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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汉朝-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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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刘彻打着不拘一格的大旗,很顺利地封公孙弘为平津侯,食邑六百五十户。刘彻此举,创造了一个神话:丞相加侯者,自公孙弘始。

公孙弘老家齐国的祖坟,正在青烟缕缕。

祖坟冒烟的公孙弘,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清除异己。而首选人物,当然就是不可一世的汲黯老家伙。

公孙弘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要知道,尽管汲黯在朝里枝不深,叶不茂,可就是比较难缠。所以,他必须找个同伙。于是,公孙弘马上想到了一个人。

公孙弘想到的这个人,是老部属张汤。

凡是敌人的敌人,都是我的朋友。何况张汤还是公孙弘的下属,同时又是政治伙伴,不拉他拉谁呢。

公孙弘和张汤密谋,俩人最后想到了一招狠毒之计:要想干掉汲黯,必须借刀杀人。

嗯,就这样干。

俩人想好,就去见了刘彻。公孙弘对刘彻说了这么一句话:长安市里多权贵和宗室,这两派人向来多事,不好管理。所以,必须任命一个重臣,才能压得住他们。窃以为,汲黯老先生强悍,不如拜他为长安市特别市长(右内史)?

如果你恨他,就将他往火坑里推。公孙弘此招就叫,哪里有危险,就往哪里推。

请奏之前,公孙弘已经打听到,汲黯无事找事,有事专抬扛。所以刘彻对这个汲黯,已经相当厌烦,很想找个机会将他踢走算了。所以,公孙弘断定,他和张汤联合使出之计,成功率是大大有的。

果然,公孙弘一上书,刘彻就批准了。

不久,汲黯为右内史,治理首都治安。管理好,算他命大;治得不好,顶多给他一具以身殉职的称号,再倒贴一副棺材得了。

真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招啊。

我相信,此时公孙弘肯定笑了。张汤也笑了。他们有理由相信,汲黯活不了多久了。

然而,结果呢?

让我来告诉大家,结果不是公孙弘和张汤想要的。汲黯不但没有被长安权贵和宗室整死,反而吃好,睡好,身体好。

一切都是好好的。

为什么会这样?我想,公孙弘此时正在追问为什么而晕菜。事实上,汲黯不是傻瓜,他知道谁在整他,也猜得出当长安特别市长意味着什么。你公孙弘想让我死得快,我偏要活得比任何人好。这是对政敌莫大的打击。

还有,汲黯整人技术差劲,但是管理地方,汲黯的技术那是刚刚的。他一到任上,发挥特长,没过多久,本来难管的长安竟然被他整得服服帖帖,没人敢跟汲黯拍板闹事。

关键时刻,汲黯自己拯救了自己。

董仲舒的劫

汲黯躲过公孙弘一劫,但是下面这个书生就不一定了。

这个人,就是久违的董仲舒。

董仲舒怎么惹上了公孙弘,这事说来话长。董仲舒不但惹上了公孙弘,甚至也跟公孙弘的死敌主父偃缠上了。这三个人互相掐架,不分你我,在我看来,问题就出现在他们的行业竞争上。

董仲舒是怎么发家的?治《春秋》;主父偃是怎么发迹的?亦是治《春秋》;那么公孙弘呢?也是治《春秋》。那么,此三者,谁的专业更厉害呢?当然首属董仲舒。

董仲舒三年苦练,写出了盖世绝学《春秋繁露》。用现在的话来说,这是博士专著。主父偃和公孙弘,不见有专著,都是论文,其体系零散,不成体格。唯独这个董仲舒,仿佛练成了降龙十八掌,自成一派,天下无敌。

但是,任何武功都是有漏洞的。就是这个《春秋繁露》,让董仲舒差点死在了主父偃的手上。

事情是这样的:董仲舒治《春秋》时,将它与阴阳家学说结成一体,发明了一个阴阳预测学。董仲舒认为,天地一切灾异,都可以在《春秋》里找到根据。于是,董仲舒在地方上当诸侯国相时,实施这套理论,得心应手,从来没被怀疑过。

董仲舒没有被怀疑,那是因为在小地方干活,人们见识短。如果真到长安城这种大地方,就有可能露馅了。果然,还真出问题了。

有一年,辽东高庙及长陵高园的大殿发生火灾,董仲舒听说后,又手痒翻《春秋》找阴阳论据。结果,写了一通草稿,还没交上去,主父偃就上门来偷了。

主父偃私下拜见董仲舒,没想到董仲舒就将没发表的论文,交给主父偃过目。主父偃看了后,心里就笑了。他知道,现在是扳倒这个经学泰斗的时候了。

于是,主父偃偷走了董仲舒的草稿,交给了刘彻。刘彻一看,又召来一个人来看。

这个人,就是董仲舒的得意弟子吕步舒。

刘彻问吕步舒,你觉得这篇论文写得怎么样?

吕步舒根本不知道这文章是师傅写的,脱口而出,吐出了一句话:这是什么狗屁文章,简直是胡扯。

主父偃笑了。对,就是胡扯,天有不测之风云,怎么能跟《春秋》胡扯到一块呢?

刘彻一听就怒了。传说中的经学大师,竟然是个胡扯大师。于是,刘彻下诏,替我将董仲舒擒来,斩了。

但是董仲舒没有被斩,刘彻又将他赦免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从此,天要打雷,地要大旱,随它去吧。董仲舒再也不敢说《春秋》可以预测灾异了。

主父偃没搞定董仲舒,他很意外。但是他被公孙弘搞定了,更属意外。董仲舒也觉得意外。仨死了一,还有俩。剩下的二人,开始撕斗了。

公孙弘之所以要跟董仲舒掐架,责任不在公孙弘本身,而应该归咎于老董。老董的学术水平,公孙弘是自知的。与之争锋,必耻无疑。问题是,董仲舒却坐不住,竟然主动找公孙弘掐架来了。

董仲舒认为,公孙弘的学术水平,远不如他。凭什么,他就飞升直上,位至公卿;而自己奋斗多年,仍然还在诸侯国奔走无门?

董仲舒背地里常骂公孙弘无学术,做人还特无耻。骂着骂着,骂人的话就传到了公孙弘耳里。有人告诉公孙弘,老董骂你溜须拍马,不学无术,你看怎么办?

公孙弘眉头一皱,心里一抽。刚刚差点被主父偃整得快死,你老董现在闲不住了?想跟我掐架,那就来吧。

公孙弘想杀董仲舒,还是老办法,借刀杀人。尽管这招对付汲黯失灵,但是此招用起来省事省心,所以值得再用。

要借刀,当然得借狠刀。他替老董选了一把恶刀。历史经验证明,此刀凡是出手,没有一个逃过劫难的。

这把刀,即是胶西王刘端。

算起来,景帝刘启真没有白生这些儿子。在他十三个儿子当中,风格各异,心狠手辣之徒,实也不少。之前有个赵王刘彭祖,那就不用说了。凡是派与他处的中央大员,没有一个不是栽在他手里的。如果不是他反告主父偃,公孙弘最后那一招嘴掌功夫,根本就搞不死主父偃。

这个刘端,与刘彭祖比,不分上下。如果与董仲舒侍候过的江都易王刘非比,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刘彭祖之阴暗,是因为他专好此术。刘端之阴险,似乎与心理变态有关。刘端心理之所以不正常,是他有一个很让男人见不得人的身体毛病——阳萎。

据班固先生报道,只要刘端一近女色,往往都要病数月不起。身为诸侯王,美女千千万,眼睁睁看着她们如花似玉,口渴嘴馋,却碰不得,这种感觉,我想刘端肯定是连死的心都有了。

刘端对后宫美女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却没办法履行开发权。眼看一片美女荒芜,只要是男人都要心痛。不知为何,竟然有一个不怕死的男人,自告奋勇替刘端开发后宫殖民地来了。

这个男人,是刘端宠幸的一个郎官。此郎官只会犯事,却不会替自己擦屁股。跟宫女淫乱了还罢,竟然还生儿育女,俨然当后宫是自己家了。

这就实在不像话了。这不仅蔑视人家刘端性无能,还视人家于眼中无物了。于是,刘端立马开刀,将此位作淫的郎官及孩子,以及孩子他妈全杀了。

人一变态,在没有药可治的情况下,只有变态到底。从此,刘端走向一条变态杀人的不归路。凡是看不顺眼的,全当兽物杀了。于是,名声越来越坏,坏到中央无人不知。

那时,汉朝三公九卿听刘氏有此变态男,多次给刘彻上书,请以家法斩之。刘彻念他同根生,没有批准。但是,有关部门又向刘彻请奏,既然不想诛杀刘端,至少也得惩罚一下吧。不然,一味怂恿刘端下去,天知道有朝一天会闹出多大的事来。

刘彻想想也是,于是就削去了胶西王大半国土,以示惩处。

削了胶西国后,刘彻感觉良好。刘端的心却像被割了大半,一下子就不爽了。既然天下都以他为另类,那就另类到底吧。刘端继续堕落,以抗拒这个堕落的命运。

接下来,刘端竟然堕落到让人不可思议的地步:粮食烂掉,他不管;仓库倒塌,他不理。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命令王国官吏,从此不准再向农民兄弟收租了。更更不可思议的还有,将诸侯国的警卫通通撤掉,将所有宫门都堵死,只留一小门,以方便他化装布衣,到处溜达。

刘端之所谓溜达,不仅仅限于凡夫市井、田野山川,甚至远窜到其他诸侯国里。汉朝有规定,诸侯王必须待在自己的地盘上,不能越到别人国家。如果有此爱好,都被当成一种不祥之征兆。

刘彻眼看刘端堕落,难道真的不管不问吗?事实上,他派人去管了。可是派出去的国相根本就管不住。那么,这些国相去哪里了呢?

让刘端来告诉你,这些国相不被他杀了,就是被他伤着抬走了。

刘端是怎么整这些中央特派员的,说出来让赵王刘彭祖听了,都要汗颜三分。刘端杀相的办法,具体如下:凡是公正奉法的,就恶人先告状,编辑罪行,请治之;如果实在找不到罪证的,干脆来狠的,毒药侍候。

只此两招,汉朝派来的国相,没有一个是有好日子过的。

公孙弘就是冲着刘端之整人特长,决定借刘端杀董仲舒。于是,他请奏刘彻,说:陛下您那个胶西王兄,一向骄横无理,必须派个人去管管他了。举目中央,唯有一人能担此大任。此人,谓之董仲舒是也。

刘彻似乎也公孙弘说得很是在理。之前,刘彻调董仲舒去管江都易王刘非。大家都以为,老董那次肯定是有去无回。老董不知用了何手段,竟然调教得刘非听话得很。既然老董都能搞定江都易王刘非,刘端也不在其话下吧?刘彻决定拜老董为胶西王国相。

消息传说,公孙弘终于放口,大笑三百声。

但是,公孙弘笑得太早了。

的确像公孙弘所料的,老董接到皇帝刘彻的命令后,就愁坏了身体。但是思前想后,除了去上班,没有更好的选择。于是,老董带着一种视死如归的心情,前往胶西国。

但是,你猜刘端怎么待老董的?当他闻知老董远来就职,他竟然一反另类之打扮,打着欢迎光临之类的标语,人模狗样地出门迎接老董。

意外,实在意外。

狗不是改不了吃屎吗?怎么这一回……老董不敢深想,更不愿往下想。他高兴得眼泪跟着胡须,都要飞起来了。

事实上,刘端这不是摆陷阱,也不是设圈套,更不是作秀。他是真的老老实实地,将董仲舒当作一个神仙来供奉。

刘端对老董之所以如此虔诚,归根到底只有一个:

董仲舒名气太大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此话应该分为两半来看,后句基本正确,前句基本不完全对。君不见,21世纪之今天,人为出名,骂尽天下可骂之人,哭尽天下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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