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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害竹马-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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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抚摩着她细致的发丝。“我能为她做的并不多,我对她也是有亏欠的。若我不是一个那么让人失望的丈夫,那么她也不会选择离开,或许也就还活着。”

“不许你这么说,这么说是不公平的!”她坚定地反驳他。“有些悲剧,尤其是婚姻的悲剧,很难完全只怪一方。辛蒂已经去世了,你把这些包袱背在身上,是打算背到什么时候?”

“我已经开始试着放下了。”他蹭了蹭她的脸颊。“以前我是连想都不愿意想起的。所以这些事情,我婚姻失败的种种,我从来也没跟任何人说过。或许也是因为这样,那天晚上我才会喝多了酒。”

“结果一时不察,被我给吃了。”她倒是挺得意的。

老实说,关于那一夜的热情接触,她从来没后悔过。若不是那一夜突破了他的压抑,恐怕两个人到现在还在磨着,说不定他依然没跨出那一步,而她则继续她的单恋。

“到底是谁吃了谁?”他捏住她鼻子问。

“好啦,一人吃一半,这样可以吧?”她笑着说。

“就是这样,我实在不知道我是不是适合再结婚。我很担心妳会失望,会发现这几年对我的幻想都破灭了。毕竟像我这样一个男人,实在不值得妳这么温柔的爱着我。”他哑声地说,声音因为感情的冲击,有点变了调。

“傻瓜。季天牧你是大傻瓜……”她从他怀里挣扎起身,用力捏着他的两颊,往左右两边拧。“哪里不值得我爱?哪里?不准你毁谤我的季哥哥,我警告你喔!”

天牧吃痛,眼睛里面却泛着泪光,深情地凝视着她。

“真的很痛吗?”她懊悔地抚了抚他的脸。

“痛才好,痛才表示这一切都是真实的。”他抱住她,将脸埋进她的发丝间。“小筱,答应我,如果我让妳失望了,妳要告诉我。千万不可以离开我,我受不住的。”

筱墨愣了下,然后脸上漾起温柔的笑容。“我会的,下次你再说蠢话,我也还是会捏你喔!”

他终于笑了,好像被捏也很甘心一样。

天空渐渐泛起白,他也感觉到属于过去的噩梦渐渐在消退了。身边有她,他有了更多勇气去面对过去。他每天都要努力的爱她与被爱,这次绝对不让幸福从他身边溜走。

※※※※

隔天早上,他让半夜被吵醒的筱墨多睡几个小时,自己帮她跑了趟公司,去送几个重要资料给秋亚,顺便帮她请假。

他还碰到总编辑,一得知他跟筱墨最近就要结婚,还硬要拗他帮杂志多拍一个特辑。大约是觉得现在算是自家人了吧!

天牧好脾气地说可以再讨论讨论。

离开了杂志社,他又跑了几个地方办事。接着买了两棵几尺高的树苗找人运回家,居然开始在院子里面种起树来。

筱墨醒来时,就是在院子里面找到他的。

“你在干么?”她诧异地问,看着他拿着大铲子用力地铲土,好把树的根部给埋好。

“妳醒啦!”他回过头去,看见她穿着一身白色的洋装,阳光落在她头顶,就像一圈有着黄色光芒的光圈,他感觉像是遇到了天使。

“你什么时候开始培养起种树的兴趣了?”她走过去,圈住他的手问。

“我是怕女儿跟妳一样去爬树给摔下来,所以打算把这两棵种起来,在中间架个秋千,这样以后孩子就可以用来玩了。”他笑着说。

筱墨翻翻白眼。“你真的很偏心耶,一天到晚就说着女儿女儿,你这样以后会有父子问题喔!”

“那也得妳生出个儿子,才能跟我有父子问题。”他自信地说。“相信我,这个一定是女儿。”

她无奈地摇摇头,此人中毒太深。

“天牧,我们等一下要去医院检查对吧?”她拍了下他身上的尘土,转头问他。

“对啊,我已经预约了,三点到就可以,我们可以先去吃午饭。”他点了点头,一切他都安排好了。

“那我们检查完后回去你家一趟吧。”她淡淡地说。

“为什么?”他停下铲土的动作,转头问。

“我想不管结果怎样,我们都得跟长辈商量一下结婚的事情,对吧?还是说如果没怀孕,我们就可以不用结婚了?”

“谁说的!我们都说好结婚了,妳不可以赖皮喔!”他赶紧反驳。“喂,我们现在是不是角色颠倒了?换妳害怕结婚了吗?”他有些紧张地看着她。

筱墨见他紧张的神色,忍不住顽皮地一笑。“没有啦,既然你没有意见,那么我们还是跟长辈们商量一下吧!这两天你妈跟我妈真的都不敢打电话来,那天可能真的被我吓到了。”

乖乖女威胁着要离家出走,能够不吓人吗?更何况肚子里面可能还怀着一个孩子呢!万一真的跑得不见人影,那可怎么办才好?

“我看这样妳才能清闲一下,不然被两个妈妈疲劳轰炸,我看妳早晚要喊救命。”他没好气地说。

“没关系,反正还有你会来救我嘛,老公。”她甜蜜蜜地说。

“再喊一次。”他满意地命令着。

“讨厌,好肉麻喔!”她拍了他肩膀一下。

“就是要肉麻的,不肉麻的不要喔!”他很坚持的。

见他不肯放弃,筱墨只好微红着脸,再喊了一次:“老公。”

他满意地咧开嘴笑了。

“你真的很讨厌耶,季天牧。”她受不了地说。

他得意地笑了笑,在她脸颊留下一个响吻。“在这儿等我一下,老婆,我去洗个手。”

摸着脸上还残留着的触感,她看着他高大的身影推开门进去屋里,她的心里有种甜滋滋的味道在蔓延着。

老婆。

他叫起来还挺顺口的嘛!

她唇边的笑意还没消失,他已经去而复返了。手里端着两杯茶,他将一杯递给她,拉她在回廊前坐下。

“筱墨,我打算等办完婚礼之后,来筹办我在台湾第一次的摄影展。妳看好不好?”他决定回台湾是对的,除了得到一个很棒的老婆之外,他的创作力也重新找到立足点,最近的作品他都很满意。

“那当然好啊!我好期待喔,我以前就一直很喜欢你的作品耶。”她雀跃地说,真的感到很高兴。

“嗯,届时展出时可能会有几幅妳的照片,不介意吧?”他最近拍了不少以她为主的人物写真,拍出了她各种迷人的风情,拍出了她的温柔与可爱。他自己很喜欢那一系列的作品。

“真的吗?”她惊喜地问。虽然知道他拍了不少她的照片,却不曾想过他满意到要把照片拿去展览。“啊,这样不就全世界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他偏过头去问她。

“知道你疯狂迷恋自己的老婆啊!”她笑咪咪地说。

天牧愣了一下,这才勾起一抹暧昧的笑。

“那又怎样?我就是疯狂迷恋,犯法吗?”他眯起眼逼近她问。

她没想到得到这种回答,脸一下子胀红了。“我只是开玩笑啦!”

“嗯,可我不是开玩笑。”他说着凑过去,结结实实地吻住了她。

筱墨一手轻抚着他粗糙的脸颊,一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认真地回应了他温柔而缠绵的吻。

“天牧,等你开摄影展的时候,可不可以邀请一个人?”她靠在他的肩膀上,轻声地问。

“什么人?”他好奇,什么人让她要特别提出来,请求他邀请?

“辛蒂的母亲。”她轻声地说,然后盯着他,看他的反应。

他身子一僵,然后才放松下来。“我可以寄邀请卡给她,但我不确定她会不会来。”

她搁在他肩膀上的手揉了揉他僵硬的肌肉。“没有关系,慢慢来。我想她其实也是很寂寞的,唯一的孩子没了,你就代替辛蒂尽一点心意。如果她不愿意来也没关系,逢年过节你还是给她寄张卡片,打通电话,至少让她知道还有人关心她。”

“嗯,这是个好提议。”他将她搂进怀中。“我真是娶到一个善良的天使了,这么懂得为别人着想,这么温柔。”

“我们的爸妈都只有我们一个孩子。辛蒂的母亲也是。所以我能体会她的心情,一定格外痛苦,格外难以承受事实。虽然已经两年了,但是我想她还是很需要关心。”

“妳说得没错,这我以前就知道了。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近她,而不引起她的痛苦。”他解释着。

“痛苦会慢慢被时间冲淡,我们的心意她也许有一天能够接受,这样不是很好吗?”她抬头看他。

他伸手摩过她眉角,原本有道疤的地方。“这里真的还有那个印记是吧,所以妳最后还是成了我的新娘。我好像应该感谢那棵树,或许我应该让女儿爬树,别让她玩秋千了。”

“又不是哪里都有个季哥哥,万一摔疼了没人呵护怎么办?”她皱着脸问。

“那就当老爸的来呵护啊!在她找到她的新郎之前,我这个当爸的就辛苦一点喽!”他笑着说。

筱墨也笑了。

她伸手摸了摸那个已经消失的疤痕,知道那痕迹已经烙印在她心里了。那是季哥哥新娘的印记。

她真的成为季哥哥的新娘了。

攀住身边人儿的手臂,她满意地将脸埋进他坚实的臂膀间,相信自己的梦想已经完全得到实现了。

她的嘴边漾起一抹甜呼呼的笑,柔柔地在春光中闪耀着。

那是幸福的光芒吧!

──全书完

※※※※

后记湛清

因为要写【新鲜拔辣】这个主题,我挑选了未婚生子、青梅竹马、婚后恋爱三种故事类型来进行。青梅竹马其实大家很熟悉,不然不会被我挑进“拔辣”的类别中,然而事实上,这种类型有其进行上的困难度。

因为是青梅竹马,所以认识的时间长了,从小到大,究竟故事要从哪个时间点切入,实在伤脑筋。当然,我常会把时间拉很长的故事做出时间表,好比男主角几岁时发生什么重大事件,女主角当时又是几岁、做些什么。可是碰到青梅竹马,这个表列得更长。

选择故事的切入点,通常跟感情的演进有关。有的人感情开始于儿时的某段时间,但是又不可能从十岁、八岁开始写起,只好写了个楔子,把那个点单独抓出来,放在文章起始之前。有的故事从十四岁开始恋爱,于是乎就从这边开始进入第一章。

话说回来,以上说了这么多,就是要说一件事情,青梅竹马的时间切入点实在很费工夫思考。开始得太早,篇幅不够写,小时候的事情着墨太多,怕后面不够篇幅发展让爱情成熟。另一方面,也很怕说故事能力不够,让故事的张力跟吸引力减弱了,然后惨剧发生,读者看不到三章就摔书了。

承上面的所谓结论,我做出了一个结论后的结论,就是写这种题材,是作者自找麻烦。尤其是像我这种才华、能力不足的作者,哈哈。所以本人决定,大约在我忘记这个教训之前,不会再写这种题材了。(笑)

把离题的话说回来,我会选择从天牧跟筱墨的重逢开始写,是因为对季天牧来说,这里才是他爱情的萌芽点。

只要是作者,大多难免会在主角的身上表现出部分的自己,就像熟悉清的朋友,可能不难从我的主角看到一些我的嚣张跋扈跟任性。

但是我在写筱墨的时候,忽然回头一看,发现自己居然也写了这么一个善良温柔而又坚强的女生,我横看竖看倒是哪里都不像我。所以我原先要把天牧写得更不温柔体贴、更粗糙一些,结果却被女主角的善良给影响了,反倒让他逐渐展现出细致的那一面。

写稿的某天,我无聊打开档案一看,猛然发现这本书居然是我在狗屋的第四十本书,也是我个人写作生涯中的第五十本。忽然有种岁月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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