄙人,打情骂俏。 
  不过偶尔我也会展示我懂事的一面。 
  只可惜,每当我忧心忡忡地提醒他距离高考不足百日时,他都会笑嘻嘻地反驳我:“我们班那个学习委员,傻逼一样。上课给她男朋友绣十字绣,老师站在她后面都不知道,手举得像抽风,那根针亮晶晶的差点刺到老师脸上,后来那个绣一半的东西……看不出是个猪还是个猴子,老师直接没收,跟她比,我还是收敛多了。” 
  他一耍起赖来,我就拿他没一点办法。 
  他对我笑一笑,我就丧失理智了,哪怕他说月亮是方的,我也会跟着附和:对!每个角都是直角! 
  我愿意陪他做任何事情,哪怕我什么都不干,就坐在他身边看着他,都觉得非常开心。 
  那应该就是爱情最初的样子,没有伤害,没有亏欠,没有辜负,所有的丑陋都还没有登台,空气中都是甜美的味道,我知道,我在爱。 
  我确认,那是爱。 
  直到暮晨接到那个电话前一秒,我都一直沉浸在自己营造的幻觉里,以为这样手牵着手,走下去,就是天长地久。 
  我怎么会知道,那通电话之后,我的人生翻开一个新的篇章,从此之后,很多事情,都跟以前不同了。       
  那时暮晨用的是NOKIA3250,就是那款屏幕跟键盘可以旋转得跟脱臼一样的手机。 
  我第一次看到活人用NOKI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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